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35节
  后续的话杨士林没有说完, 而是意有所指的指了指天。
  “唔。”
  杨蔓娘蹙了蹙眉,她自然明白杨士林的意思。
  而且, 不得不承认,杨士林说的是有道理的。上一本《杨卿臣的随身师父》里千夜太后临朝,就已经被骂牝鸡司晨, 若这书一出, 恐怕要被骂倒反天罡了。
  挨点儿骂她倒是不怕,关键是人身安全问题,男尊女卑是封建男权社会最基本的逻辑,如果自己公然写女尊, 恐怕不会被朝廷接受, 若是被较真的老夫子们给开了盒,再用四书五经给砸死,那就太不划算了。
  罢了, 低调低调,她可没有上天入地的本事,还是放弃女尊文吧!
  杨蔓娘怂怂的吐了口气,将只写了个开头的女尊文稿子放在油灯上,正准备点燃。
  又突然顿住了。
  咦?刚才说什么?上天入地?
  杨蔓娘瞬间眼珠儿一转,福至心灵。
  对啊!上天入地,我可以写本修仙文啊!这种话本儿绝对不犯忌讳,说到哪儿都不犯忌讳。试问古往今来,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帝王将相,哪个不想寻仙问道,哪个不想长生不老?就比如那位赫赫有名的万寿帝君道长皇帝嘉靖,不就练得身形似鹤形,不怕宫女勒脖颈么。
  所以,修仙这个话题,绝对是这个年代的热门,修仙文也绝对是有市场的,而且,它也是少见的无论男女老少,高低贵贱,僧尼道俗都能get到其中爽点的话本儿题材。
  到时候,在自己的修仙文里,再把自己写的这个女尊文,作为其中一个小地图加进去,这样既可以丰富了修仙世界的宏大世界观,又润物细无声的夹带了私货,上了价值,岂不是可以两全其美了!
  欧耶!
  想通了这一点,杨蔓娘顿时又兴奋起来。
  抽出一张新的纸,开始重新列起了大纲和开头。
  首先,这本修仙文规模宏大,肯定得百万字数打底,为了避免后续写着写着不记得伏笔了,前期一定要写一个清晰的有逻辑的大纲。
  而且,自己的这本修仙文,一定要从根本上有别于过去的求仙问道的文。杨蔓娘来大宋这么久了,对于市面上的话本儿,可以说是了如指掌,这个年代确实有人写过求仙问道的话本儿,但脑洞和现代根本没法比。
  时下的求仙问道问,没有长文,基本都是五六万字的短篇。内容方面的话,也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便是某人做好人好事感动了上天,死后被阎王赦免,又还阳,增加了几年阳寿。第二类,便是某人无子或者家庭穷困,但是每天烧香拜佛,从不间断。诚心感动了上天,然后神仙显灵了,给了他一个儿子或者给了金银。
  总体来说,就是这两种话本儿,主角最后既没有成仙,也没有的道,只是多了几年的寿命,或者生了个儿子,得了点钱财,还是过着凡人的生活,和真正的能飞天遁地的成仙相去甚远,实在是不够爽。
  与其说是求仙问道的话本儿,不如说是寺院和道观里增加香火的软文。
  书里既没有法术法宝,也没有飞天遁地,更没有宗门和修炼斗法过程,和现代社会那些脑洞大开,五花八门的修仙文,完全没法子相比。
  杨蔓娘想了良久,决定写一个升级流的修仙文,给大宋人讲一讲修仙究竟是怎么个事儿。
  当年金庸先生写射雕的时候,为了让读者更有真实感和代入感,就把历史背景和武侠相结合,杨蔓娘的新书自然也不例外,为了自己的话本儿更可信,让大宋读者更有代入感,所以,故事开始的地点自然是定在汴京,男主也毫无疑问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大宋少年郎。
  书名也是既真实又朴实,还带着一丝淡淡的故弄玄虚的小心机,叫《温宸绝密修仙手札》。
  以杨蔓娘的经验,人都是有窥私癖和逆反心理的,你越是写什么绝密,不可以看,人就越是引人好奇,抓耳挠腮想要看看究竟是什么。绝密加修仙,这书名的吸引力绝对够本。
  书的开头自然也不能平淡,当然是喜闻乐见的跳崖设定。
  是的,主角要跳崖。看过书的老铁们都知道,网文主角要想快速崛起出人头地,老老实实按部就班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可能的,必须要有奇遇。唔,想有奇遇,那最快效率最高的办法就是去跳崖。
  跳崖不但不会死,还会捡到秘笈,遇到神仙姐姐,遇到白猿,遇到高人,捡到灵丹妙药,穿越新的大陆。
  反正只要你落下悬崖,那,嘀!恭喜你获得一张奇遇卡!
  至于具体是哪一种奇遇,那要视小说类型而定。反正,不论哪一种,在这个年代都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虽然这种设定,对于现代读者来说已经快看吐了,一看到主角跳崖都要ptsd了,但对于大宋来说,还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哩,绝对的fresh!
  .......
  “孙伯,你家就住在附近的巷子吗?”
  昨儿晚上下了一场小雪,给后院的榕树披上了一层洁白的纱衣,从树下望去,颇有一种玉树琼枝的美感。
  杨蔓娘一大早起来,吃罢饭,写了一会子存稿,便换上羊皮裘和暖帽,带着活泼的白绾绾和刚刚会走路的幽影,在后院打了一套时下流行的八段锦养生。又给住在榕树上的孙大圣送了一小把栗子,笑眯眯的跟正在扫雪的孙伯闲聊道。
  “回大娘子,我和老妻现下租住在观音桥南边儿的细柳枝儿巷。”
  “唔,那倒是也不远,等过段时间,咱们签了长契,你们夫妇就别租房子了,搬到前院儿的倒座房里住吧!”
  “好嘞,多谢大娘子!”
  老孙笑呵呵的应了下来。
  杨蔓娘前日便面试仆役,乔行老最终给她介绍了八个人,一个厨娘,三个门房,三个拆洗针线的,还有一个花匠。
  她原本是打算雇一个厨娘,一个拆洗针线和一个扫雪的门房的。只是那厨娘要求颇高,一直跟她讲原来的主家多好多排场,屋子里有什么好摆设,做饭用几个灶台云云,末了,又瞧杨蔓娘年纪轻,便有些轻视拿捏之意,还要求让自己的侄子和也来打下手,负责家里日常的采买。
  杨蔓娘是个怕麻烦的人,一看对方不是个省油的灯,避免以后麻烦,索性便直接不用了。
  之后又面试了其他几位,最后,她选中了老孙夫妻俩,他们夫妻俩都是四十来岁,面相憨厚老实,家里只有一个儿子,已经成亲了,老孙之前给人家做过花匠,也做过门房,她娘子以往是专门做拆洗的,但毕竟自己家也开火,所以,孙娘子的茶饭方面也是不错的。
  杨蔓娘想了想,自己家里人口少,老三还经常不在家,活计也不多,总共才三床被子,两个人吃饭,倒也不必专门分什么拆洗人厨娘的。索性也不画大饼,直接给俩人增加了一倍的工钱,让他们夫妻俩一个做门房顺便扫雪,一个做饭,偶尔做一些拆洗的活计,老孙夫妻自然是喜的连连答应。
  正说着话儿呢,大门外便响起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儿。
  “咚,咚,咚!”
  “大娘子,我去开门吧?”
  杨蔓娘正准备去开门,新任门房孙伯放下扫把笑呵呵的道。
  “额......好。”
  杨蔓娘忍不住扶额,差点儿忘了,自家如今可是有门房的人家了啊。
  “杨娘子,雇人了啊!”
  朱旭一进门,便笑呵呵的打趣道:
  “我还想着你这宅子也不小,若是再舍不得不雇人,我就让家里的仆役来帮你扫雪哩!”
  “东主哪里的话,我之前不是没时间么,哪里就舍不得了。”
  都是老熟人了,杨蔓娘嘿嘿一笑,不在意的道:
  “东主向来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过来所为何事啊?”
  “自然是好事!”
  朱旭瞥了一眼,已经去后院忙活的老孙,嗓音略低了些:
  “娘子你之前的那本《梦回大唐》,之前不是搞了一次签售会么,其中一本被一个懂汉语的高丽商人朴海元买走了,之后这人把这本书带回国,很高丽的贵妇人和小姐都喜欢,在开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那朴海元似乎还被封了一个什么官儿,所以,这人尝到了甜头,如今又返回了汴京,想要和咱们报房合作,将你以后写的话本儿译成高丽语,然后印刷,带回高丽去卖哩!”
  “额......倒确实是好事。”
  这事儿杨蔓娘倒是没有想到,不过能增加一笔收入,对她来说确实是好事。
  “哈哈,自然了,娘子的书如今可是名扬海外喽,是咱们大宋头一份哩!别的报房可没有话本儿被翻译的!”
  朱旭哈哈一笑道:
  “我准备把这个事儿,明天在咱们小报上宣传一下。”
  朱旭如今早就明白了流量的好处,随着广告越做越大,对于宣传的事情也是越来越在行,对于能增加自家小报关注度和名望的事情,几乎是无师自通。
  “对了,娘子新书准备的如何了?”
  “唔,才写了个开头。”
  “啊?真的写了啊!太好了!快给我瞧瞧!”
  朱旭顿时一脸的喜出望外,他不过随口问问,没想到杨蔓娘还真的写了,对他来说,这简直就是意外之喜,瞌睡送枕头。自从杨蔓娘的书完结之后,朱雀门小报的销量就下滑了,虽然最近朱雀门小报上,虽然有其他的话本儿在刊登,但是小报的销量还是断崖式的下降了,他正为这事儿发愁着呢!
  杨蔓娘知道朱旭很忙,也不叫他多等,便回书房取来了她这两天的心血之作,递给了朱旭,朱旭接过来便开始阅读。
  《温宸绝密修仙手札》。
  绝密?修仙?
  杨蔓娘的判断果然没错,一看到绝密和修仙这两个词,朱旭瞬间来了精神和好奇心,对话本儿的内容生出了浓厚的兴趣。
  第93章
  “给老子站住, 姓温的!”
  “温宸,识相点!还想要命的话,就把宝贝交出来!”
  “温老弟, 别跑了, 我没有恶意, 我就是跟你商量商量,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是山阳书院的头名, 这个道理你该懂得才是!”
  不论后面追赶的黑衣人怎么喊话,温宸既不回头,也不回话。
  只捂着受伤的胳膊一味的往前跑, 他很清楚, 这些人的话,无论是发狠还是怀柔, 结果都不会变,自己只要停下,就会被后面的人杀死或者拷问。
  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 温宸今年十五岁,是个孤儿,身无长物,唯一的财产, 便是父母临终前给留下了一个南熏门外的小院子, 并不值什么钱,但是也能让他不至于露宿街头。好在温宸书法写的好,经常给人抄书赚钱, 所以才能负担的起束修,在汴京山阳书院读书。
  可不知什么缘故,三个月前,书院开始有传言,说他祖父当年得到至宝随侯珠,后来传给了他父亲,他父亲亡故,如今传给了他,从那之后,书院里便经常有人来找他旁敲侧击。
  对此,温宸实在是烦不胜烦,他祖父当年确实是朝廷重臣,家里也富裕过,但那都是十二年前的事了。
  在他三岁的时候,家道中落,七岁的时候父母双亡,他是一天富贵日子都没有过过,最穷的时候就差吃蚂蚱蝗虫了,又哪里有随侯珠那样的天下至宝呢。他唯一的愿望便是好好读书,考上功名,重新光耀温家门楣,完成父亲临终前的期许。
  原本今日是书院放假的日子,他和往常一样回到家,才一进大门,温宸便发现了不对劲,因为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住,为了防贼,他每次出门的时候,都会把小石子在踩脚的位置,摆成一个日字,这样每次一开门,就知道有没有外人来过。
  这么久以来,日字从来没有变过。
  但是今日,借着月光,温宸清楚的看到,日字少了一横。
  长久以来的谨慎性格,让温宸瞬间生出了警惕。
  有不速之客在自己家里!
  会是谁?不点灯?也不提前告知!藏在自己家里!原本温馨的老宅,在这一瞬间似乎变成了一只怪兽,张开大口,择人而噬。
  温宸的反应很快,他没有再合上门,而是将背上的书箱轻轻的放在地上,转身就开始往外跑。
  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对的,见他没有进宅子,躲在屋子里的三人迅速的冲了出来,在后面紧追不舍。
  一刻不停。
  “哈哈!温宸!你跑不掉的!前面就是禹王台,除非你跳下悬崖,否则你今天插翅难飞!”
  “温老弟,你放弃吧,只要你交出随侯珠,我保证不会伤害你。”
  “不把宝贝交出来,哼!今天就......是你的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