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往事 第27节
上一回是没跑掉,在出城的路上被日本人抓去做了苦力,这一回倒是学聪明了,趁着这座司令府还未完全垮台,早早地就做好了溜之大吉的打算。
猛地回过身,林祺贞站定。
周绽没料到他突然刹车,差点撞上他,脚步一顿,又退回去,离他大概一米远,表情匮乏的面孔不自然地扯出一个疑惑的微笑。
林祺贞也没想说什么,只上下打量了周绽片刻。接着,他徐徐地上前一步,肩头挨上了周绽的肩头,他们两个身高和体型相差无二,像这样面对着面,要不是衣裳不同,远远看去,简直像是在照镜子。
周绽的身体有一刹那的紧绷,是种兴奋的战栗,林祺贞怕被行刺,不大喜欢和人靠得很近,他也只有趁林祺贞喝醉才可以摸一摸他。
林祺贞没理会他的异样,突然从腰后的背式枪套里掏出一把冰凉的手枪,拿枪柄拍了拍他的脸,和声细语地说了句:“爷还没落魄呢,就想另攀高枝了?”
说完,他没去看周绽脸上僵住的笑容,转身,抛下一句“别再跟来”,沉下脸色快步下楼。
周绽果然没再跟上来,但是在他身后慢慢说了一句话:“我可以解释。”
林祺贞正走在楼梯上,本想一下楼就叫人把周绽看押起来,等他回来再做处置,听周绽突然出声,忍不住回头瞧了一眼,视线冰冷,布满猜疑。
“这算什么,不打自招?”
周绽露出一种难堪的神情,仿佛真有苦衷一般。他的嘴唇颤抖了一下,没忍住往前迈了一步,看上去像是要靠近林祺贞,但马上,他又谨慎地停下了脚步,在原地说:“我没有背叛你。你现在有急事,我不跟着你,等你回来,我们谈谈。”
撤番的明文还未正式发出,因此周绽还没来得及脱下那身军装,而一个无害的人穿着一身正装,很容易就传递出了一种肃穆的诚恳。尤其,周绽实在是个英俊的年轻男子,并且是种善良的英俊,一双眼睛生得明亮浑圆,直勾勾盯着你看,更加让人难以生出恶感。
林祺贞盯着他看了几秒钟,叫他哀求的态度动了恻隐之心。他不禁想到,这么多年,周绽也算是对他尽忠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尽心尽力伺候他,他身陷囹圄之时,虽然周绽有过逃跑的行为,可无论如何,周绽费尽力气给他送救命良药的事情不是作假。
最重要的,他打心底里也不大愿意承认是自己瞎了眼,或许其中真有误会,不如等回来再说。
如此琢磨一番,他径直出了大门,没有额外吩咐人员将周绽看押下来。
辜家的门总算打开了。
脱下那身军装换回常服,林祺贞的年纪显得很轻,但精神面貌可不怎么样,一张斯文讨喜的面孔上,不仅嘴角耷拉,眼皮也没精神地垂着,简直像只斗败的公鸡。
辜镕第一眼就发现他旁边跟的不是周绽,而是个不大眼熟的圆脸小跟班。
喝了口茶,辜镕意味不明地哼笑了一声,说:“我早说了,你这座小庙,供不住那座大佛。”
周绽是否背叛,在林祺贞心里是一团雾,他还没来得及去拨开探听其中真相,不过不管周绽是不是预备当个叛徒,这个人有问题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林祺贞其实不愿意自揭伤疤,可事到如今,他实在没力气维持自尊,懒懒地靠在椅背上,叹了口气,喃喃苦笑说:“辜镕,怎么办,老子这次是真栽啦。”
辜镕对他已经散发不出同情心,淡然地说:“还有一个港口,饿你不死。”
林祺贞叹了口气,“也就屁大点地方。”
辜镕平静地放下茶杯,觑了眼他忧愁的面孔,说:“我想你专门跑到我这里来,不是为了大发牢骚吧?”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这点好,只需点到即止,对方自然而然可以懂得你的弦外之音。林祺贞勉强振作精神,嬉皮笑脸地望着辜镕,坐直身体道:“我这里有两千多个劳动力。”
辜镕眼皮一跳,直觉这小子给他找了个大麻烦。
“我那些兵送你的锡矿和种植园里去做事,成吗?不用你全部都管,只管一部分也行,其余人我再想办法。”
边说,林祺贞边站起来走到了辜镕面前,桌上摆了白瓷茶壶,他不大熟练地提起茶壶给辜镕添茶,添完又端起茶杯给辜镕奉茶,可以说是把自己摆到小厮的地位,头低得十分恳切。
“他们跟了我那么多年,说遣散就给遣散,家里有生计的我都已经放走,这些没着落的,我得让他们以后有口饭吃。”
辜镕垂着眼,一时间没动弹。
他真不想接这杯茶,两千多个人,都是男人,还都是退伍士兵,意气风发,热血沸腾,不需要摩擦就能轻易起火,万一闹起事,难以镇压。
见他沉思,似有犹疑,林祺贞提心吊胆。他扶着桌子,几乎是半曲膝盖,给辜镕跪下了,“小舅舅,你就帮我这回吧。”
辜镕的思考被打断,瞟他一眼,见他伏低做小,心里有些哭笑不得。
林祺贞从小就是个霸王,即使是战争进行到最白热化,也没见过他这么灰头土脸过。为了这点事,简直憔悴成了一块脱水的菠萝蜜。
辜镕不忍直视,片刻后,缓缓伸手托住了茶杯。
这是答应的意思了。
林祺贞大喜过望,连忙站起身。他就知道,除了辜镕,没人有胆色和能力帮他这个忙,“往后你就是我亲舅舅!”
伸手帮这个忙,辜镕并不是为了占他一句嘴上便宜,因此不为所动,光是瞪他一眼,骂道:“滚蛋。”
林祺贞果然滚回自己的位置上,心头一块大石头搬走了,他喝茶都喝得有滋有味,笑道:“亲舅舅,你能带多少人走?”
“大外甥,你也别开心得太早。”辜镕慢条斯理低头饮了口茶,这么多人绝不能放一个地方,非得全部打散分开处理,这不是件容易事。
辜家的产业分散在马来亚各地,具体哪些地方还塞得下人,辜镕并不是完全清楚,还得仔细找人盘算。等到找好地方,还得确定运送这些劳动力的交通工具以及准备安置区。
“我猜你也想不出别的辙,这些人我今日全部收下。”都是琐碎小事,堆在一起真让人头疼,辜镕看向林祺贞,眼神带着警告,“但你回去得把这群兵从头到脚重新仔细扒一遍,一粒子弹壳都不准带出军营。要是哪天我的地盘听到一声枪响,你知道后果。”
林祺贞也知道自己是丢了个烫手山芋过来,还是在辜镕病中,简直是专门给人找麻烦来了,因此一点都不敢乖张,乖乖地做出保证:“你难道还信不过我,别说枪弹,就是鞋上的土我也一定叫他们全敲干净才准出驻地。”
林祺贞从军的时间长过他,不需要过多强调纪律,辜镕提醒过一遍后就放下心,看了看时间,说:“留下吧,吃了晚饭再走。”
“吃不下,走了。”林祺贞起来得很利索,拍了拍衣摆,把墨镜往鼻梁上一架,飒沓流星地抬脚就走,“家里还一堆事。”
最大的事就是清理门户,周绽那个王八蛋去找英国人要真是去背主求荣,他非扒了他的皮不可!
林祺贞匆匆离开辜家,直奔家里。
进屋不到五分钟,他就忍不住发了滔天怒火,开枪把庭院里的一棵老榕树打得木屑横飞——别墅里只有噤若寒蝉的男仆女佣以及站岗的卫兵,哪里还有周绽的身影。
这个混蛋,什么辩白的机会,他根本没有想过要对他做什么解释,从一发现自己暴露,他就已经预备逃走,说什么等他回来,根本是用甜言蜜语拖延时间!
林祺贞在家里拿树撒气之时,周绽已经上了前往曼谷的轮船,他脱下军装,换上了一身单薄的长衫和一顶适宜度假的圆顶草帽,神色淡然地站在甲板上望着天上的海鸥。
天气十分好,天高海阔,再也不会有毫无原因的斥责和拳脚落到身上,他在心里幻想了一下林祺贞此刻应该会有的暴跳如雷的面容,忍不住低头微笑了片刻。
等林祺贞倒霉的这一天,他实在已经等了太久。
第37章
很多人只知道周绽非常早就待在了林祺贞身边,是家仆,是忠仆,鲜少人知晓,他其实是林祺贞在黑拳市买回去的拳手。
买他回去,不是因为他身手够好,而是因为他抗揍。
一开始他不知道林祺贞买他回去是为了把他当沙包打骂,他很喜欢林祺贞的模样,见到第一眼就喜欢,地下拳场很黑,六角铁笼的顶部只悬挂一盏昏黄的电灯,幸好他的眼睛很好,可以把坐在第一排的林祺贞看得很清楚。
这个男孩子总来这里看拳下注,年纪和他一般大,比他强壮高大得多,穿着漂亮得体的衣服,一头黑发短得像密集的针刺。他爱笑,对着他们这些打得不错的拳手常常露出赞许的微笑,却不是那种看人的笑容,是看畜生,是种打发时间的百无聊赖的笑。
林祺贞愿意把他买回去,给他换新衣裳,带他剪头发,还给他治伤,他险些以为自己的好日子就要来了,甚至在心里默默发了誓言,往后拿林祺贞当命一样保护。
他怎么会想得到,林祺贞把他收拾得干干净净,是为了在揍他的时候不弄脏自己的手。
他实在是个倒霉透顶的人,打小就是孤儿,十岁之前,他在霹雳州一个小城镇的教堂跟着英国来的传教士长大,他的手是用来弹钢琴,嘴是用来唱圣歌说英文。十岁那年,他被一个不大记得样貌的男人拐来雪市,辗转卖到这个拳场,那之后的三年,他再没有看到一天的太阳。
他已经很久没穿过柔软的衣服,被仆人带到林祺贞面前的时候,他很羞愧,也很兴奋,他的身上和脸蛋全是伤,他觉得自己不好看,甚至不敢抬头让林祺贞看自己的脸,只眯着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太久没有到明亮的地方,他的眼睛很脆弱,适应许久才渐渐没有流眼泪,要想完全好,更加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
林祺贞走到他面前,笑盈盈地把他的脸抬起来,接着,扇了他一巴掌。
脸上火辣辣的,他偏着头,一时间简直有些晕眩。林祺贞却很高兴,绕着他走了一圈,锃亮的小皮鞋踩得木地板笃笃作响,欢快极了,“动都不动,好靶子!往后就跟在我身边。”
说实在的,他非常伤心,因为林祺贞虽然把他带回了人群,却并没有打算让他当个堂堂正正的人。但这份伤心十分有限,毕竟再怎么不被林祺贞善待,都好过继续被锁在暗无天日的地下。
刚到林祺贞身边的前两年,他挨过林祺贞无数的打骂,自然而然地十分憎恨林祺贞,有一段时间,他每夜都在心里祈求耶稣,祝愿林祺贞明日就暴毙,淹死、病死、噎死,哪种死法他都觉得很好。
然而很不走运,林祺贞很小就在他父亲的要求下开始学习泰拳,因此身体十分强健,一年到头风寒都不曾染过。
周绽相信林祺贞父亲的初衷一定不是为了让儿子用金钱和拳头为非作歹,然而林祺贞却变成了一个恶毒的混蛋。
后来,林祺贞跟着辜镕进了军事学校念书,他本以为终于可以平静一段时间,让他绝望的是,林祺贞却把他也带了进去。
唯一值得高兴的事情是,有了繁重的课业和军事训练消磨精力,林祺贞渐渐地开始减少了揍他的兴趣,整日地开始跟在辜镕身后玩乐,只吩咐他做一些佣人该做的事情。
也是在那时,他同时恨上了辜镕。
他恨辜镕总是那么轻松,恨他活得那么自在,恨他不需要费力,甚至不需要给出笑脸,只凭他煊赫的出身,就赢得了林祺贞的尊重。
在辜镕面前,林祺贞懒散、纯真,简直像只打滚的小狗。
那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林祺贞,周绽内心受到了无比的震撼,最让他愤怒的是,辜镕轻而易举得到了林祺贞的忠诚,可是辜镕全然不在乎。
他偶尔会发狂地想,如果林祺贞肯对他像对辜镕那么好,不,有对辜镕一半好,只要肯朝他真心地笑一笑,他也不会整日地琢磨如何宰杀林祺贞。
可惜林祺贞从不给他效忠的机会。
他知道,全因为他还不够强大,林祺贞才认为善待他是不必要的。
他恨透了这两个年轻的有钱人,尤其恨林祺贞,然而他已经是个被奴役惯的人,只知道暗暗在心里绸缪杀人,表面上却并不知道发脾气,林祺贞叫他做什么他就去做,并且做得很好。
发现他做奴才的本事比做沙包还要出色的时候,林祺贞很惊喜,此后不大离得开他,同女人寻欢作乐时也要他在门外守候,以便痛快完随时可以召唤他进屋替他擦背洗澡。
同时,或许是已经度过了狂躁的少年时期,面对他的时候,林祺贞渐渐开始变得平静。
他一直是个瘦弱的男孩子,但或许因为不再每天挨打受伤,那段日子,他的身体飞快地抽起条,以林祺贞都惊讶的速度,赶上了林祺贞的身高,身上的伤痕也变得隔很久才会出现一次——当然了,林祺贞只是减少了打他的频率,并不是完全地变成了一个善人。
当牛做马伺候了林祺贞整整两年,这期间,林祺贞空闲时候,由于无聊,教了他正规的搏斗,还有开车骑马等技巧。其实他还盼望学习射击,然而林祺贞压根没打算叫他碰枪械,他有时候心里想,大概林祺贞也知道自己是个很坏的人,怕他学会用枪以后会暗杀他。
因教学需要,林祺贞偶尔会贴他贴得很近,扳他的肩膀,握他的手腕,每每那种时刻,他闻着林祺贞身上清新的香气,听到林祺贞温和的声音,恍恍惚惚的,那颗孤单坏了的心也会有所动摇,认为林祺贞并没有恶毒到非死不可的地步,我还是不要杀他了。
他的目标,开始从伺机杀掉林祺贞变成伺机从林祺贞身边离开。
以前不跑,是身体太弱小,跑到外头也会饿死,现在不同,林祺贞长大,他也长大了,具备了独自谋生的能力。
但他苦苦等待的“离开的时机”一直没有到来,很快,战争爆发。
他们是不小心闯进那片雨林的,一开始只是为了躲避日本人的围追堵截,后来在里头迷了路,转了好几天,终于找到一条河。他们都经过野外训练,知道沿着河一直朝下游走就能出去。
被逼进雨林时是他和几个士兵一起断后,他的运气一向不好,日本人只放了零星几枪而已,别人都未受伤,偏偏就他的脚踝被弹片刮伤。
前面几天只是伤口愈合欠佳,皮肉外翻合不大拢,涉了几次水,那处枪伤渗出了白色的脓水,周围的皮肤变得又红又肿,他猜测自己大概是感染了,果不其然,夜里发起了高热。
他是个不重要的人,被林祺贞买来做沙包打的便宜货,当时躺在琴叶榕底下,河水从他身旁稀里哗啦地流淌过去,他麻木地瞪着眼睛看天上青白的月亮,心里很不甘,因为他还没尝过真正做一个人的滋味,还没过上好日子。
但同时,他又觉得,自己这样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就这么干干脆脆死了也不错。这是个乱世,死相乱七八糟的人太多太多,他好歹还有个全尸,况且死在这里,至少尸体不会被人踩来踩去。
林祺贞却不让他死,背着他一直一直走,背不动了就叫两个兵抬着走,他每次从昏睡中勉强醒来,睁开眼都能看到林祺贞的后脑勺。
那时候,他们死了太多人,枪打死的都是少数,多的是伤口感染死的,饿死的也有。每死一个人,林祺贞的脸色就要灰败一些。
过了几天,他清醒的时间开始比昏睡的时间更长,精神恢复了些,他终于抽出空思考,在自己人事不省的那几回,林祺贞为什么不肯放弃他。
想了半天,迷迷糊糊找到了几个理由。
第一,他比较争气,和之前断了四肢的残兵相比,伤得并不算太重,有较大复原的可能。第二,大概是林祺贞也很害怕,害怕死来死去,会死到自己头上。林祺贞一定认为少死一个人,死亡就会离自己远一点。
反正总不会是因为在乎他,他不敢这么想。
出雨林的那天,他的体温终于恢复正常,并且能够自己下地走路。林祺贞松了口气,称得上温柔地摸了摸他的脑袋,骂了句:“命真够贱的!你还真是怎么都死不了啊!”
猛地回过身,林祺贞站定。
周绽没料到他突然刹车,差点撞上他,脚步一顿,又退回去,离他大概一米远,表情匮乏的面孔不自然地扯出一个疑惑的微笑。
林祺贞也没想说什么,只上下打量了周绽片刻。接着,他徐徐地上前一步,肩头挨上了周绽的肩头,他们两个身高和体型相差无二,像这样面对着面,要不是衣裳不同,远远看去,简直像是在照镜子。
周绽的身体有一刹那的紧绷,是种兴奋的战栗,林祺贞怕被行刺,不大喜欢和人靠得很近,他也只有趁林祺贞喝醉才可以摸一摸他。
林祺贞没理会他的异样,突然从腰后的背式枪套里掏出一把冰凉的手枪,拿枪柄拍了拍他的脸,和声细语地说了句:“爷还没落魄呢,就想另攀高枝了?”
说完,他没去看周绽脸上僵住的笑容,转身,抛下一句“别再跟来”,沉下脸色快步下楼。
周绽果然没再跟上来,但是在他身后慢慢说了一句话:“我可以解释。”
林祺贞正走在楼梯上,本想一下楼就叫人把周绽看押起来,等他回来再做处置,听周绽突然出声,忍不住回头瞧了一眼,视线冰冷,布满猜疑。
“这算什么,不打自招?”
周绽露出一种难堪的神情,仿佛真有苦衷一般。他的嘴唇颤抖了一下,没忍住往前迈了一步,看上去像是要靠近林祺贞,但马上,他又谨慎地停下了脚步,在原地说:“我没有背叛你。你现在有急事,我不跟着你,等你回来,我们谈谈。”
撤番的明文还未正式发出,因此周绽还没来得及脱下那身军装,而一个无害的人穿着一身正装,很容易就传递出了一种肃穆的诚恳。尤其,周绽实在是个英俊的年轻男子,并且是种善良的英俊,一双眼睛生得明亮浑圆,直勾勾盯着你看,更加让人难以生出恶感。
林祺贞盯着他看了几秒钟,叫他哀求的态度动了恻隐之心。他不禁想到,这么多年,周绽也算是对他尽忠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尽心尽力伺候他,他身陷囹圄之时,虽然周绽有过逃跑的行为,可无论如何,周绽费尽力气给他送救命良药的事情不是作假。
最重要的,他打心底里也不大愿意承认是自己瞎了眼,或许其中真有误会,不如等回来再说。
如此琢磨一番,他径直出了大门,没有额外吩咐人员将周绽看押下来。
辜家的门总算打开了。
脱下那身军装换回常服,林祺贞的年纪显得很轻,但精神面貌可不怎么样,一张斯文讨喜的面孔上,不仅嘴角耷拉,眼皮也没精神地垂着,简直像只斗败的公鸡。
辜镕第一眼就发现他旁边跟的不是周绽,而是个不大眼熟的圆脸小跟班。
喝了口茶,辜镕意味不明地哼笑了一声,说:“我早说了,你这座小庙,供不住那座大佛。”
周绽是否背叛,在林祺贞心里是一团雾,他还没来得及去拨开探听其中真相,不过不管周绽是不是预备当个叛徒,这个人有问题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林祺贞其实不愿意自揭伤疤,可事到如今,他实在没力气维持自尊,懒懒地靠在椅背上,叹了口气,喃喃苦笑说:“辜镕,怎么办,老子这次是真栽啦。”
辜镕对他已经散发不出同情心,淡然地说:“还有一个港口,饿你不死。”
林祺贞叹了口气,“也就屁大点地方。”
辜镕平静地放下茶杯,觑了眼他忧愁的面孔,说:“我想你专门跑到我这里来,不是为了大发牢骚吧?”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这点好,只需点到即止,对方自然而然可以懂得你的弦外之音。林祺贞勉强振作精神,嬉皮笑脸地望着辜镕,坐直身体道:“我这里有两千多个劳动力。”
辜镕眼皮一跳,直觉这小子给他找了个大麻烦。
“我那些兵送你的锡矿和种植园里去做事,成吗?不用你全部都管,只管一部分也行,其余人我再想办法。”
边说,林祺贞边站起来走到了辜镕面前,桌上摆了白瓷茶壶,他不大熟练地提起茶壶给辜镕添茶,添完又端起茶杯给辜镕奉茶,可以说是把自己摆到小厮的地位,头低得十分恳切。
“他们跟了我那么多年,说遣散就给遣散,家里有生计的我都已经放走,这些没着落的,我得让他们以后有口饭吃。”
辜镕垂着眼,一时间没动弹。
他真不想接这杯茶,两千多个人,都是男人,还都是退伍士兵,意气风发,热血沸腾,不需要摩擦就能轻易起火,万一闹起事,难以镇压。
见他沉思,似有犹疑,林祺贞提心吊胆。他扶着桌子,几乎是半曲膝盖,给辜镕跪下了,“小舅舅,你就帮我这回吧。”
辜镕的思考被打断,瞟他一眼,见他伏低做小,心里有些哭笑不得。
林祺贞从小就是个霸王,即使是战争进行到最白热化,也没见过他这么灰头土脸过。为了这点事,简直憔悴成了一块脱水的菠萝蜜。
辜镕不忍直视,片刻后,缓缓伸手托住了茶杯。
这是答应的意思了。
林祺贞大喜过望,连忙站起身。他就知道,除了辜镕,没人有胆色和能力帮他这个忙,“往后你就是我亲舅舅!”
伸手帮这个忙,辜镕并不是为了占他一句嘴上便宜,因此不为所动,光是瞪他一眼,骂道:“滚蛋。”
林祺贞果然滚回自己的位置上,心头一块大石头搬走了,他喝茶都喝得有滋有味,笑道:“亲舅舅,你能带多少人走?”
“大外甥,你也别开心得太早。”辜镕慢条斯理低头饮了口茶,这么多人绝不能放一个地方,非得全部打散分开处理,这不是件容易事。
辜家的产业分散在马来亚各地,具体哪些地方还塞得下人,辜镕并不是完全清楚,还得仔细找人盘算。等到找好地方,还得确定运送这些劳动力的交通工具以及准备安置区。
“我猜你也想不出别的辙,这些人我今日全部收下。”都是琐碎小事,堆在一起真让人头疼,辜镕看向林祺贞,眼神带着警告,“但你回去得把这群兵从头到脚重新仔细扒一遍,一粒子弹壳都不准带出军营。要是哪天我的地盘听到一声枪响,你知道后果。”
林祺贞也知道自己是丢了个烫手山芋过来,还是在辜镕病中,简直是专门给人找麻烦来了,因此一点都不敢乖张,乖乖地做出保证:“你难道还信不过我,别说枪弹,就是鞋上的土我也一定叫他们全敲干净才准出驻地。”
林祺贞从军的时间长过他,不需要过多强调纪律,辜镕提醒过一遍后就放下心,看了看时间,说:“留下吧,吃了晚饭再走。”
“吃不下,走了。”林祺贞起来得很利索,拍了拍衣摆,把墨镜往鼻梁上一架,飒沓流星地抬脚就走,“家里还一堆事。”
最大的事就是清理门户,周绽那个王八蛋去找英国人要真是去背主求荣,他非扒了他的皮不可!
林祺贞匆匆离开辜家,直奔家里。
进屋不到五分钟,他就忍不住发了滔天怒火,开枪把庭院里的一棵老榕树打得木屑横飞——别墅里只有噤若寒蝉的男仆女佣以及站岗的卫兵,哪里还有周绽的身影。
这个混蛋,什么辩白的机会,他根本没有想过要对他做什么解释,从一发现自己暴露,他就已经预备逃走,说什么等他回来,根本是用甜言蜜语拖延时间!
林祺贞在家里拿树撒气之时,周绽已经上了前往曼谷的轮船,他脱下军装,换上了一身单薄的长衫和一顶适宜度假的圆顶草帽,神色淡然地站在甲板上望着天上的海鸥。
天气十分好,天高海阔,再也不会有毫无原因的斥责和拳脚落到身上,他在心里幻想了一下林祺贞此刻应该会有的暴跳如雷的面容,忍不住低头微笑了片刻。
等林祺贞倒霉的这一天,他实在已经等了太久。
第37章
很多人只知道周绽非常早就待在了林祺贞身边,是家仆,是忠仆,鲜少人知晓,他其实是林祺贞在黑拳市买回去的拳手。
买他回去,不是因为他身手够好,而是因为他抗揍。
一开始他不知道林祺贞买他回去是为了把他当沙包打骂,他很喜欢林祺贞的模样,见到第一眼就喜欢,地下拳场很黑,六角铁笼的顶部只悬挂一盏昏黄的电灯,幸好他的眼睛很好,可以把坐在第一排的林祺贞看得很清楚。
这个男孩子总来这里看拳下注,年纪和他一般大,比他强壮高大得多,穿着漂亮得体的衣服,一头黑发短得像密集的针刺。他爱笑,对着他们这些打得不错的拳手常常露出赞许的微笑,却不是那种看人的笑容,是看畜生,是种打发时间的百无聊赖的笑。
林祺贞愿意把他买回去,给他换新衣裳,带他剪头发,还给他治伤,他险些以为自己的好日子就要来了,甚至在心里默默发了誓言,往后拿林祺贞当命一样保护。
他怎么会想得到,林祺贞把他收拾得干干净净,是为了在揍他的时候不弄脏自己的手。
他实在是个倒霉透顶的人,打小就是孤儿,十岁之前,他在霹雳州一个小城镇的教堂跟着英国来的传教士长大,他的手是用来弹钢琴,嘴是用来唱圣歌说英文。十岁那年,他被一个不大记得样貌的男人拐来雪市,辗转卖到这个拳场,那之后的三年,他再没有看到一天的太阳。
他已经很久没穿过柔软的衣服,被仆人带到林祺贞面前的时候,他很羞愧,也很兴奋,他的身上和脸蛋全是伤,他觉得自己不好看,甚至不敢抬头让林祺贞看自己的脸,只眯着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太久没有到明亮的地方,他的眼睛很脆弱,适应许久才渐渐没有流眼泪,要想完全好,更加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
林祺贞走到他面前,笑盈盈地把他的脸抬起来,接着,扇了他一巴掌。
脸上火辣辣的,他偏着头,一时间简直有些晕眩。林祺贞却很高兴,绕着他走了一圈,锃亮的小皮鞋踩得木地板笃笃作响,欢快极了,“动都不动,好靶子!往后就跟在我身边。”
说实在的,他非常伤心,因为林祺贞虽然把他带回了人群,却并没有打算让他当个堂堂正正的人。但这份伤心十分有限,毕竟再怎么不被林祺贞善待,都好过继续被锁在暗无天日的地下。
刚到林祺贞身边的前两年,他挨过林祺贞无数的打骂,自然而然地十分憎恨林祺贞,有一段时间,他每夜都在心里祈求耶稣,祝愿林祺贞明日就暴毙,淹死、病死、噎死,哪种死法他都觉得很好。
然而很不走运,林祺贞很小就在他父亲的要求下开始学习泰拳,因此身体十分强健,一年到头风寒都不曾染过。
周绽相信林祺贞父亲的初衷一定不是为了让儿子用金钱和拳头为非作歹,然而林祺贞却变成了一个恶毒的混蛋。
后来,林祺贞跟着辜镕进了军事学校念书,他本以为终于可以平静一段时间,让他绝望的是,林祺贞却把他也带了进去。
唯一值得高兴的事情是,有了繁重的课业和军事训练消磨精力,林祺贞渐渐地开始减少了揍他的兴趣,整日地开始跟在辜镕身后玩乐,只吩咐他做一些佣人该做的事情。
也是在那时,他同时恨上了辜镕。
他恨辜镕总是那么轻松,恨他活得那么自在,恨他不需要费力,甚至不需要给出笑脸,只凭他煊赫的出身,就赢得了林祺贞的尊重。
在辜镕面前,林祺贞懒散、纯真,简直像只打滚的小狗。
那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林祺贞,周绽内心受到了无比的震撼,最让他愤怒的是,辜镕轻而易举得到了林祺贞的忠诚,可是辜镕全然不在乎。
他偶尔会发狂地想,如果林祺贞肯对他像对辜镕那么好,不,有对辜镕一半好,只要肯朝他真心地笑一笑,他也不会整日地琢磨如何宰杀林祺贞。
可惜林祺贞从不给他效忠的机会。
他知道,全因为他还不够强大,林祺贞才认为善待他是不必要的。
他恨透了这两个年轻的有钱人,尤其恨林祺贞,然而他已经是个被奴役惯的人,只知道暗暗在心里绸缪杀人,表面上却并不知道发脾气,林祺贞叫他做什么他就去做,并且做得很好。
发现他做奴才的本事比做沙包还要出色的时候,林祺贞很惊喜,此后不大离得开他,同女人寻欢作乐时也要他在门外守候,以便痛快完随时可以召唤他进屋替他擦背洗澡。
同时,或许是已经度过了狂躁的少年时期,面对他的时候,林祺贞渐渐开始变得平静。
他一直是个瘦弱的男孩子,但或许因为不再每天挨打受伤,那段日子,他的身体飞快地抽起条,以林祺贞都惊讶的速度,赶上了林祺贞的身高,身上的伤痕也变得隔很久才会出现一次——当然了,林祺贞只是减少了打他的频率,并不是完全地变成了一个善人。
当牛做马伺候了林祺贞整整两年,这期间,林祺贞空闲时候,由于无聊,教了他正规的搏斗,还有开车骑马等技巧。其实他还盼望学习射击,然而林祺贞压根没打算叫他碰枪械,他有时候心里想,大概林祺贞也知道自己是个很坏的人,怕他学会用枪以后会暗杀他。
因教学需要,林祺贞偶尔会贴他贴得很近,扳他的肩膀,握他的手腕,每每那种时刻,他闻着林祺贞身上清新的香气,听到林祺贞温和的声音,恍恍惚惚的,那颗孤单坏了的心也会有所动摇,认为林祺贞并没有恶毒到非死不可的地步,我还是不要杀他了。
他的目标,开始从伺机杀掉林祺贞变成伺机从林祺贞身边离开。
以前不跑,是身体太弱小,跑到外头也会饿死,现在不同,林祺贞长大,他也长大了,具备了独自谋生的能力。
但他苦苦等待的“离开的时机”一直没有到来,很快,战争爆发。
他们是不小心闯进那片雨林的,一开始只是为了躲避日本人的围追堵截,后来在里头迷了路,转了好几天,终于找到一条河。他们都经过野外训练,知道沿着河一直朝下游走就能出去。
被逼进雨林时是他和几个士兵一起断后,他的运气一向不好,日本人只放了零星几枪而已,别人都未受伤,偏偏就他的脚踝被弹片刮伤。
前面几天只是伤口愈合欠佳,皮肉外翻合不大拢,涉了几次水,那处枪伤渗出了白色的脓水,周围的皮肤变得又红又肿,他猜测自己大概是感染了,果不其然,夜里发起了高热。
他是个不重要的人,被林祺贞买来做沙包打的便宜货,当时躺在琴叶榕底下,河水从他身旁稀里哗啦地流淌过去,他麻木地瞪着眼睛看天上青白的月亮,心里很不甘,因为他还没尝过真正做一个人的滋味,还没过上好日子。
但同时,他又觉得,自己这样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就这么干干脆脆死了也不错。这是个乱世,死相乱七八糟的人太多太多,他好歹还有个全尸,况且死在这里,至少尸体不会被人踩来踩去。
林祺贞却不让他死,背着他一直一直走,背不动了就叫两个兵抬着走,他每次从昏睡中勉强醒来,睁开眼都能看到林祺贞的后脑勺。
那时候,他们死了太多人,枪打死的都是少数,多的是伤口感染死的,饿死的也有。每死一个人,林祺贞的脸色就要灰败一些。
过了几天,他清醒的时间开始比昏睡的时间更长,精神恢复了些,他终于抽出空思考,在自己人事不省的那几回,林祺贞为什么不肯放弃他。
想了半天,迷迷糊糊找到了几个理由。
第一,他比较争气,和之前断了四肢的残兵相比,伤得并不算太重,有较大复原的可能。第二,大概是林祺贞也很害怕,害怕死来死去,会死到自己头上。林祺贞一定认为少死一个人,死亡就会离自己远一点。
反正总不会是因为在乎他,他不敢这么想。
出雨林的那天,他的体温终于恢复正常,并且能够自己下地走路。林祺贞松了口气,称得上温柔地摸了摸他的脑袋,骂了句:“命真够贱的!你还真是怎么都死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