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你学妹可真多。”
  盛宁唇角一扬,难得有心情跟她打趣,然后又回到刚刚的话题——
  “没什么事,已经解决,她刚到的时候被人偷了包,昨天又跟那人撞见了,我也是路过就顺手帮一把。”
  况厘听了倒是没觉得奇怪,毕竟那女孩的模样看起来的确不像个怕事的,但还是忍不住说了句——
  “她胆子也太大了,这要是没遇见你,搞不好就吃亏了。”
  盛宁没再说话,起身倒了杯咖啡,手捧着杯子,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浅浅地抿了一口。
  况厘还想跟盛宁再说点什么,办公室的门就被敲响,扭头一看,是欧然。
  “来找你好几次了...”况厘偏过脸小声跟盛宁说了句,随即转头又朝欧然笑笑,便离开了办公室。
  这会儿办公室的门被关上,空气在安静中升起一股莫名的尴尬。
  欧然人如其名,名字清秀长相也清秀,她比盛宁小两岁,两人是大学时候在一场联谊里认识的,那次欧然的脚受伤了,没办法接受别人跳舞的邀约,她一个人在大礼堂的边角坐着,而跟她同样一个人的就是盛宁,也不知道是那时候的气氛太好,还是暂时失去活动的关节在喧闹的场合太孤单,她们就这么互相交谈起来,都是含蓄而内敛的人,都有着差不多的兴趣爱好。
  那段临时起意的交谈,引发了一场舒适的友谊,并且一直维系到毕业之后,欧然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时候对盛宁的友谊变了味,不再满足于朋友关系,大概是盛宁太过谦和的温柔,即便是清冷...却叫人分外着迷。
  这些年欧然一直都喜欢盛宁,盛宁对她也很好,但除了很好以外,似乎就再没有过任何其他表示了,欧然明里暗里的示意过多次她们的关系可以再进一步,但始终都得不到回应。
  她有自己的骄傲,一直主动却得不到回应,反而像自己多上赶着似的。
  两人的关系就这样停在一个不尴不尬的位置上,朋友不朋友,恋人不恋人,但在别人眼中看来却又多些似是而非的暧昧。
  “请坐。”
  “不坐了,我等会儿还有事,跟你说句话就走。”
  说是这么说,但盛宁的待客之道还是做的周全,她倒了杯水给欧然。
  欧然接过水,说了声谢谢,就把水放在桌上了。
  “我被公司外派了,这一走最少两年。”
  “外派的机会不多,这是好事,恭喜你。”
  欧然看着她,看着盛宁的眼睛,满满都是真诚祝福的心意,可欧然一点都没觉得高兴,她只觉得难过跟沮丧。
  因为这人是真的恭喜她,连一丝失落都没有。
  “如果你不想我去,我可以不去。”
  “欧然,如果你不想去,你应该和你的父母商量,我没有办法给你做决定。”
  “你的意思是我不该来问你?”
  盛宁不说话,从前的欧然迷恋她清冷的温柔,可现在的她却恨透这样的沉默,她想厉声质问,但又因为没有确切的身份,而不得不止步。
  “盛宁,在你看来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
  “朋友。”
  欧然离开的时候,带着一脸的失望跟沮丧,甚至连句再见都没说。
  盛宁却只是低头皱了皱眉,有些事情好像就是这样,你已经在其中尽量平衡,但却还是不可避免的打翻了界限。
  等喝完咖啡,她便起身去操作室接诊。
  刚走到门口,手机响了,是两条语音,点开放到耳边,就听见里面那年轻姑娘活泼欢脱的轻扬音调——
  “盛医生,我觉得我还是很有必要请您吃个饭,您什么时候下班啊?不对不对,您什么时候有时间,想吃什么菜?实在不行...我请您喝杯咖啡也成啊!”
  “您可不要多想,我这个人吧,正经的不得了,就单纯不喜欢欠人情你知道吧。”
  另一边,正经人唐斯把自己那条大露背吊带连衣裙翻出来在身上比划,点了点头——
  嗯,你也是条正经裙子。
  正经人穿正经裙,太正经了,难免会让人觉得有些装过头了。
  这可不行。
  不穿内衣中和一下。
  「不用了,那只是很小的事情。」
  消息发过去一阵,盛宁才回过来。
  唐斯不同意,举着手机一个劲儿的摇头晃脑,这怎么能算小事呢,要没盛宁出手相助,自己这会儿恐怕人都得在医院里躺着。
  「怎么能是小事呢,您这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天呢,我这条小命昨儿被您这么一推一拉就盘活了,多神奇呐!」
  想了想又发过去一条——
  「还有您的手帕呢,不要了?送我了?」
  如果唐斯后面没有那句【送我了】,盛宁兴许真的就不要了,可多了这句【送我了】,意思好像就多了点歧义出来,手帕这么贴身的私物,怎么能轻易送人,本来只是顺手帮个忙,这一下就成了有来有往,好像是自己故意设下的套路似的。
  盛宁不是那样的人,也不喜欢刻意而为之的往来。
  「下次复诊你带来给我」
  唐斯算服了,看不出来自己这是找借口想约她吗?
  这拒绝的一套一套的,偏自己还挑不出毛病来。
  清朝穿越来的吧。
  一点不上道儿!
  不过,唐斯也有点想法,这样一个冷清清的人,要哪天真火热起来,也不知道会是个什么样?
  想想就刺激。
  第9章 你的好朋友,是真爱训人
  又过了两三天。
  修复馆的老板给唐斯打电话,说的照片修复好了,让她过来取。
  老照片的年代毕竟久远,就算修复好了,也还是看着差点意思,但总好过之前五官都模糊的样子。
  唐斯看着照片上的人,一个身着碎花旗袍,另一个身着灰色长衫,两人虽然并排站着,看似好像肩叠着肩的普通站姿,但那被肩膀藏着在身后的手,却是紧紧相扣在一起。
  来自遥远未曾参与过的故事,似乎能从这张老照片上寻到日久年深的蛛丝马迹。
  穿着长衫的是唐斯的外婆唐瑾,齐耳短发,眉目清秀,那时的她年轻朝气,满腔的豪情壮志,眼眸闪闪发光。
  而另一个穿着碎花旗袍的是姜淑仪,唐斯认真的瞧着她,头回看清了她的面容,温婉秀丽,端庄大方,头发用一根木簪子在脑后盘起,她可真漂亮啊,难怪外婆每次说起她的时候,总说她这名字起的好,就像她的人一样,现在看来可不就是嘛,大家闺秀端庄淑仪。
  虽然同为女子,但站在一起就是那么养眼,那么般配。
  此刻,唐斯的眼眶莫名发热,心口也涌出阵阵滚烫,像被什么东西激励到,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发现这张旧照片的场景,夹在那些早已褪色泛黄的信件中,它被保存的连一丝折痕都没有,可见这张照片对唐瑾而言有多珍贵。
  唐斯是唐瑾一手带大的,对唐瑾的感情自然深厚。
  她说不上是什么时候起的心思想要为外婆去找姜淑怡,可能在很久之前就有这个想法了,只是碍于祖孙隔代之间的情感,好像就算她有这个心思,也不能说出口。
  直到唐瑾被确诊胰腺癌的那天,唐斯才第一次正视了这个问题,意识到逃避不是办法,如果你不试图解开它,那它永远都不会消失,只会越结越深。
  那天晚上,是唐瑾入院的第一天。
  唐斯站在病房门前,黑漆漆的过道压得人胸口都喘不过来气。
  她看见唐瑾坐在床边,只开了床头的一盏小夜灯,唐瑾戴着老花镜,又在看那张老照片跟那些旧信件。
  这次她没选择逃避,而是推开门走了进去。
  “外婆——”
  “你还没睡呢。”
  唐瑾立马阖上手里的东西,就想往枕头底下塞。
  要换平常,唐斯只会装作没看见,可那会儿她已经想明白,径直走过去伸手拦住唐瑾——
  “您想看就看,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藏着干什么呀?”
  “我又不是我妈,我是您带大的,您信不过我啊?”
  说完,唐斯拉过椅子,就坐在唐瑾身边,手指着那张老照片上穿碎花旗袍的女子,咬了咬嘴角,问出了她一直都没问出口的话——
  “您想她吗?”
  “要不...我帮您去找她吧,我知道...她在安岛。”
  唐瑾先是惊了一下,随即却又很快平复下来,唐瑾问道——
  “你这孩子,你偷看外婆东西了?”
  “嗯,您骂我吧,打我也行。”
  “你...”
  唐瑾没打她也没骂她,只是叹了声气,这个家就这么大,她也知道这事瞒不住,唐柳颐能发现,唐斯又怎么可能发现不了。
  “外婆,您与其天天的看人照片,还不如把人找到,安岛不大,找个人肯定不难。”
  “都过去这么久了,何况她都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