第10章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她有和我回想起初见的时候。她说我穿了白色的衬衫,黑色的西装,因为在辩论,整个人有种由内而外露出的锋芒。她喜欢那样带着锋芒的我。”元辞在笑着,可神情却好像有些痛苦,她好像回忆起了什么事情一样,我能够看到她紧紧咬着的牙齿。
“可我本来就不是多么锐利的人。甚至她觉得我学新闻就是想要揭露社会黑暗的现实,反映当代的不公。然而真相根本就不是这样的。”元辞抬起眼眸,一双黑溜溜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我不是那样崇高的理想主义者。我学新闻只是很纯粹的,我高中学理科太累了,就选择了十分文科的专业。我一点都不喜欢新闻学,也对揭露什么黑暗、反映什么问题、探索什么真相,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喜欢的人不是你,是想象中的你。”我下了定义。
“是。”元辞认同这一点,“我和她在一起了七年。大学四年,研究生两年。到后面创业,我们一直在一起。”
又是一段好长的时间,长到好像阿竽和段毓林在一起的时间。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越觉得压抑苦闷。一方面我沉溺在她对我的‘喜爱’之中,另一方面我会唾弃自己隐藏了真实的自己。”
“但我不敢表露出来,或者说,她根本不希望我展露出真实的我自己。”元辞说这话时语气很是平静,就和说着外人的故事一样,好像这件事情已经无法对她产生影响了。
可我分明在她的眼睛里面看到了晶莹的泪珠。
怎么会毫无影响呢?要是没有影响,怎么会到现在都记得这么清楚呢?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笨蛋,但在安慰这件事情上,我的确不算聪明。
我坐到了她的身边,伸出手,抱了抱她。
贫尼虽然超脱人世,但是和我有缘分的施主已经如此苦闷,就让我用温暖的道心来安抚一下,好像也不算违背清规戒律吧。
算了吧,我还是少说这种话,万一哪天佛教协会来抓我怎么办。
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我轻叹一声,说:“你这么聪明的人,明知道自己处在泥潭之中,还不愿上来,是因为很喜欢她吧。”
听到我这样说,元辞愣在了原地,她看了又看我,眼泪就这样滑落了下来。
我的苍天,美人落泪了。
等等,美人不会是因为我说的话落泪了吧。我应该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吧。
“你别哭啊,我可不会安慰人。我现在脑子也晕晕乎乎的,喝多了,你要是往我身上赖,当心我撒酒疯把你扔出去啊。”手忙脚乱地从床头拽了张纸,我递给元辞,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说什么屁话。
“那你怎么会喜欢康壹竽呢?”她泪眼婆娑地看着我,问道。
我怎么会喜欢康壹竽呢?
好像很多人问过我。
阿笙问过,祝施问过,妈妈问过,许许多多的人问过我。
阿竽是和我自小长到大的发小,阿竽是妈妈的干女儿,阿竽是我最亲密的无话不谈的友人。
我们是那样的亲近,那样的亲密。我知晓她的一切,而她也熟知我的所有,我喜欢上她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喜欢这件本就是唯心的事情,难道一定要用唯物主义的说法找一个论点吗?
我想了想,回道:“阿竽是一个很沉默的人,但不意味着她不会挺身而出,她会为了阿笙出头,会为了我和隔壁足球队的人打架,她在意我、关心我,我自知自己的性格有多么的不好,她从小就见到了最为真实的我,在她的面前我不需要任何的掩藏,也不需要做个成熟体面的人。我就是我。”
“元辞,我想你应该很能够理解在一个人面前做真实的自己有多么的放松和愉悦吧。”我看向她。
元辞顿了顿,她的神情有些滞涩,随后竟是低头轻轻地笑了起来。
是啊,在现在这个社会里,能够抛下所有的掩饰,完完全全的展露出自己的每一面,是那样的难得。
我看着她这样,脑海中不自觉想到了另外一个方面。
她看到我的表情变得疑惑,无声地问我。
“你说得对,我好像真的没办法确定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三十六年来,我好想只喜欢过康壹竽一个人。
第10章
初二暑假
10.
虽然我和元辞说不确定喜欢一个人应该是什么样的感觉,但是我很清楚,我喜欢康壹竽。
而且康壹竽也喜欢我。
这世界上的人太多了,好看的人多,傻逼的人也多,能够找到互相喜欢的人实在是太难了。但就和学习一样,阿竽很轻易地就能够找到拿分点,她也很轻易地找到了我。
那是升初三前的暑假,阿竽和赵壹笙在补习英语,而我则是报了一个就在邺城市内的夏令营。
夏令营这个东西其实就是把孩子放到一个地方去待上几天,我爸妈却总以为这种夏令营能够拓展眼界。当时坐在车上的时候,我依旧觉得我爸妈是有钱没有地方花。
拓展眼界的夏令营至少还会打着“游学”的名义,而我这是什么?
我是去邺城东南方向的怀山区下属的一个镇上,爬山。邺城这种大平原地区,最高的山还是海阳区的200来米的小山包,怀山区的山能高到哪里去,也就是占着一个没有怎么被开发,环境还算不错的名头。
没有我想要看到的阿竽,也没有能够斗嘴打趣的赵壹笙,也没有无聊了能聊聊足球的祝施,这样的夏令营真的很没有意思。没有意思到,我还没有爬上半山腰,就想跑。
但我不能跑,我现在跑了下山没有车,今天的行程是要在山顶上的露营平台山住一晚上的。
我的老父亲是做服装加工的,市面上很多的衣服都是我家的工厂代工出来的,也有一些牌子是我家自己设计的。所以在那个年代,我的穿着打扮应该是比较潮流的。
还记得,那天我穿了一件浅灰色的t恤,头上带着渔夫帽,而阿竽的黑色的运动外套被我系在腰上。
“方新箬!”有人忽然大声地叫我的名字。
我被这一嗓子刺激的,猛地转身就看到了来人。
或许无人知晓,当我看到来人是祝施的时候,我有多失望。祝施穿了一件显眼的天蓝色t恤,和周围人累得气喘吁吁相比,她整个人看着精神很多。
我撇了撇嘴,笑着摇了摇头。祝施当然精神了,这家伙的体力怕是比这帮青春期还没发育的男生还要好,她可能是能踢全场的大前锋啊。
“阿笙和我说你来参加夏令营了,我正好无聊,就让我爸爸把我也弄进来了。”祝施走到我的面前,和我说道。
“你无聊不去骚扰阿笙,来骚扰我啊。”我嘴巴上虽然这么说着,可实际上对于祝施的到来我还是欢迎的。实在是这个夏令营太无聊了,而我也确实是不太有兴趣再去认识一些奇奇怪怪的人。
“啊呀,阿笙去打球集训了,阿竽好像要参加一个奥数比赛,她们都没有空啊,我可不就只能来找你了。”这时候的祝施身高还没有比我矮很多,她能够跨到我的脖子上,贴着我,带来了阵阵的热气。
对于阿竽和赵壹笙的行程我是很清楚的,也知道祝施没有必要非来靠近我,我也没有说什么,示意她一块上山。
夏季的怀山区无疑是美丽的,这个镇子没有被过度开发,整个地界还透露着一种淳朴。村落,人群,周遭翠绿的树叶,叽叽喳喳的鸟叫声,远处不停息的蝉鸣,一切的一切都让现在所处的地方变得是如此的宜人。
如果身边的人是阿竽就更好了。
我很是没有人性地这样想着。
“那是不是那个王八,他总在看你。”中途祝施趁我喝水的时候,忽然凑近我和我说。
我没有停下喝水的动作,斜眼瞥着祝施说的地方。
果然,那里站着一个高个子的男生——王跋杰。
许是感觉到了我在看他,王跋杰走到了我和祝施的身边,冲着祝施点了点头后,对着我说道:“我知道你,你是方新箬。是壹竽的表姐。”
你知道我?你知道个屁!
我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有多难看,只是咬了咬牙,抬眸看着面前自我感觉良好的男生,没有说话。
“我喜欢壹竽,你能不能帮帮我?”
这话一出,不要说我想要弄死他,就连我身边的祝施都觉得这男的有病了。她先我一步开口,骂道:“你有病啊,阿竽不都拒绝你了吗,你找我们干什么啊,属狗皮膏药的吗?还是被人吐了的口香糖啊,又粘人又恶心人的啊。”
很好,祝施,你这张嘴很好。
王八杰没想到祝施居然上来就骂人,他愣了一下,还不等反应过来,就感觉到了周围人的目光落在了我们的身上。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自尊是比天还要大的事情,何况是本来就自信心爆棚的男生们。他一下子就觉得自己好像是被冒犯了一样,脑门子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要不是顾及着我和祝施是女生,看这个样子好像是想要打我们一样。
我的苍天,这个傻逼。
不说我和祝施的武力值绝对不是一般青春期刚刚发育的男生能够打得过的,就是丫敢动手,丫真的不担心一下后果吗?
“可我本来就不是多么锐利的人。甚至她觉得我学新闻就是想要揭露社会黑暗的现实,反映当代的不公。然而真相根本就不是这样的。”元辞抬起眼眸,一双黑溜溜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我不是那样崇高的理想主义者。我学新闻只是很纯粹的,我高中学理科太累了,就选择了十分文科的专业。我一点都不喜欢新闻学,也对揭露什么黑暗、反映什么问题、探索什么真相,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喜欢的人不是你,是想象中的你。”我下了定义。
“是。”元辞认同这一点,“我和她在一起了七年。大学四年,研究生两年。到后面创业,我们一直在一起。”
又是一段好长的时间,长到好像阿竽和段毓林在一起的时间。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越觉得压抑苦闷。一方面我沉溺在她对我的‘喜爱’之中,另一方面我会唾弃自己隐藏了真实的自己。”
“但我不敢表露出来,或者说,她根本不希望我展露出真实的我自己。”元辞说这话时语气很是平静,就和说着外人的故事一样,好像这件事情已经无法对她产生影响了。
可我分明在她的眼睛里面看到了晶莹的泪珠。
怎么会毫无影响呢?要是没有影响,怎么会到现在都记得这么清楚呢?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笨蛋,但在安慰这件事情上,我的确不算聪明。
我坐到了她的身边,伸出手,抱了抱她。
贫尼虽然超脱人世,但是和我有缘分的施主已经如此苦闷,就让我用温暖的道心来安抚一下,好像也不算违背清规戒律吧。
算了吧,我还是少说这种话,万一哪天佛教协会来抓我怎么办。
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我轻叹一声,说:“你这么聪明的人,明知道自己处在泥潭之中,还不愿上来,是因为很喜欢她吧。”
听到我这样说,元辞愣在了原地,她看了又看我,眼泪就这样滑落了下来。
我的苍天,美人落泪了。
等等,美人不会是因为我说的话落泪了吧。我应该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吧。
“你别哭啊,我可不会安慰人。我现在脑子也晕晕乎乎的,喝多了,你要是往我身上赖,当心我撒酒疯把你扔出去啊。”手忙脚乱地从床头拽了张纸,我递给元辞,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说什么屁话。
“那你怎么会喜欢康壹竽呢?”她泪眼婆娑地看着我,问道。
我怎么会喜欢康壹竽呢?
好像很多人问过我。
阿笙问过,祝施问过,妈妈问过,许许多多的人问过我。
阿竽是和我自小长到大的发小,阿竽是妈妈的干女儿,阿竽是我最亲密的无话不谈的友人。
我们是那样的亲近,那样的亲密。我知晓她的一切,而她也熟知我的所有,我喜欢上她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喜欢这件本就是唯心的事情,难道一定要用唯物主义的说法找一个论点吗?
我想了想,回道:“阿竽是一个很沉默的人,但不意味着她不会挺身而出,她会为了阿笙出头,会为了我和隔壁足球队的人打架,她在意我、关心我,我自知自己的性格有多么的不好,她从小就见到了最为真实的我,在她的面前我不需要任何的掩藏,也不需要做个成熟体面的人。我就是我。”
“元辞,我想你应该很能够理解在一个人面前做真实的自己有多么的放松和愉悦吧。”我看向她。
元辞顿了顿,她的神情有些滞涩,随后竟是低头轻轻地笑了起来。
是啊,在现在这个社会里,能够抛下所有的掩饰,完完全全的展露出自己的每一面,是那样的难得。
我看着她这样,脑海中不自觉想到了另外一个方面。
她看到我的表情变得疑惑,无声地问我。
“你说得对,我好像真的没办法确定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三十六年来,我好想只喜欢过康壹竽一个人。
第10章
初二暑假
10.
虽然我和元辞说不确定喜欢一个人应该是什么样的感觉,但是我很清楚,我喜欢康壹竽。
而且康壹竽也喜欢我。
这世界上的人太多了,好看的人多,傻逼的人也多,能够找到互相喜欢的人实在是太难了。但就和学习一样,阿竽很轻易地就能够找到拿分点,她也很轻易地找到了我。
那是升初三前的暑假,阿竽和赵壹笙在补习英语,而我则是报了一个就在邺城市内的夏令营。
夏令营这个东西其实就是把孩子放到一个地方去待上几天,我爸妈却总以为这种夏令营能够拓展眼界。当时坐在车上的时候,我依旧觉得我爸妈是有钱没有地方花。
拓展眼界的夏令营至少还会打着“游学”的名义,而我这是什么?
我是去邺城东南方向的怀山区下属的一个镇上,爬山。邺城这种大平原地区,最高的山还是海阳区的200来米的小山包,怀山区的山能高到哪里去,也就是占着一个没有怎么被开发,环境还算不错的名头。
没有我想要看到的阿竽,也没有能够斗嘴打趣的赵壹笙,也没有无聊了能聊聊足球的祝施,这样的夏令营真的很没有意思。没有意思到,我还没有爬上半山腰,就想跑。
但我不能跑,我现在跑了下山没有车,今天的行程是要在山顶上的露营平台山住一晚上的。
我的老父亲是做服装加工的,市面上很多的衣服都是我家的工厂代工出来的,也有一些牌子是我家自己设计的。所以在那个年代,我的穿着打扮应该是比较潮流的。
还记得,那天我穿了一件浅灰色的t恤,头上带着渔夫帽,而阿竽的黑色的运动外套被我系在腰上。
“方新箬!”有人忽然大声地叫我的名字。
我被这一嗓子刺激的,猛地转身就看到了来人。
或许无人知晓,当我看到来人是祝施的时候,我有多失望。祝施穿了一件显眼的天蓝色t恤,和周围人累得气喘吁吁相比,她整个人看着精神很多。
我撇了撇嘴,笑着摇了摇头。祝施当然精神了,这家伙的体力怕是比这帮青春期还没发育的男生还要好,她可能是能踢全场的大前锋啊。
“阿笙和我说你来参加夏令营了,我正好无聊,就让我爸爸把我也弄进来了。”祝施走到我的面前,和我说道。
“你无聊不去骚扰阿笙,来骚扰我啊。”我嘴巴上虽然这么说着,可实际上对于祝施的到来我还是欢迎的。实在是这个夏令营太无聊了,而我也确实是不太有兴趣再去认识一些奇奇怪怪的人。
“啊呀,阿笙去打球集训了,阿竽好像要参加一个奥数比赛,她们都没有空啊,我可不就只能来找你了。”这时候的祝施身高还没有比我矮很多,她能够跨到我的脖子上,贴着我,带来了阵阵的热气。
对于阿竽和赵壹笙的行程我是很清楚的,也知道祝施没有必要非来靠近我,我也没有说什么,示意她一块上山。
夏季的怀山区无疑是美丽的,这个镇子没有被过度开发,整个地界还透露着一种淳朴。村落,人群,周遭翠绿的树叶,叽叽喳喳的鸟叫声,远处不停息的蝉鸣,一切的一切都让现在所处的地方变得是如此的宜人。
如果身边的人是阿竽就更好了。
我很是没有人性地这样想着。
“那是不是那个王八,他总在看你。”中途祝施趁我喝水的时候,忽然凑近我和我说。
我没有停下喝水的动作,斜眼瞥着祝施说的地方。
果然,那里站着一个高个子的男生——王跋杰。
许是感觉到了我在看他,王跋杰走到了我和祝施的身边,冲着祝施点了点头后,对着我说道:“我知道你,你是方新箬。是壹竽的表姐。”
你知道我?你知道个屁!
我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有多难看,只是咬了咬牙,抬眸看着面前自我感觉良好的男生,没有说话。
“我喜欢壹竽,你能不能帮帮我?”
这话一出,不要说我想要弄死他,就连我身边的祝施都觉得这男的有病了。她先我一步开口,骂道:“你有病啊,阿竽不都拒绝你了吗,你找我们干什么啊,属狗皮膏药的吗?还是被人吐了的口香糖啊,又粘人又恶心人的啊。”
很好,祝施,你这张嘴很好。
王八杰没想到祝施居然上来就骂人,他愣了一下,还不等反应过来,就感觉到了周围人的目光落在了我们的身上。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自尊是比天还要大的事情,何况是本来就自信心爆棚的男生们。他一下子就觉得自己好像是被冒犯了一样,脑门子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要不是顾及着我和祝施是女生,看这个样子好像是想要打我们一样。
我的苍天,这个傻逼。
不说我和祝施的武力值绝对不是一般青春期刚刚发育的男生能够打得过的,就是丫敢动手,丫真的不担心一下后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