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多好的一家人。
  蒋旭死得七零八落。她们活得富有完整。
  直观点说,蒋旭死得好冤。真的好冤。
  但谁在意?谁会为他伸冤?
  他的亲友和气地款待了富人,等着瓜分赔偿金;而他的女儿——
  如果是以前,她会站在原地大拍巴掌,为此欢呼为此喝彩。
  可这个时候,她已经连喜悦这种情绪都没有了。
  只剩麻木。
  先是妈跑了,再是没了爸,我的去留成了很大一个问题。
  在这场葬礼之前,我还面临了几个亲戚的关心和安慰。
  这些选择性装聋作哑的大人,以己度人地以为,我在因为蒋旭的离开而伤心——就算蒋旭曾经打我、骂我,那又算什么呢?我是蒋旭的女儿。女儿就是该爱爸爸的。
  哪怕爸爸的皮鞋跟踩在女儿的太阳穴上,手机砸中女儿的眉骨,泼过来的热汤顺着女儿的头发往下流。
  女儿也是该爱爸爸的。
  “不管怎么样,他都是你爸”“你爸还是爱你的,只是不善于表达”“子女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肉,他打你是为你好啊,伤在你身痛在他心”“你妈跑了,你爸一个人拉扯你多不容易”……
  在我还不是一具空壳的时候,这些话总是萦绕在我耳边。嗡嗡嗡嗡嗡。
  ……够了!
  所以,在她们眼里,我只不过是个失去双亲的可怜孩子,并且是个面容姣好的女孩子。
  我知道她们打的什么算盘——养到十八岁,如果找到个不错的人家,或许能收获一大笔彩礼费,而她们只需要添置一副碗筷而已。
  还附赠一笔赔偿金。
  稳赚不赔的买卖。
  她们为此短暂争论了一下抚养权。
  只是,当她们在葬礼上,发现我一滴泪都没有掉过时,她们像约好了似的,同时取消了收养我的打算。
  于是我被送去了福利院。
  后来我对这次遭遇进行了一番复盘:
  在人类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里,父亲和母亲一样,都是一个人最亲密的人。
  而同样在这个道德伦理体系中,一个人最亲密的人死去了,她的反应并不应该是面无表情,而应该是痛哭流涕仿佛要跟着那人一起死去。
  这样才符合人类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
  也才能被这个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所接受。
  这样以来,才能够成为这些人眼中的“正常人”,获得他们的喜欢、怜爱、疼惜、尊重……总归都是些利好的情绪。
  反之,就会成为他们眼中的“异类”,获得他们的鄙夷、害怕、排斥……等等不利的情绪。
  我毕竟还是需要继续活着,活着就难免要融入这个社会,成为一个被社会接受的“正常人”。
  所以,我虽然没有了情绪,但我必须装出有情绪的样子,并且这些情绪必须符合人类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
  在朋友找我倒苦水的时候我应该面露怜悯,在老师出糗的时候我应该和同学们一起大笑,在考试成绩不理想的时候我应该伤神落泪。
  在意识到该这样去做之后,我也确实做到了,成为了大多数人眼中的正常人,和他们一样有着情绪起伏的人。
  上天收走了我的情绪,却放大了我对他人情绪的洞察能力,这让我在捕捉到他人情绪中浅层的部分之余,还能捕捉到那藏在表面下的、更为微妙的、隐晦的情绪。
  这样一来,我便更加清楚,在面对一个人的时候,该做出什么样的情绪反应,才能符合这个人的期待。
  这让我伪装得很好,从来没有被任何人拆穿过。
  利用伪装去迎合别人的情绪,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我越来越长于这件事。
  以至于后来我成功追到然然,也不得不说有这个特质的功劳。
  在福利院的时候,也是利用这一点,我讨好了殷女士。
  初见殷女士时,她银白的头发盘得一丝不苟,穿着深灰色的羊绒大衣,袖口露出一截镯子,一看就是上等货。
  她一来,一众和我年龄不相上下的孩子就在她周围围成一圈。
  福利院的孩子们多多少少都有点早熟,学会了一点与年龄不相符的察言观色。
  从殷女士的穿着和气质看来,跟着她走之后的日子,不会太差。
  殷女士没有弯堆笑,也没有伸手摸我们的头,只是安静地坐在小木凳上,从手提包里拿出一本旧相册。
  “我小时候也住在这里。”她翻开泛黄的旧相册,指尖停在一张照片上。
  孩子们拥过去,围在她周围看着。
  褪色的黑白照片里,扎着麻花辫的小女孩坐在同样的小木凳上,呆呆地看着镜头。
  孩子们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从过往的经验来看,大人们都喜欢外向的小孩。
  只有我什么也没说,上前去给了殷女士一个拥抱。
  这有点失礼——但一个有教养的女士,不会用这个词来形容一个八岁的孩子。
  更何况,这是我在解读她的情绪之后,破译出的答案。
  我的拥抱取悦了殷女士,以压倒性的优势胜过了其他孩子。
  手续办得很快,车最终在一栋老洋房面前停住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房子,红砖墙上爬满藤蔓,院子里有喷泉,还有很大的草坪。
  保姆迎上来,想带我去洗澡换衣服,殷女士却摆摆手:“我自己来。”
  她喜欢我、重视我,想和我培养感情。
  在她看来我是多么可爱啊——长得乖巧,悟性很高,也很会讨人喜欢。
  殷女士对我很好,我也总能使她满意。
  我从此随殷女士姓,改姓为殷。
  第54章 忏悔的戏子
  这以后,我被送往私立学校接受教育,学习使用银质刀叉吃西餐,开始出入定制服装店,和殷女士一同出席慈善晚宴。
  但我觉得这一切都无聊透顶。
  这些东西从未填补我心里的空洞。
  没有了情绪之后……活着?那是什么感觉?我快忘了。
  在我眼中,一切东西只分为两类——美的,不美的。
  只有美到极致的事物,才能短暂地刺穿麻木,才能短暂地让我的心脏抽搐一下。
  才能提醒我:咦。原来这具身体还没有彻底死掉。
  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会有一点自己还活着的感觉。
  美的范畴其实很广。
  但当我遇到那半只蝴蝶时,我便知道了,美之于我,是破碎是痛苦。
  并且愈是破碎的,痛苦的,在我这里也愈是美的。
  于是我爱上然然,就成了必然。
  只有在接近她时,我才能尝到那种“活着”的滋味。
  如此久违,令人上瘾。
  我迫不及待想要获取一个身份,一个可以一直陪在她身边的身份,一个能永远吸食她痛苦的身份——女朋友。
  于是我开始疯狂地追她。
  追她几乎是不怎么费力的事情。我太了解她了。
  早在她连我名字都还不知道的时候,我就以布丁快跑这个身份,窥探了她所有的秘密。触及灵魂。
  在她第一次失恋时,我就该得手的。可惜慢了一步。
  时隔几年,再一次相遇,她没有认出我的声音,我也并没有什么所谓。
  伤心?那东西早就不再发光了。
  布丁快跑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但没关系,殷念会成为她生命中数一数二重要的人。
  我利用线上对她的了解,结合线下与她的相处,一步一步诱她深陷。
  我知道她需要什么样的爱——坚定的、确信的、真诚的、热烈的。
  她需要这样的爱,我就给她这样的爱,扮演一个对她来说再合适不过的爱人。量身定做的完美恋人。
  知道她会失眠,我便在半夜找机会给她打电话;
  知道她喜欢文学,我就把自己变成一本她恰好想读的书;
  知道她需要抓得住的爱,我就从不在她面前玩消失……
  这对我来说易如反掌,我只是把从八岁起就一直在重复的事——演戏——再重复千百遍而已。
  很多人谈不好恋爱是因为会败给情绪,我恰恰相反——我没有情绪。
  这让我在扮演完美爱人这件事上畅通无阻。
  因为不管然然怎么对我,我都不会生气、郁闷、沮丧……然后再将这些负面情绪反弹给她,最后落得个双双都情绪崩溃的下场。
  如果我表现出负面情绪,那只有一种可能——我是装的,并有所企图。
  不是所有负面情绪都会把人推远,相反,在某些恰到好处的时候,负面情绪更能牟取到爱怜。
  于是她把我送她的蓝玫瑰丢进垃圾桶的那天,我故意没有去找她;
  于是发现她在公司晕倒的时候,我故意装作气得发抖;
  于是她和我吵架的时候我假装生气,后来又千里迢迢飞回来哄她……
  于是然然爱上我,也几乎成了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