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往事 第51节
这个储会长,就是昨日绑架事件的幕后指使,可是将他打一顿,或者像昨日那几个绑匪似的废掉一两处肢体,不也很可以充当教训么。
辜镕安静听完他讲话,突然伸手把他手里的报纸拿走,揉成一团丢进废纸篓,随即微笑着说:“不是还没死么。”
他是答应了不杀人,可也没答应叫对方好好地活下去,甚至觉得这种程度的惩戒实则是便宜了这帮子胆大包天的混蛋。
直到现在辜镕的内心仍旧有种后怕,这股惧怕催生出一种无比的愤怒,像一团火烧得他坐卧难安,除非弄死那个姓储的,否则无法平息。
说实话,如果不是辛实昨天求情,那几个人,他一条命也不会留下来。
辜镕的神情十分温和,可他本人恐怕也浑然不觉,那股骨子里透出来的冷酷意味是遮也没法遮住的。
辛实凝视着他,瞧着这张神态陌生的熟悉面孔,简直像是回到了贸然闯入辜家后院的那天,再次看到了那个坐在轮椅上神情阴狠、浑身是刺的漠然青年。
天潮地热,辛实却突然发自内心地感到了一阵彻骨的寒冷。
倒不是因为辜镕的手段惊吓到了他,辜镕做什么都是为他好,他不怪辜镕,甚至心疼辜镕,谁愿意整天地去怀着怨恨去报复别人,时刻要提防身边的暗箭冷枪,辜镕完全是不知不觉间被逼成这样的。
他之所以感到恐慌,是因为他终于发现一个事实,在他安心念书的这段日子,由于辜镕把他照顾得太好,他竟然完全不知道市面上的秩序已然崩坏到了这个地步,甚至几乎就快变回打仗时候的模样。
那时候的情况正像是现在一般刀光剑影,天天都有人死,被暗杀,被轰炸波及,被谋财害命,被当作畜生一样进行买卖。并且由于死的人太多,警署全然没有余力把凶手一一抓捕归案,于是人死了就死了,活着的人呢,人心惶惶,谁也不敢确定自己就能活到明天。
辜镕没把杀人当回事,是因为外头的人早就开始没把人命当回事了。
“你叫人放火的时候,心里都在想什么……”自从乱起来以后,辛实从没安过一天心,可由于辜镕总是那么的从容淡定,因此他的心情一直还算平和,可现在不一样,现在辜镕也乱了,他不由自主也就开始跟着乱了。
他不禁想到,如果辜镕夺取一条性命可以如此轻而易举,那么哪天自然也就可以有人同样轻易地夺走辜镕的性命。
辜镕凝视着他,冰冷的微笑一瞬间有些消退,显露出一丝茫然和不解。
“你杀人很轻松,发句话就好了,也不用偿命,所以什么也没想,是不是?”颤声说完这句话,辛实从自己的藤椅跳下来,赤着脚慢慢走到辜镕的面前。
辜镕神色复杂地望着他,沉默片刻,没有做解释,顿了顿,默默朝他展开了两只手,是个示弱的意思。
辛实飞快地钻到他怀里,坐在他的大腿上,两手紧紧环住了他的腰。
辛实扑过来的动作可以称得上毫不犹豫,辜镕顿时松了口气,可还没等那口气喘匀,他就发觉辛实在他怀里发抖。
辜镕的心一沉,终于地意识到了不对劲,不是辛实不对劲,而是他自己不对劲。
他得承认,从昨日到今天,他确实是失控了。杀人多么简单,一把枪,一管炸药,不顺眼的人就可以就此消失,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他纯粹是一把有思想的杀人刀,每日思考的就是如何在遇敌时用最痛快的手段解决敌人。
退伍至今,他自觉战场上那个杀人如麻的军官应当已经彻底从他身上独立出去。可其实没有,如果说昨日朝那几个绑匪开枪的瞬间他还残存了理智,没有要他们的命,那么到下令焚烧储家的时候,他不要讲有所顾虑,心里甚至毫无波澜。
一个热衷于以杀人作为首要解决手段、心内充斥着愤怒的人,无论如何是没有办法拥有平静生活的。
沉默了片刻,辜镕抬手轻轻拍了拍辛实颤抖的后背,喉咙干涩,道:“别怕我。”
辛实心里一阵发酸,他收紧了手臂,像一条柔软又坚韧的绳索,要把自己勒进辜镕骨缝里似的拼命地搂着辜镕。
他说:“我没怕你,我就是心里慌,觉得这样不对劲……镕哥,日子不能这样过下去的,全乱套了。”
被他这么密不透风地搂着,辜镕那颗狂躁不安的心居然慢慢地恢复了平静。片刻后,他低头吻了吻辛实的额头,叹息着做出一个决定:“你说得对,再在雪市待下去,没疯恐怕也要被逼疯了。”
任何人都无法在环境中独善其身,辜家树大招风,尤其无法作壁上观,即使解决掉一个储会长,迟早也会有其他别有用心之人盯上来,要求他在这场政治倾轧中进行站队。
他的背后是整个辜家,他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就是他头上几位从政长辈的态度。今日别人可以用辛实引他前去参加一个具有明显政治意味的会议,明日就有人可以如法炮制一桩新的事件。
一犬吠形,百犬吠声,到时党同伐异,不是人杀我,就是我来杀人了。
这样动荡的生活他早已习惯,从前他是独自一个人,常常枕戈待旦,全不觉得刀光剑影的日子有什么不对。可辛实才从一片满目疮痍的大陆而来,他难道忍心让辛实天天过这样杀机四伏的生活,叫他面对一个多疑嗜杀的自己么。
庭院里薄荷香浓,风里偶尔还混杂了一丝烟草的气息。
厅里,辜镕坐在下首的官帽椅上,正座上一左一右是他的叔父和姑母。
辜镕说:“……四州府的形势愈发紧迫了,我打算去伦敦待一段时间。”
选择伦敦,辜镕是经过慎重考虑的。
首先,早在战前辜家的大部分人就已迁去伦敦,可以说伦敦已经是辜家族人的第二个聚居地。并且伦敦目前的法治环境还算安稳,短时间内恐怕都不会有什么巨大的动荡。伦敦的大学也是世界顶尖的,在那里,辛实可以毫无顾虑地念书。
其次,伦敦的自由港也很丰富,辜家在当地也有自己的港口,因此这次迁移也可以算作是一种资本避险。树挪死人挪活,辜家的财富能够累积这么多代,靠的绝不是墨守成规地死守一城。
叔父熄灭手里的烟,瞧了他一眼,微笑说:“论做生意,除了你的公祖,往下几代没一个比得上你。你既然做出决定,我先表明我的态度,我支持。”
姑母经过短暂的思考,也表示赞同。
这就算是达成一致了,辜镕陪两位长辈吃了午饭,便回家开始着手安排相关事宜。
辛实听说是要去英国,坐船都得坐上两个月,一开始心里是很没底的。
倒不是怕没法适应,马来亚到处都是英国人,学校里头也有不少的洋人老师,他目前的英文水平早已经可以同人进行流畅的沟通了。并且辜镕跟他讲过,伦敦有许多的华人社区,不必怕到了那里举目无亲。
尽管辜镕没说,他也知道,是因为他在马来亚待着害怕,辜镕担心他,为了叫他安心过日子、好好念书,才打定主意要搬家,他也愿意跟辜镕去任何地方。
他主要是怕去了那么远的地方,大哥又该担心他,该催他赶紧回中国了。结果倒是他想得太多,一听说辜镕是带他去英国避难,同时是送他去大学念书,大哥马上表示支持他去,叫他别总挂念家里,学本事最要紧。
大哥这么一说,辛实心里总算是没了后顾之忧。
断断续续忙碌两个多月,辜镕同祖母持续通信沟通搬迁事宜,搬家的日子就此定了下来,半月后乘轮船举家迁往伦敦。
第68章
定下迁家日期后,辜镕特地去同朝天铮见了一面,给他提供了两条路走。
要么跟着辜家一起迁走,在大学结业前,辜家会给他提供庇护;如果不愿意离开家乡,那么辜镕就把目前这座洋楼送给他,再托关系将他的名字加入到雪兰莪州自卫团的名单里。自卫团有一定的豁免权,可以留居原地,而不用被强迫搬去新村接受监管。
朝天铮在经过短暂地思考后,表明想要跟着辜家一同去往伦敦。
父亲去世后遗产全到了他手上,雪市有不少专以骗人钱财为生的组织,看他年轻,便千方百计地来认识他,诱惑他去嫖去赌,想要从他这里把父亲的遗产骗去抢去,对他几乎是穷追猛打。他躲避得疲惫不堪,三天两头就要和人打一架。
雪市如今乱成这样,看在辜家的份上,那些流氓匪盗才不敢明抢,如今辜家要搬走,他便如同小儿抱金于市,早晚就是个流落街头。
假如单只是金钱上的困扰就算了,最重要的,按照目前的社会状况,他很有可能还要面对失学。
麻烦如此接踵而至,再加上他还得同时负担一个痴痴呆呆的金翎,这就不得不让他多做出一些打算了。
辜镕想也是这样的结果,便点了点头,自觉是对老朋友有了个交代。他借了一个擅长计算的会计给朝天铮,要他把行李收拾完毕,同时向学校办理退学,洋行里的财产也要做好转移。
朝天铮全都答应下来。
回家的路上他路过了一家医院,犹豫半天,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问了医生一个问题:“有没有办法可以改变眼珠的颜色?”
金翎的病时好时坏,假使他能够把眼珠变成黑色,金翎或许就能够好受些。他实在不想再看到金翎每次大梦初醒时那种痛彻心扉的眼神,倒宁可金翎永远地把他当成他爸爸。
他得到了一个否定的答案,有些怅然若失地回了家。
不过改不了颜色也没关系,再过二十年,等他到了爸爸这个年纪,差不多也就是爸爸那个模样。
走上台阶,他推开了客厅的门,一眼看见金翎就躺在百叶窗下的竹榻上。
榻边的桌上摆了一支灰色的钢制注射器,一格格的日光朦胧地照在榻上那个漂亮的青年身上,他的嘴唇粉红,眼睛轻轻闭着,雪白的手腕上戴着一块金色的机械表,面色是种平静的温柔。
朝天铮的心跳停了一刹那,他迟滞地站在原地,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捏了一把,说痛,还有些无助,几乎无法行动也无法呼吸。
一瞬间,他恍然回到第一次见到金翎那天,那天他也是下学回家,在家里看见了这个陌生人。
那时金翎穿着单薄的淡紫色短褂,白纱裤,旖丽地倚在一张大榻上打盹,墙角紫色的丁香花随风吹到他的身上,香气散开,是种叫人无法忘记的馥郁。
他当时心里就想,好漂亮的一个青年,简直是从画里走出来。故梦重温,可这次,他没法再轻易下定论,认为金翎只是简单地睡着了。
朝天铮缓慢地抬脚向榻前走去,心里不断地重复:“不要,不要,别这样对我。”
他伸出颤抖的手指探向金翎的鼻尖,当感受到微弱却平稳的呼吸时,他浑身的力气像是被抽空了,后背当即起了一层冷汗。
朝天铮咬牙蹲下身,不那么客气地推了金翎两把,又捏了一下金翎雪白的脸颊。金翎的眉毛皱了皱,半梦半醒地睁开眼。
“你什么时候学会自己打针的?”说这话时,朝天铮是咬着牙的,他的心底酝酿了一场勃然大怒,可是直到几秒钟后,金翎的神色还是一副酣睡刚醒的茫然模样,像是全没听懂他的话语。
当任何情绪都得不到回应,发怒就变成了一件自娱自乐的可笑事宜。
朝天铮把喉咙里的话全咽下去,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即把金翎一把从榻上拉起来,让他坐在榻沿,自己则蹲跪在地上给他穿鞋,抬头问:“是不是又没吃中饭?你不是最爱打扮了,你现在瘦成什么样子了自己不知道吗?”
金翎盯着他的眼珠定定地瞧了片刻,突然开了口:“朝天铮。”
朝天铮的手一顿,半晌,像是突然回过了神。平静地给金翎把鞋穿好,他站起来,退到几步之外,轻声地说:“谢天谢地,你终于认出我了。”
说完不再看金翎,走到桌边坐下来开始翻看账本,头也不抬道:“那支针你是从哪里找到的?”
金翎坐在榻沿,由于意识到了自己再次把朝天铮当做了朝宜静,此刻正处于一种深深的难堪之中,再加上脑袋还没有完全变得清晰思辨,过了许久他才明白朝天铮的意思。
他慢慢开口,大概是太久没说一句完整的话,声音有些含糊:“哦,你卧室的斗柜里有好几支,你藏得真深。我很想睡觉,可是睡不着,你爸爸葬礼的那几天你常常给我打那个针,打了就什么也不会去想,睡得很好。”说完微微笑了笑,抬眼看向朝天铮的侧脸,眼神很平静,“怎么,你以为我要自杀么。”
他这模样,真像是全都好了。朝天铮的心一颤,喉咙有点干涩。他认为自己大概要感到羞愧,因为金翎终于从一种反反复复无法分辨虚幻与真实的病痛中康复了,可他却并不为此感到庆贺,他已经分不清自己心里到底是高兴还是失落了。
他抬手翻过一页账本,说:“你不要忘记你疯疯癫癫的这些日子是谁照顾你,要不是我,你早把自己饿死了。你就是想死,也得我先同意。我首先告诉你,我不同意。”
金翎思考了半晌,垂下眼睫无声笑了,是笑朝天铮言语里欲盖弥彰的情愫。
他下床走到了朝天铮面前,不愿意看他的眼睛,可是又忍不住想要看他的脸,于是光只盯着朝天铮的嘴唇和鼻尖,轻飘飘地问:“我对你又不好,你为什么爱我?”
朝天铮冷淡的面孔上骤然泛起一些红晕,半晌,他艰难地开口:“谁爱你,你失心疯还没好?”
金翎没有做声,光是平静地看着他。
朝天铮故作镇定,撇开眼说:“不跟你东扯西扯了,我们又得搬家了,这次很远,是去伦敦。辜家要举家搬迁,我们跟着走总不会出错。留在这里,我都不知道能不能顺利申请到念大学。”
朝天铮看上去似乎是完全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责任,金翎审视的目光里突然就带了些不忍,额外还有些难过。他们两个大人把自己搞得一团糟,害得朝天铮被迫承担许多负累。
顿了顿,他说:“伦敦很好,你爸爸原本也是打算要你去英国念书。他们多久走?”
朝天铮盯着账本说:“下月一号。”
金翎没有作声,从他身边慢吞吞地走过去。
朝天铮看出了他的犹豫,他凝望着金翎的背影,心里有些不安,是种即将落单的惶恐。
爸爸是葬在马来亚,金翎一定不想离开马来亚,可是金翎难道能够舍得他这张跟爸爸一模一样的脸么——并不是他多么自恋,而是这些日子金翎对这张面孔表现的依恋实在太过深重。
他从后头叫住了金翎:“金翎,你是要跟我走的吧?”
金翎正好跨过了门槛,日光落在他的面孔上,有种神鬼莫辨的哀丽。听到这话,他转过头来直直地看着朝天铮,干脆地否决:“我不去,我为什么要跟你去。”
当然是因为你离不开我,朝天铮心里几乎是这么想,可金翎离不开的,其实是爸爸罢了。他感到喉咙里很苦涩,脱口而出:“那么我也不去了。”
金翎的目光是种温和的了然,平铺直叙道:“这是你的日子,随便你怎样过,只要你觉得对得住自己。”
果然,一旦恢复了正常,金翎根本就不把他放进眼里。即使他用自己的前途作为胁迫的手段,金翎也只会是无动于衷。
朝天铮沉默了好半天,随后道:“我知道了。我会去伦敦,去念书……”
金翎静静听着,并不做声。
辜镕安静听完他讲话,突然伸手把他手里的报纸拿走,揉成一团丢进废纸篓,随即微笑着说:“不是还没死么。”
他是答应了不杀人,可也没答应叫对方好好地活下去,甚至觉得这种程度的惩戒实则是便宜了这帮子胆大包天的混蛋。
直到现在辜镕的内心仍旧有种后怕,这股惧怕催生出一种无比的愤怒,像一团火烧得他坐卧难安,除非弄死那个姓储的,否则无法平息。
说实话,如果不是辛实昨天求情,那几个人,他一条命也不会留下来。
辜镕的神情十分温和,可他本人恐怕也浑然不觉,那股骨子里透出来的冷酷意味是遮也没法遮住的。
辛实凝视着他,瞧着这张神态陌生的熟悉面孔,简直像是回到了贸然闯入辜家后院的那天,再次看到了那个坐在轮椅上神情阴狠、浑身是刺的漠然青年。
天潮地热,辛实却突然发自内心地感到了一阵彻骨的寒冷。
倒不是因为辜镕的手段惊吓到了他,辜镕做什么都是为他好,他不怪辜镕,甚至心疼辜镕,谁愿意整天地去怀着怨恨去报复别人,时刻要提防身边的暗箭冷枪,辜镕完全是不知不觉间被逼成这样的。
他之所以感到恐慌,是因为他终于发现一个事实,在他安心念书的这段日子,由于辜镕把他照顾得太好,他竟然完全不知道市面上的秩序已然崩坏到了这个地步,甚至几乎就快变回打仗时候的模样。
那时候的情况正像是现在一般刀光剑影,天天都有人死,被暗杀,被轰炸波及,被谋财害命,被当作畜生一样进行买卖。并且由于死的人太多,警署全然没有余力把凶手一一抓捕归案,于是人死了就死了,活着的人呢,人心惶惶,谁也不敢确定自己就能活到明天。
辜镕没把杀人当回事,是因为外头的人早就开始没把人命当回事了。
“你叫人放火的时候,心里都在想什么……”自从乱起来以后,辛实从没安过一天心,可由于辜镕总是那么的从容淡定,因此他的心情一直还算平和,可现在不一样,现在辜镕也乱了,他不由自主也就开始跟着乱了。
他不禁想到,如果辜镕夺取一条性命可以如此轻而易举,那么哪天自然也就可以有人同样轻易地夺走辜镕的性命。
辜镕凝视着他,冰冷的微笑一瞬间有些消退,显露出一丝茫然和不解。
“你杀人很轻松,发句话就好了,也不用偿命,所以什么也没想,是不是?”颤声说完这句话,辛实从自己的藤椅跳下来,赤着脚慢慢走到辜镕的面前。
辜镕神色复杂地望着他,沉默片刻,没有做解释,顿了顿,默默朝他展开了两只手,是个示弱的意思。
辛实飞快地钻到他怀里,坐在他的大腿上,两手紧紧环住了他的腰。
辛实扑过来的动作可以称得上毫不犹豫,辜镕顿时松了口气,可还没等那口气喘匀,他就发觉辛实在他怀里发抖。
辜镕的心一沉,终于地意识到了不对劲,不是辛实不对劲,而是他自己不对劲。
他得承认,从昨日到今天,他确实是失控了。杀人多么简单,一把枪,一管炸药,不顺眼的人就可以就此消失,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他纯粹是一把有思想的杀人刀,每日思考的就是如何在遇敌时用最痛快的手段解决敌人。
退伍至今,他自觉战场上那个杀人如麻的军官应当已经彻底从他身上独立出去。可其实没有,如果说昨日朝那几个绑匪开枪的瞬间他还残存了理智,没有要他们的命,那么到下令焚烧储家的时候,他不要讲有所顾虑,心里甚至毫无波澜。
一个热衷于以杀人作为首要解决手段、心内充斥着愤怒的人,无论如何是没有办法拥有平静生活的。
沉默了片刻,辜镕抬手轻轻拍了拍辛实颤抖的后背,喉咙干涩,道:“别怕我。”
辛实心里一阵发酸,他收紧了手臂,像一条柔软又坚韧的绳索,要把自己勒进辜镕骨缝里似的拼命地搂着辜镕。
他说:“我没怕你,我就是心里慌,觉得这样不对劲……镕哥,日子不能这样过下去的,全乱套了。”
被他这么密不透风地搂着,辜镕那颗狂躁不安的心居然慢慢地恢复了平静。片刻后,他低头吻了吻辛实的额头,叹息着做出一个决定:“你说得对,再在雪市待下去,没疯恐怕也要被逼疯了。”
任何人都无法在环境中独善其身,辜家树大招风,尤其无法作壁上观,即使解决掉一个储会长,迟早也会有其他别有用心之人盯上来,要求他在这场政治倾轧中进行站队。
他的背后是整个辜家,他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就是他头上几位从政长辈的态度。今日别人可以用辛实引他前去参加一个具有明显政治意味的会议,明日就有人可以如法炮制一桩新的事件。
一犬吠形,百犬吠声,到时党同伐异,不是人杀我,就是我来杀人了。
这样动荡的生活他早已习惯,从前他是独自一个人,常常枕戈待旦,全不觉得刀光剑影的日子有什么不对。可辛实才从一片满目疮痍的大陆而来,他难道忍心让辛实天天过这样杀机四伏的生活,叫他面对一个多疑嗜杀的自己么。
庭院里薄荷香浓,风里偶尔还混杂了一丝烟草的气息。
厅里,辜镕坐在下首的官帽椅上,正座上一左一右是他的叔父和姑母。
辜镕说:“……四州府的形势愈发紧迫了,我打算去伦敦待一段时间。”
选择伦敦,辜镕是经过慎重考虑的。
首先,早在战前辜家的大部分人就已迁去伦敦,可以说伦敦已经是辜家族人的第二个聚居地。并且伦敦目前的法治环境还算安稳,短时间内恐怕都不会有什么巨大的动荡。伦敦的大学也是世界顶尖的,在那里,辛实可以毫无顾虑地念书。
其次,伦敦的自由港也很丰富,辜家在当地也有自己的港口,因此这次迁移也可以算作是一种资本避险。树挪死人挪活,辜家的财富能够累积这么多代,靠的绝不是墨守成规地死守一城。
叔父熄灭手里的烟,瞧了他一眼,微笑说:“论做生意,除了你的公祖,往下几代没一个比得上你。你既然做出决定,我先表明我的态度,我支持。”
姑母经过短暂的思考,也表示赞同。
这就算是达成一致了,辜镕陪两位长辈吃了午饭,便回家开始着手安排相关事宜。
辛实听说是要去英国,坐船都得坐上两个月,一开始心里是很没底的。
倒不是怕没法适应,马来亚到处都是英国人,学校里头也有不少的洋人老师,他目前的英文水平早已经可以同人进行流畅的沟通了。并且辜镕跟他讲过,伦敦有许多的华人社区,不必怕到了那里举目无亲。
尽管辜镕没说,他也知道,是因为他在马来亚待着害怕,辜镕担心他,为了叫他安心过日子、好好念书,才打定主意要搬家,他也愿意跟辜镕去任何地方。
他主要是怕去了那么远的地方,大哥又该担心他,该催他赶紧回中国了。结果倒是他想得太多,一听说辜镕是带他去英国避难,同时是送他去大学念书,大哥马上表示支持他去,叫他别总挂念家里,学本事最要紧。
大哥这么一说,辛实心里总算是没了后顾之忧。
断断续续忙碌两个多月,辜镕同祖母持续通信沟通搬迁事宜,搬家的日子就此定了下来,半月后乘轮船举家迁往伦敦。
第68章
定下迁家日期后,辜镕特地去同朝天铮见了一面,给他提供了两条路走。
要么跟着辜家一起迁走,在大学结业前,辜家会给他提供庇护;如果不愿意离开家乡,那么辜镕就把目前这座洋楼送给他,再托关系将他的名字加入到雪兰莪州自卫团的名单里。自卫团有一定的豁免权,可以留居原地,而不用被强迫搬去新村接受监管。
朝天铮在经过短暂地思考后,表明想要跟着辜家一同去往伦敦。
父亲去世后遗产全到了他手上,雪市有不少专以骗人钱财为生的组织,看他年轻,便千方百计地来认识他,诱惑他去嫖去赌,想要从他这里把父亲的遗产骗去抢去,对他几乎是穷追猛打。他躲避得疲惫不堪,三天两头就要和人打一架。
雪市如今乱成这样,看在辜家的份上,那些流氓匪盗才不敢明抢,如今辜家要搬走,他便如同小儿抱金于市,早晚就是个流落街头。
假如单只是金钱上的困扰就算了,最重要的,按照目前的社会状况,他很有可能还要面对失学。
麻烦如此接踵而至,再加上他还得同时负担一个痴痴呆呆的金翎,这就不得不让他多做出一些打算了。
辜镕想也是这样的结果,便点了点头,自觉是对老朋友有了个交代。他借了一个擅长计算的会计给朝天铮,要他把行李收拾完毕,同时向学校办理退学,洋行里的财产也要做好转移。
朝天铮全都答应下来。
回家的路上他路过了一家医院,犹豫半天,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问了医生一个问题:“有没有办法可以改变眼珠的颜色?”
金翎的病时好时坏,假使他能够把眼珠变成黑色,金翎或许就能够好受些。他实在不想再看到金翎每次大梦初醒时那种痛彻心扉的眼神,倒宁可金翎永远地把他当成他爸爸。
他得到了一个否定的答案,有些怅然若失地回了家。
不过改不了颜色也没关系,再过二十年,等他到了爸爸这个年纪,差不多也就是爸爸那个模样。
走上台阶,他推开了客厅的门,一眼看见金翎就躺在百叶窗下的竹榻上。
榻边的桌上摆了一支灰色的钢制注射器,一格格的日光朦胧地照在榻上那个漂亮的青年身上,他的嘴唇粉红,眼睛轻轻闭着,雪白的手腕上戴着一块金色的机械表,面色是种平静的温柔。
朝天铮的心跳停了一刹那,他迟滞地站在原地,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捏了一把,说痛,还有些无助,几乎无法行动也无法呼吸。
一瞬间,他恍然回到第一次见到金翎那天,那天他也是下学回家,在家里看见了这个陌生人。
那时金翎穿着单薄的淡紫色短褂,白纱裤,旖丽地倚在一张大榻上打盹,墙角紫色的丁香花随风吹到他的身上,香气散开,是种叫人无法忘记的馥郁。
他当时心里就想,好漂亮的一个青年,简直是从画里走出来。故梦重温,可这次,他没法再轻易下定论,认为金翎只是简单地睡着了。
朝天铮缓慢地抬脚向榻前走去,心里不断地重复:“不要,不要,别这样对我。”
他伸出颤抖的手指探向金翎的鼻尖,当感受到微弱却平稳的呼吸时,他浑身的力气像是被抽空了,后背当即起了一层冷汗。
朝天铮咬牙蹲下身,不那么客气地推了金翎两把,又捏了一下金翎雪白的脸颊。金翎的眉毛皱了皱,半梦半醒地睁开眼。
“你什么时候学会自己打针的?”说这话时,朝天铮是咬着牙的,他的心底酝酿了一场勃然大怒,可是直到几秒钟后,金翎的神色还是一副酣睡刚醒的茫然模样,像是全没听懂他的话语。
当任何情绪都得不到回应,发怒就变成了一件自娱自乐的可笑事宜。
朝天铮把喉咙里的话全咽下去,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即把金翎一把从榻上拉起来,让他坐在榻沿,自己则蹲跪在地上给他穿鞋,抬头问:“是不是又没吃中饭?你不是最爱打扮了,你现在瘦成什么样子了自己不知道吗?”
金翎盯着他的眼珠定定地瞧了片刻,突然开了口:“朝天铮。”
朝天铮的手一顿,半晌,像是突然回过了神。平静地给金翎把鞋穿好,他站起来,退到几步之外,轻声地说:“谢天谢地,你终于认出我了。”
说完不再看金翎,走到桌边坐下来开始翻看账本,头也不抬道:“那支针你是从哪里找到的?”
金翎坐在榻沿,由于意识到了自己再次把朝天铮当做了朝宜静,此刻正处于一种深深的难堪之中,再加上脑袋还没有完全变得清晰思辨,过了许久他才明白朝天铮的意思。
他慢慢开口,大概是太久没说一句完整的话,声音有些含糊:“哦,你卧室的斗柜里有好几支,你藏得真深。我很想睡觉,可是睡不着,你爸爸葬礼的那几天你常常给我打那个针,打了就什么也不会去想,睡得很好。”说完微微笑了笑,抬眼看向朝天铮的侧脸,眼神很平静,“怎么,你以为我要自杀么。”
他这模样,真像是全都好了。朝天铮的心一颤,喉咙有点干涩。他认为自己大概要感到羞愧,因为金翎终于从一种反反复复无法分辨虚幻与真实的病痛中康复了,可他却并不为此感到庆贺,他已经分不清自己心里到底是高兴还是失落了。
他抬手翻过一页账本,说:“你不要忘记你疯疯癫癫的这些日子是谁照顾你,要不是我,你早把自己饿死了。你就是想死,也得我先同意。我首先告诉你,我不同意。”
金翎思考了半晌,垂下眼睫无声笑了,是笑朝天铮言语里欲盖弥彰的情愫。
他下床走到了朝天铮面前,不愿意看他的眼睛,可是又忍不住想要看他的脸,于是光只盯着朝天铮的嘴唇和鼻尖,轻飘飘地问:“我对你又不好,你为什么爱我?”
朝天铮冷淡的面孔上骤然泛起一些红晕,半晌,他艰难地开口:“谁爱你,你失心疯还没好?”
金翎没有做声,光是平静地看着他。
朝天铮故作镇定,撇开眼说:“不跟你东扯西扯了,我们又得搬家了,这次很远,是去伦敦。辜家要举家搬迁,我们跟着走总不会出错。留在这里,我都不知道能不能顺利申请到念大学。”
朝天铮看上去似乎是完全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责任,金翎审视的目光里突然就带了些不忍,额外还有些难过。他们两个大人把自己搞得一团糟,害得朝天铮被迫承担许多负累。
顿了顿,他说:“伦敦很好,你爸爸原本也是打算要你去英国念书。他们多久走?”
朝天铮盯着账本说:“下月一号。”
金翎没有作声,从他身边慢吞吞地走过去。
朝天铮看出了他的犹豫,他凝望着金翎的背影,心里有些不安,是种即将落单的惶恐。
爸爸是葬在马来亚,金翎一定不想离开马来亚,可是金翎难道能够舍得他这张跟爸爸一模一样的脸么——并不是他多么自恋,而是这些日子金翎对这张面孔表现的依恋实在太过深重。
他从后头叫住了金翎:“金翎,你是要跟我走的吧?”
金翎正好跨过了门槛,日光落在他的面孔上,有种神鬼莫辨的哀丽。听到这话,他转过头来直直地看着朝天铮,干脆地否决:“我不去,我为什么要跟你去。”
当然是因为你离不开我,朝天铮心里几乎是这么想,可金翎离不开的,其实是爸爸罢了。他感到喉咙里很苦涩,脱口而出:“那么我也不去了。”
金翎的目光是种温和的了然,平铺直叙道:“这是你的日子,随便你怎样过,只要你觉得对得住自己。”
果然,一旦恢复了正常,金翎根本就不把他放进眼里。即使他用自己的前途作为胁迫的手段,金翎也只会是无动于衷。
朝天铮沉默了好半天,随后道:“我知道了。我会去伦敦,去念书……”
金翎静静听着,并不做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