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06节
  龙舟比赛已经告一段落了。
  宫廷乐师们在水殿周围奏乐,乐曲声渡水而来。伴随着欢快的乐曲,不远处的湖边,众人说说笑笑,跳起了传统的东篱舞。
  “不。”
  傅劲光摇了摇头。
  瞥了一眼不远处正在跳舞的人群。
  转头勾唇一笑,眸光温柔:
  “妹妹,你来舞东篱,我来喝酒如何?”
  第68章
  天街小雨润如酥。
  五月二十一, 热了大半个月的汴京城,一大清早起来便下起了下着绵绵细雨,整个空气都变得湿润起来。沿街的商铺廊檐处, 雨滴儿如透明珍珠一般, 顺着屋檐的瓦片上缓缓滴落下来。躲在屋檐下的燕子们, 三三两两的探头探脑, 叽叽喳喳,似乎在讨论着雨停了去哪儿觅食。
  这会子是五更时分,天还没亮。御街沿街的铺子, 都还没有开门。只有惯常在这儿卖早点的小摊儿,点着灯笼,支着雨篷, 在街道两边儿卖早点。
  “卖包子咯, 香喷喷的羊肉大包子,两文钱一个, 五文钱三个!”
  “灌肺,灌肺,老刘灌肺, 好吃不贵!羊脂韭饼、糟羊蹄、糟蟹!”
  “炊饼馒头, 七宝素粥......”
  叫卖声此起彼伏,穿透了雨幕。给这凉爽的下雨天,添上了一丝温度。
  不远处,一高一矮, 两个身穿皂色公服的男子, 打着竹骨伞从街道司出来,不紧不慢的往卖早点的摊子上走去。
  走近了,卖早店的商户们纷纷满脸含笑, 热情的打招呼:
  “哎呀,是连大人,宋大人,您二位这么早就来啦!二位大人尝尝我家刚出锅的七宝素粥吧,加了糖的,甜着呢!”
  “您二位还是喝碗羊肉杂碎汤吧,保证羊肉足足的嘞!”
  御街之所以叫御街,是因为这条街北起皇宫,经过州桥和朱雀门,直达外城,总长度长达十余里,是供皇帝御驾出入,大臣们上早朝的主要街道。所以平常商贩云集,商铺林立,朝廷专门设立了专门的执法队伍街道司,负责维持秩序、疏通交通,处理侵街,以确保整个街道的整洁和秩序。
  这两位街道司的差役,就类似于现代的城.管,所以,这些小商小贩面对这二位的时候,不免态度殷勤一些。
  “我说老李,你这年纪也不小了,家里的二小子都娶上媳妇了,还下雨天出来摆摊儿,咋不叫儿子媳妇来?”
  高个子差役姓宋,名宋嘉诚,年纪约莫三十来岁,有些不修边幅,一脸乱蓬蓬的大胡子。他显然跟商户们都熟,哈哈一笑,打趣了卖羊杂碎的李老汉一句。也不等对方答话,便拉开摊位上的长条凳子,收起手里的竹骨伞。
  大马金刀的一坐道:
  “早上刚吃了炊饼,给我们兄弟俩,一人来一碗羊肉杂碎汤暖暖身子。”
  “哎,好嘞!”
  老李憨憨一笑:
  “年纪大了觉少。大雨天年轻人且贪睡呢,这早点摊子,哪里等得。”
  他年轻时候就卖羊杂汤,到如今也快二十年了。一边切羊杂一边说话儿,手下得动作却一点儿也不慢。
  “那倒是,二郎小两口儿新婚燕尔,晚上忙活的多了,早上自然起不来,哈哈。”
  宋嘉诚嘿嘿一笑,和另一位差役挤了挤眼,乱蓬蓬得大胡子都变得猥琐起来。
  这样说荤话儿在市井中是常有的事儿,老李也不在意。装了两大碗满满的羊杂汤,撒上一撮碧绿的葱花儿,端上桌子。
  笑呵呵的道:
  “忙活才好啊,明年能抱个孙子更好。”
  汴京正店脚店几千家,老李的羊杂汤虽然好喝,却也排不上号儿。但宋嘉诚却偏偏喜欢,当值的时候三五天总要来喝上一回。
  羊肉和羊杂的香气,夹杂着浓郁的葱香味儿,一口下去就暖到了胃里,舒坦!
  “吁!”
  伴随着响鞭的声音。雨中传来“吱嘎吱嘎”的车轮声儿。
  宋嘉诚抬头一瞧。不远处,缓缓驶过来一辆马车。外饰精美绝伦,车身上都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拉车的马也极为高大,毛发光滑闪亮,显然都是来自西域的上等马匹,显然主人非富即贵。
  宋嘉诚的差事,大多时候都在街面儿上,自然眼睛也毒。一眼就瞧见了车辕上上面,黑色的三角小旗上的“高”字。
  “这是高尚书的马车?这个时辰上朝可有些迟了。”
  一起喝羊杂汤的差役连松和瞥了一眼马车,语气有些疑惑的道。
  “呵呵,这不是高尚书,尚书大人的马车不到五更就去皇城了,他家的随从还在我这里买了包子呢。”
  一旁给新来的客人切羊杂的老李,瞥了一行驶过去的马车,笑眯眯的道。
  “哦,那应该尚书大人家里的衙内小姐了,就不知这个时辰出来做什么,总不会是去潘楼逛早市吧?”
  宋嘉诚挑了挑眉。
  “哈哈,这样的人家,下人都多的用不完,哪里还要衙内和小姐们下雨天亲自去逛早市。不过,今儿个除了去上早朝的大人们,确实有不少官宦人家的马车经过呢?”
  “还有这种事?难道,是发生什么新鲜事儿不成?”
  “哎呀,你们这都不知道啊!”
  一名身形瘦削,身披蓑衣踩着木屐的食客有些诧异的道:
  “今儿个朱雀门报房办甚签售会,十两银子一本书,这不,好些喜欢墨瑾公子的衙内小姐们都早早的去排队了。”
  “嘶!这么贵!谁会买啊!”
  “确实太贵了,这一本书都够喝多少羊肉汤的了,我看八成是卖不出去的!”
  “哈哈,这你们就想错了,买的人多的很哩,自从那朱雀门小报放出风声来说总共五千本精装书,里面还有一百本书里有墨瑾公子的亲笔签名,好些不差钱的衙内就蠢蠢欲动喽!毕竟带签名的才一百本啊,狼多肉少,都怕去的晚了被别人买走了啊。”
  “何必这么麻烦,这样的人家,让报房直接把书送上门不就得了。”
  “往常自然可以如此,但是从报房那边端午放出消息之后,便有许多汴京的衙内和小娘子打发家里的下人来蹲点了,但是听说想打招呼插队的人太多,报房那边没法子,便规定先到先得,而且每人限购一本,多了不卖。”
  “哎呦,这么多条条框框的规矩,还有有银子不赚的啊,这朱雀门报房自从有了墨瑾公子这个摇钱树,倒是支棱起来了,连这些官宦人家的衙内和小娘子都敢得罪喽!”
  “就是,我看这次是要踢到铁板了,刚才那位不就是高家的小衙内嘛,听说那可不是个讲规矩的,别是去掀摊子的吧!”
  “啊......这,不能吧!”
  ......
  朱雀门报房,此刻刚开门。
  这个时辰比平常早了一个时辰。这是大宋的第一场签售会,自然是没有先例可循的,大掌柜朱贵无师自通,用红布做了个“欢迎莅临墨瑾公子新书签售”的横幅挂在牌匾上。
  报房昨晚彻底做了一次大扫除,大厅还提前的装饰了一番,摆了十多盆鸢尾花和菊花点缀。杨蔓娘虽然没有来,但也专门去书画店做了一副裱糊好的“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的巨大广告牌,立在报房大厅应景。
  各家的马车都有序的停在街口。
  穿着华丽的小娘子和衙内们哈欠连天的下了马车,但是瞧见报房门口的布置,顿时也不觉得困了,反而有一种新奇的感觉。
  遇上认识的人,便一脸欣喜的互相问候。
  “啊,浣娘,我记得你之前不是买了一本《梦回盛唐》了嘛,怎么还来?”
  “嘿嘿,当然要来,那是普通本,今天这可是墨瑾公子签名的精装本啊,我自然要买。平日里就看普通的打发时间,精装本的当然要好好收藏起来呀!”
  “哈哈,果然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这般想的。”
  “不过签售会这法子,倒是头一遭见,也不知朱雀门小报怎么想出来的,倒是挺有趣的。”
  “可不么......”
  乘着还没有轮到自己,许多互相认识的小娘子都打着油纸伞,一边在门口排队,一边叽叽喳喳的互相寒暄。
  就算是彼此不认识的此刻也不显尴尬,毕竟大家都是墨瑾公子的拥趸,可以聊的话题实在不要太多。
  之前早点摊子的人说的所谓掀摊子的事情,自然是不可能发生的,众人都有序的排着队入内,一本本的购买。
  不得不说,《梦回盛唐》的精装本做的确实非常出色,大多数人头一次看到封面就爱不释手。尤其是几个小娘子,看到上面画的太子和秦王,更是眼神都亮晶晶的。
  而且买到了书之后,客人都不急着离开,而是不约而同的翻开第一页去瞧有没有签名,当然大多数都是没有的,不过大家对此也有心理准备,遗憾过后,还是很珍惜的将书收好。
  此情此景,让因为担心客人会闹事,一直站在二楼观望的东主朱旭暗暗的松了口气。
  说实话,原本买精装本的人也不多,但是自从前几天报房放出消息,五千本精装书里有一百本是带墨瑾公子签名的,来打听买书的人就成倍激增,几乎快踏破了朱雀门报房的门槛儿。
  售书的事自然是不用再发愁了,但是新的烦恼又随之而来,几乎所有买精装本的,都是冲着墨瑾公子的签名来的,不少人还想打招呼让报房给预留,还都是些得罪不起的官宦人家,僧多粥少,给谁不给谁呢,朱旭为此就很苦恼和上火。
  他原本想着,不然就让杨蔓娘多签一些,或者干脆让报房的撰稿们帮着签也行。谁知道杨蔓娘直接一口拒绝了。也没有再解释什么,而是让他直接把一百本签名的书打乱放进去,正常卖就行了,谁买到算谁的,凭运气,就跟开盲盒一样。
  朱旭虽然不知这盲盒是何物,但大抵能明白这话的意思,对于杨蔓娘这不负责任的话,自然心中暗自腹诽不已。
  不过两人现在更多的是合作关系。而且从目前的供需关系来看,杨蔓娘还属于强势的一方,加上精装本她还投了银子,朱旭倒也不好再强迫对方什么,只能一边心里担心,一边暗暗祈祷一切顺利。
  “哎呀!太好啦!我这本是有签名的!”
  突然。
  一个兴奋的声音打破了排队队伍的宁静,也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朱旭也不由得低头往楼下望去。
  说话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穿着浅粉色交领襦裙,头戴莲花冠的小娘子,此刻这位小娘子正一脸兴奋的捂着嘴巴,抱着手里的书本蹦蹦跳跳,一点儿没有淑女的摸样儿。
  不过。
  周围排队的人显然也不在意,闻言迅速的围了过来。
  “哎呀,于三娘,给我瞧瞧!”
  “是啊,快打开瞧瞧,墨瑾公子在里面写了什么小句啊!”
  “对对对,快读一读。”
  后排的人,也都伸着脖子一脸的好奇。
  于小娘得了签名书心里高兴,自然也没有藏私。但扫了一眼书里的小句,脸色顿时变得有些古怪。
  但众人催的紧,她还是清了清嗓子,忍着笑意,将书上的小句读了出来:
  “锄禾日当午,读书真辛苦。一本小破书,一坐一上午。”
  周围排队的众人,先是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