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7节
“哎呦,好丫头,我不使唤你就罢了,你倒是学着排喧起你家小姐我来了。”
曹韵闻言呵呵一笑。
边走边顺口玩笑道:
“说了半天,最后竟是在这儿等着我呢!好,你往后若不给我买朱雀门小报,那我就让珠儿贴身伺候我呗!”
“姑娘!”
一听曹韵这么说,小红桃顿时便一脸委屈:
“姑娘怎么能......这样,我,我这也都是为了姑娘好啊。”
珠儿那小蹄子,本就整天都想着取代自己呢,若是姑娘真有这个心思,那自己往后可怎么办。
还不被那小蹄子踩在脚底下了。
见小红桃急的眼圈儿都红了。
曹韵也不闹了,连忙好声好气的哄了起来:
“哎呀,你这小妮子,可别哭别哭,我方才是在逗你玩儿呢,可别这么委屈啦,咱们俩打小就一起长大的交情,我不过就说说罢了,又怎么会舍得让别人替了你呢!再说了,若同我多情小桃红同鸳帐,又怎舍得你叠被铺床?”
说到这里,曹韵自己倒是先忍不住笑了。
曹韵刚才这最后一句话,是改了戏曲西厢里的词,最完整的是出自元代王实甫创作的杂剧《崔莺莺待月西厢记》,如今还没出世,按理说,一个宋朝的小娘子,自然是不可能晓得的。
但是,曹韵平日里看书极杂,她看过从唐代元稹的《会真记》,这书算是西厢记的前身,讲的也是张生张君瑞和相国小姐崔莺莺,在侍女红娘的帮忙下,两人冲破了重重阻挠,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所以,此刻说出这么一句倒也不奇怪。
小桃红识字不多,自然是不懂这句话的出处的,不过,倒是不妨碍她听懂是什么意思。
圆乎乎的小脸儿,顿时红起来。
抿了抿唇,臊眉耷眼儿的道:
“这都是什么不正经的怪话呀,姑娘,可不要混说打趣我了。”
“这算什么,你要是跟我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脸皮儿就不会这么薄了。”
“哼,那书都快要把姑娘教坏了,我才不看呢。”
小红桃撅了撅嘴儿,一脸的不乐意。
曹韵也不强求。
“好吧,不看就不看。我得去进去读书了,以后朱雀门小报你可要按时买,若是宋妈妈再要扣你月钱,你就给她扣就是了,她扣多少,事后小姐我双倍补给你就是。”
老太君的院子在曹府的第三进,只需穿过两道垂花门,不过半刻钟的功夫,便能到前院的族学。
曹韵从小红桃手上接过书箱。
捏了捏小红桃的小脸,曹韵笑眯眯的吩咐道。
“额......”
在曹韵强大的金钱攻势下,小丫鬟到底还是没坚持住之前的原则。
乖乖妥协了。
“那......好吧!”
曹家的族学,是在前院的家族祠堂后边儿。
每日上第一堂课之前,先生都要带着学生们先背一遍祖训。
族学里是男女分开上课的,是相邻的两间大屋子,面积一样大,都约莫是三百平上下。房子的屋顶很高,顶部装饰了丁字形的悬山顶,承重的主梁上涂了红色和蓝色的漆,即使在冬季也显得极有生机。
曹韵今儿来的早,离正是开课还要一刻多钟。
和平常时候到早了,都在座位上温书不同。
今日族学里得姐妹们,到的早的,都不在自己作座位上,反而都正聚在前桌曹溪的身边儿,一起小声的八卦。
曹韵放下手里的书箱,脱去外面的宝蓝色曲水纹织金缎斗篷,挂在学堂里专门的衣架子上,随意听了一耳朵,果然不出所料,正是在说《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
“哎呀,今儿个我来迟了,你们昨儿晚上都看书了嘛?”
带头说话的,正是大伯家的小女儿曹晴,她也刚进来,和曹韵前后脚儿到的。
今日的她,穿了一件浅青色的交领襦裙,外面罩着一件大红羽缎面白狐皮里斗篷,头戴莲花冠,打扮的既端庄又贵气。
“自然看了嘛,晴姐姐。”
“就是就是,那么精彩的本子,谁能忍得住凡心买回来放着不看啊!”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最近火了,就是因为其火爆,使得汴京不少客栈,都跟风把客栈名字改成了悦来客栈,若是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以为是连锁的呢。
所以,这会子甚至都不用曹晴说出名字来,众人就已经心领神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书,纷纷点头加入了聊天。
“呵呵,我读之前还担心豫王爷会不会找白绾绾呢,没想到,豫王动作这么快,居然马上就要手下打听白绾绾的消息,看来他对白绾绾很上心,很想找到她哪!嘿嘿,尤其是最后冷冷的说那句话,唔,就很......就很”
曹晴顿了半晌,明明自己心里很明白,却偏偏就是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
不禁有些懊恼的蹙了蹙眉。
若是杨蔓娘在此,一定会告诉她,这种形容不出来的感觉,叫做“苏”。
用英文的话,叫“man”。
用再时髦一点儿称呼的话,也可以叫逼.格。
“哎呀,晴姐姐,我和你不一样,我现在倒是不想豫王马上找到白绾绾了。”
曹溪抿着嘴儿。
嘿嘿一笑道:
“我现在对那位新出现的白衣公子好奇的紧。反倒是觉得,白绾绾若是能留在庄园里,也挺有意思的。”
“嘿嘿嘿......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哈哈,溪妹妹有眼光。”
“是啊,我也觉得,白绾绾要是能留在庄园才挺好的,晴姐姐,你难道不觉得那个新出现的这位白衣公子很出众吗?天哪,他才一出场,我就心砰砰直跳。世上竟然有这样完美的男人吗,我原想着,豫王就已经是少有的出色男子了,可是看了最新的章节,这位白衣公子也不遑多让啊,如今我才明白,是我孤陋寡闻井底之蛙了,如果说豫王是炙热的火的话,那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柔和干净的风,天哪,我从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样光风霁月的男人哩!”
豫王:......
我是谁,我在哪,我是小丑吗?
呵呵,果然,女人都是大猪蹄子,喜新厌旧,得到了就不会珍惜,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喜欢我的霸道,这才几天,新鲜感都没过呢,居然一个个的就移情别恋了!
你们真的是一群很坏很坏的女人!
太渣了!
或许是听到了霸总豫王的心声。
曹晴没有同意族妹曹溪的观点。
而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额,这位白衣公子是很好啦,可是,我还是比较喜欢豫王,他多贵气多霸道啊,和他在一起,就有一种被征服的感觉!”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曹晴显然是豫王的忠实拥趸。
一说起豫王,脸上便忍不住泛起一丝浅浅的红晕。
尤其是说到被征服这三个字,主语没有加女主白绾绾,曹晴更是莫名心虚的垂下了眸子。
不过,此刻的众人正讨论的热闹,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心虚。
只有族妹曹爽听到“征服”两个字,眼神古怪的看了过来。
两人一对眼神儿,先是心里一惊。
之后,又都松了口气。
心照不宣的露出了同道中人的微笑。
“嘿嘿嘿,我不管,反正我还是更喜欢这位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他脾气多温和啊,庄园里还养花养小动物,一点儿也不像豫王那样冷酷又高高在上,让人不敢亲近。你看他和白绾绾说话的时候还带着笑,而且语气多么温柔啊。他让我想到了芝兰玉树这个词,这不就是纤尘不染的浊世佳公子吗!”
“是啊,墨瑾公子写的太完美无瑕了,一袭白衣,衣冠胜雪,站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天哪,简直是谪仙一般的人物,我昨晚读到这里,就特别想作一幅画把他给画出来,可惜,我的水平实在有限,画了好几张都不成,根本画不出书里的那种感觉来。”
廊下云婶子家的曹绵也叹了口气。
语气有些遗憾,又有些憧憬的道:
“若是......若是能见到这位白衣公子真人就好了!”
“嗯嗯,我也想见。”
“我也......”
众人不约而同的一脸憧憬。
曹溪是个急性子。
忍不住将手里的小报又翻了一遍。
一脸好郁闷的道:
“这作者墨瑾公子,也实在是可恶,太吊人胃口了,每次就写这么一点点,根本不够看,而且这次到关键时刻了,这书里也不说多写点儿,光是这么短短的几句,都没有具体的讲讲这位白衣公子的事情,咱们光说人家白衣公子白衣公子的,还都不知道,这新出现的白衣公子,究竟姓甚名谁呢?”
“怎么会不知道姓甚名谁,墨瑾公子在书里可是写了的。”
一道悦耳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
正是三姑娘曹韵的声音。
“哦,在哪里写了啊?”
曹溪一脸的求知欲。
自从上一次在严霸天的课上,俩人都偷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之后,曹韵和曹溪之间的关系,便初步破冰了。
哦,不,准确的说,是曹溪单方面的看曹韵顺眼了。
曹溪觉得这位三姑娘曹韵,似乎也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假正经嘛,居然喜欢和自己一样的话本儿,而且,在自己没有答应借给她之前,她都没告诉严霸天,自己上课看话本儿的事儿,还挺讲义气的。
“墨瑾公子不是在书里写了嘛,那淋了雨的白绾绾,在敲庄园门之前,看了一眼庄园上的匾额,是使用楷书写的‘陆园’两个字。我觉得,庄园既然是叫陆园,那这位白衣公子作为庄园的主人,自然也应该姓陆才是喽!”
曹韵拿过曹溪手里的朱雀门小报,重新翻到中间第二页后半段儿的位置,指了指道。
曹韵闻言呵呵一笑。
边走边顺口玩笑道:
“说了半天,最后竟是在这儿等着我呢!好,你往后若不给我买朱雀门小报,那我就让珠儿贴身伺候我呗!”
“姑娘!”
一听曹韵这么说,小红桃顿时便一脸委屈:
“姑娘怎么能......这样,我,我这也都是为了姑娘好啊。”
珠儿那小蹄子,本就整天都想着取代自己呢,若是姑娘真有这个心思,那自己往后可怎么办。
还不被那小蹄子踩在脚底下了。
见小红桃急的眼圈儿都红了。
曹韵也不闹了,连忙好声好气的哄了起来:
“哎呀,你这小妮子,可别哭别哭,我方才是在逗你玩儿呢,可别这么委屈啦,咱们俩打小就一起长大的交情,我不过就说说罢了,又怎么会舍得让别人替了你呢!再说了,若同我多情小桃红同鸳帐,又怎舍得你叠被铺床?”
说到这里,曹韵自己倒是先忍不住笑了。
曹韵刚才这最后一句话,是改了戏曲西厢里的词,最完整的是出自元代王实甫创作的杂剧《崔莺莺待月西厢记》,如今还没出世,按理说,一个宋朝的小娘子,自然是不可能晓得的。
但是,曹韵平日里看书极杂,她看过从唐代元稹的《会真记》,这书算是西厢记的前身,讲的也是张生张君瑞和相国小姐崔莺莺,在侍女红娘的帮忙下,两人冲破了重重阻挠,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所以,此刻说出这么一句倒也不奇怪。
小桃红识字不多,自然是不懂这句话的出处的,不过,倒是不妨碍她听懂是什么意思。
圆乎乎的小脸儿,顿时红起来。
抿了抿唇,臊眉耷眼儿的道:
“这都是什么不正经的怪话呀,姑娘,可不要混说打趣我了。”
“这算什么,你要是跟我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脸皮儿就不会这么薄了。”
“哼,那书都快要把姑娘教坏了,我才不看呢。”
小红桃撅了撅嘴儿,一脸的不乐意。
曹韵也不强求。
“好吧,不看就不看。我得去进去读书了,以后朱雀门小报你可要按时买,若是宋妈妈再要扣你月钱,你就给她扣就是了,她扣多少,事后小姐我双倍补给你就是。”
老太君的院子在曹府的第三进,只需穿过两道垂花门,不过半刻钟的功夫,便能到前院的族学。
曹韵从小红桃手上接过书箱。
捏了捏小红桃的小脸,曹韵笑眯眯的吩咐道。
“额......”
在曹韵强大的金钱攻势下,小丫鬟到底还是没坚持住之前的原则。
乖乖妥协了。
“那......好吧!”
曹家的族学,是在前院的家族祠堂后边儿。
每日上第一堂课之前,先生都要带着学生们先背一遍祖训。
族学里是男女分开上课的,是相邻的两间大屋子,面积一样大,都约莫是三百平上下。房子的屋顶很高,顶部装饰了丁字形的悬山顶,承重的主梁上涂了红色和蓝色的漆,即使在冬季也显得极有生机。
曹韵今儿来的早,离正是开课还要一刻多钟。
和平常时候到早了,都在座位上温书不同。
今日族学里得姐妹们,到的早的,都不在自己作座位上,反而都正聚在前桌曹溪的身边儿,一起小声的八卦。
曹韵放下手里的书箱,脱去外面的宝蓝色曲水纹织金缎斗篷,挂在学堂里专门的衣架子上,随意听了一耳朵,果然不出所料,正是在说《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
“哎呀,今儿个我来迟了,你们昨儿晚上都看书了嘛?”
带头说话的,正是大伯家的小女儿曹晴,她也刚进来,和曹韵前后脚儿到的。
今日的她,穿了一件浅青色的交领襦裙,外面罩着一件大红羽缎面白狐皮里斗篷,头戴莲花冠,打扮的既端庄又贵气。
“自然看了嘛,晴姐姐。”
“就是就是,那么精彩的本子,谁能忍得住凡心买回来放着不看啊!”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最近火了,就是因为其火爆,使得汴京不少客栈,都跟风把客栈名字改成了悦来客栈,若是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以为是连锁的呢。
所以,这会子甚至都不用曹晴说出名字来,众人就已经心领神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书,纷纷点头加入了聊天。
“呵呵,我读之前还担心豫王爷会不会找白绾绾呢,没想到,豫王动作这么快,居然马上就要手下打听白绾绾的消息,看来他对白绾绾很上心,很想找到她哪!嘿嘿,尤其是最后冷冷的说那句话,唔,就很......就很”
曹晴顿了半晌,明明自己心里很明白,却偏偏就是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
不禁有些懊恼的蹙了蹙眉。
若是杨蔓娘在此,一定会告诉她,这种形容不出来的感觉,叫做“苏”。
用英文的话,叫“man”。
用再时髦一点儿称呼的话,也可以叫逼.格。
“哎呀,晴姐姐,我和你不一样,我现在倒是不想豫王马上找到白绾绾了。”
曹溪抿着嘴儿。
嘿嘿一笑道:
“我现在对那位新出现的白衣公子好奇的紧。反倒是觉得,白绾绾若是能留在庄园里,也挺有意思的。”
“嘿嘿嘿......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哈哈,溪妹妹有眼光。”
“是啊,我也觉得,白绾绾要是能留在庄园才挺好的,晴姐姐,你难道不觉得那个新出现的这位白衣公子很出众吗?天哪,他才一出场,我就心砰砰直跳。世上竟然有这样完美的男人吗,我原想着,豫王就已经是少有的出色男子了,可是看了最新的章节,这位白衣公子也不遑多让啊,如今我才明白,是我孤陋寡闻井底之蛙了,如果说豫王是炙热的火的话,那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柔和干净的风,天哪,我从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样光风霁月的男人哩!”
豫王:......
我是谁,我在哪,我是小丑吗?
呵呵,果然,女人都是大猪蹄子,喜新厌旧,得到了就不会珍惜,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喜欢我的霸道,这才几天,新鲜感都没过呢,居然一个个的就移情别恋了!
你们真的是一群很坏很坏的女人!
太渣了!
或许是听到了霸总豫王的心声。
曹晴没有同意族妹曹溪的观点。
而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额,这位白衣公子是很好啦,可是,我还是比较喜欢豫王,他多贵气多霸道啊,和他在一起,就有一种被征服的感觉!”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曹晴显然是豫王的忠实拥趸。
一说起豫王,脸上便忍不住泛起一丝浅浅的红晕。
尤其是说到被征服这三个字,主语没有加女主白绾绾,曹晴更是莫名心虚的垂下了眸子。
不过,此刻的众人正讨论的热闹,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心虚。
只有族妹曹爽听到“征服”两个字,眼神古怪的看了过来。
两人一对眼神儿,先是心里一惊。
之后,又都松了口气。
心照不宣的露出了同道中人的微笑。
“嘿嘿嘿,我不管,反正我还是更喜欢这位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他脾气多温和啊,庄园里还养花养小动物,一点儿也不像豫王那样冷酷又高高在上,让人不敢亲近。你看他和白绾绾说话的时候还带着笑,而且语气多么温柔啊。他让我想到了芝兰玉树这个词,这不就是纤尘不染的浊世佳公子吗!”
“是啊,墨瑾公子写的太完美无瑕了,一袭白衣,衣冠胜雪,站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天哪,简直是谪仙一般的人物,我昨晚读到这里,就特别想作一幅画把他给画出来,可惜,我的水平实在有限,画了好几张都不成,根本画不出书里的那种感觉来。”
廊下云婶子家的曹绵也叹了口气。
语气有些遗憾,又有些憧憬的道:
“若是......若是能见到这位白衣公子真人就好了!”
“嗯嗯,我也想见。”
“我也......”
众人不约而同的一脸憧憬。
曹溪是个急性子。
忍不住将手里的小报又翻了一遍。
一脸好郁闷的道:
“这作者墨瑾公子,也实在是可恶,太吊人胃口了,每次就写这么一点点,根本不够看,而且这次到关键时刻了,这书里也不说多写点儿,光是这么短短的几句,都没有具体的讲讲这位白衣公子的事情,咱们光说人家白衣公子白衣公子的,还都不知道,这新出现的白衣公子,究竟姓甚名谁呢?”
“怎么会不知道姓甚名谁,墨瑾公子在书里可是写了的。”
一道悦耳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
正是三姑娘曹韵的声音。
“哦,在哪里写了啊?”
曹溪一脸的求知欲。
自从上一次在严霸天的课上,俩人都偷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之后,曹韵和曹溪之间的关系,便初步破冰了。
哦,不,准确的说,是曹溪单方面的看曹韵顺眼了。
曹溪觉得这位三姑娘曹韵,似乎也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假正经嘛,居然喜欢和自己一样的话本儿,而且,在自己没有答应借给她之前,她都没告诉严霸天,自己上课看话本儿的事儿,还挺讲义气的。
“墨瑾公子不是在书里写了嘛,那淋了雨的白绾绾,在敲庄园门之前,看了一眼庄园上的匾额,是使用楷书写的‘陆园’两个字。我觉得,庄园既然是叫陆园,那这位白衣公子作为庄园的主人,自然也应该姓陆才是喽!”
曹韵拿过曹溪手里的朱雀门小报,重新翻到中间第二页后半段儿的位置,指了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