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直勾勾、死死盯着那具温热软乎的尸体。
  本该纯澈的眸子多了几分名为“仇恨”的东西。顾不得血迹肮脏,徒手抹掉尸体脸上淤血,还用袖子擦拭便于辨认。确认无误,倏地发狠将金簪插进尸体眼眶。
  翟乐倒吸冷气,抬手捂眼。
  靠着那股火烧火燎般的强烈恨意,一连上百下,尸体俩眼窝都被金簪插成烂渣,眼球捣鼓成了血沫,她才力竭般向后一坐。
  两个在一旁等待搬尸体的混混:“……”
  几乎要跳起来拥抱彼此,瑟瑟发抖。
  过了许久,小丫头才回过神。
  她死死咬住后槽牙,压下在她内心凿开一个无底洞的恐惧,起身整理衣摆袖子,冷着那一张圆润鹅蛋脸——明明一脸稚气,却故意挤出几分成熟稳重——上前两步,冲着沈棠叉手,深深道了两个万福。
  “多谢恩人为我林氏上下二十四人报仇。”
  一侧的翟乐挑了挑眉。
  他抚掌笑道:“女郎好勇气。”
  小丫头本就没什么血色的脸越发惨白。
  沈棠抬脚要踹翟乐。
  “你没事吓人作甚?”
  翟乐跳开:“哪有吓唬?分明是夸赞。”
  尽管不清楚内情,但也猜得出两三分,一个八九岁的孩子看着亲人被家中护卫屠杀干净,抛尸深山,侥幸生还又遇一拨不知善恶的人,能做到这种程度实属不易。
  至少,勇气可嘉。
  沈棠将木箱盖子踢回去,当做凳子。
  “你是何方人士?先前发生了什么?可还有其他亲人?为什么会恰好躲在木箱?”
  翟乐提醒:“问得委婉点。”
  沈棠一个眼刀甩过来,他有一瞬被阿兄翟欢瞪的错觉,下意识选择闭麦噤声。
  翟乐:“……”
  不对啊,明明他才是“阿兄”!
  见沈棠暂时没恶意,小丫头稍稍放松绷紧的神经,抓着那枚金簪,指甲几乎要嵌入手心肉,强迫自己回答:“小女子姓林,祖籍凌州。与重慈、家慈、庶母、小叔、兄弟姊妹以及一干丫鬟婆子,南下投亲。谁知路上家丁生出贼心,杀人夺财……”
  加上她,一共二十五人。
  “这么多女眷在外行走,就一个男丁跟着?这可真是……”翟乐闻言皱眉,世道这么乱,要防外敌也要防内贼,只派一个长辈“小叔”护送,外加不知年龄的“兄弟”,心太大。
  小丫头咬着下唇,低垂着头,眼尾泛红。
  谁能想到用了七八年的护卫会突然反水?护卫首领还备受信任,对家主有过救命之恩。
  “……因顽皮,与姊妹玩闹,躲入木箱才逃过一劫。”她经常与家中姊妹打闹,偶尔会藏身木箱躲避寻找,长辈担心,便将她那两只木箱开了暗孔,方便透气。从木箱醒来,她还疑惑怎么还人没找到她。
  用那个孔偷偷往外瞧,结果就看到家丁向她亲人举起屠刀,老弱妇孺连还手之力都没有,连同受了重伤的小叔在内,全数罹难。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捂嘴,咽下哭声。
  但她知道自己肯定会被抓出来。
  愈发绝望。
  谁知峰回路转。
  “其他人都已经……只有小女子一人活着……呜呜……”她擦掉眼泪,努力吸鼻子,免得鼻水淌下来,蹭得鼻头染上绯红。
  又瘪嘴试图将情绪咽回去,结果越憋越酸涩,终于还是忍不住,眼泪全线崩溃,似断了线的珍珠一颗接一颗掉,好不可怜。
  沈棠垂眸思忖片刻。
  “除了南下要投奔的那家亲戚,你还有其他亲眷能投靠吗?最好近一些……”
  小丫头立在原地摇摇头,神情迷茫,她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能依靠的都没了。
  翟乐叹道:“真可怜啊,要不也收了吧。”
  沈棠想提剑给他戳几个孔。
  “收什么收?她才多大?”
  翟乐:“……???”
  他猛地跳脚,声音上扬七八度:“在下是说让你将她收在身边当个丫鬟使使,好歹也是条活路。日后若有机会再寻亲啊,沈兄你都想到哪里去了?你莫不是以为是那个‘收’吧?”
  沈棠:“……”
  她不由得捂脸。
  好吧,是她思想不健康。
  沈棠调整好情绪,轻咳缓解尴尬。
  “你也听到了吧?你要不要先跟我回家?待时局稳定,再联系你其他家人或者南下寻亲?你太小,一人在外活不下去的。”
  小丫头垂头想了很久很久。
  满面泪水地用力点头。
  “多谢恩人。”
  只是,仍欲言又止,似有为难。
  沈棠猜到她想说什么,道:“等天亮!大晚上的,摸黑找太危险,你就祈祷那些野兽没有饿疯了,或者留下具完整尸骨也行。”
  这个时代八九岁的孩子都能当成大人看待了,亲人惨死,也知收敛尸骨,入土为安。
  “多谢恩人。”
  小丫头又深深地行了一礼,无比感激。
  又道:“奴家小名阿囡。”
  “没取大名?”
  小丫头不言。
  沈棠:“那我僭越取一个?喊小名不太方便。你姓林的话,不如取名为‘风’,林风。”
  翟乐:“林风?这也太男儿气了。”
  沈棠翻白眼。
  “你懂什么叫‘林下之风’?”
  第096章 沈兄,真乃真君子也
  翟乐道:“林下之风?那就更不合适了。”
  沈棠好奇:“如何不合适?”
  她觉得这名字挺好挺有寓意。
  除了听着不似个姑娘名儿,其他都行。
  翟乐欲言又止。
  如今世道,连一些王室都自身难保,典型的例如辛国王室,更别说普通人。
  女郎亲属是什么情况尚不可知。也许很快能联系上,人家也愿意照拂故人遗孤,给她个遮风避雨的地方。若亲戚没良心,不啻于踏入另一个火坑。不过,更大可能是找不到。
  毕竟,乱世之下,人命比草贱。
  翟乐凑近沈棠低语,不让小丫头听到:“女郎跟在沈兄身边,不管她未来有什么造化,目下肯定是丫鬟身份。‘林下之风’这个名字太大,在下是怕她扛不起来,薄命早夭。”
  沈棠好笑道:“笑芳还迷信这个?”
  翟乐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沈棠却跟他唱反调:“我倒是不赞同笑芳这个看法。这般凶险必死的局面,她都能捡回一条命,可见是天不绝人。常言又说‘时过于期,否终则泰’,焉知往后不是一片坦途?”
  翟乐见她坚持也不再泼冷水。
  沈棠拍板钉钉:“行,以后就叫林风。”
  小丫头情绪已经稳定许多,深深一礼,低首垂眸,轻声道:“林风见过郎君。”
  沈棠道:“至于字嘛,以后再取。”
  此言一出,翟乐和林风都错愕看着她。
  “这么看着我作甚?我哪里说错了吗?”
  林风小手绞紧了衣袖,抿唇不语。
  翟乐无语:“及笄取字,女郎还年幼呢。”
  “二十而冠,你不也没二十就有字?”
  翟乐道:“这不一样。”
  这个世界男子能凝聚文心武胆,而作为其标志之一,文心花押和武胆虎符会刻印主人的名讳以昭示身份。也不知道是谁先开的头,认为早取字有助于文心武胆的凝练。
  因此这两百余年,不管年纪多小,只要能感应到天地之气,并且顺利引导天地之气进入经脉、开拓丹府,便可以取字。一般是父母师长赐字,也有特殊情况——自己取。
  女子的字则不一样。
  如果十五及笄还未许嫁,便是父母给取。如果及笄之前已经许嫁或者已经嫁人,一般是夫婿给取。沈兄肯定不是女郎的父母,由其取字,多少就有点不合适,不合乎礼仪。
  如果沈兄对女郎有意,则另当别论。
  翟乐觉得,他似乎看透了沈兄的用心。
  嗯,还是险恶用心!
  不知是不是错觉,沈棠觉得脊背发凉。
  这种直觉并未持续多久,混混们已经将尸体都搬到一片地方,眼睛不住往翟乐身上打转,隐隐带着几分期盼——翟乐挖坑,不仅能节省时间,挖出的坑又深又大又宽敞。
  翟乐一向乐于助人:“行,看我的。”
  “挖坑不着急。”沈棠出手拦住他,问混混,“尸体都搜过了?有用的、值钱的玩意儿都别落下,蚊子再小也是肉,不可浪费。”
  沈·深谙勤俭持家之道·穷到摆摊卖酒·棠:“哪怕只是一小块碎银也不可放过。”
  翟乐:“……”
  混混们除了搬尸、搜尸,还得搬林家的那些木箱子。每一只箱子都死沉死沉,有些散落在地上,有些则堆在马车上。有些装着金银珠宝,有些装着文玩古董,有些则是女眷个人的“行李箱”。沈棠举着火把一一看过,林风手指绞着袖子,垂头跟在她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