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巫师是个“he”的判断来自于瑞德博士,他口中的原理我不懂,但结论我能记得牢牢的就够了。
  提姆看向了我,往常澄澈温柔的蓝眼睛里带着说不出的锐利。这眼神不是针对我,而是针对伤害我的人。
  我更知道,提姆,红罗宾,他不仅仅是出于对我的担忧才如此愤怒——不,提姆情绪的主基调更多的是坚定,想要抓住犯罪者的坚定。哪怕现在被针对的人是提姆的仇人,他也会如此。
  因为提姆是英雄,是维护城市的义警,是为了哥谭的明天而随时可能没有明天的人。
  我想起那句电影台词: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又想起小时候不理解阿朱为什么如此义无反顾地跟随乔峰的脚步。
  原来当一个英雄在执行他的正义时,会如此动人。那是种超越长相、身材、性格的魅力,我猜那或许就是独属于英雄的光辉,令我这样普通又冷漠的现代人也想要做些什么。
  提姆在我的注视中,点了点头。
  “我不会让你出事的,绝对不会。”
  *
  fbi们选择留在警局,我和提姆道谢离开后又找到了温彻斯特兄弟。彼时他们正在路边一家快餐店吃着汉堡,我和提姆走近时,兄弟两个都惊讶地停下了进食。
  “嘿,要来点薯条吗?”
  我从迪恩举起的盒子里抽出一根薯条,低头看了看,问他:“没有番茄酱吗?”
  “盐味不就是最好的?”
  好吧,看来这是个盐味薯条派,他不懂我对番茄酱的执著……“要这个吗?”
  提姆不知从哪儿掏出来一条番茄酱,我震撼地接了过来,低头一看,另两位男士的表情也很古怪。
  我顿时就不震惊了。
  我改成了得意——啊哈!没见识过吧?告诉你们,提姆就是这样一个全面的存在,他的万能腰带里都有什么至今我也没摸清楚,总裁皮肤时也经常随手掏出我当前需要的东西,简直就是哆啦a提!
  或许是我的得意的表情太得意了吧,迪恩无情地抽回了薯条——小气鬼!
  两兄弟看向在场唯一没见过的提姆,我主动做起了介绍:
  “这是提姆,提姆德雷克,我的男朋友。他很担心我,就跟着一块儿来了。”
  听到提姆的名字,两人表情都没多大变化。很好,看来驱魔人兄弟并不怎么关注经济新闻。
  “事实上,我们是猎魔人。”迪恩在打量了一眼提姆后,纠正了我的说法。
  “有什么区别?”
  “我们更擅长以力服魔。”
  哦,懂了,物理系,但不是我的那个物理。
  “所以你们也不擅长应对诅咒一类的东西了?”
  山姆,兄弟俩之中更聪明——这不是我说的,是迪恩自己说的,他告诉我山姆本来是斯坦福法律系的高材生,我向其投去敬佩的眼神——的那个,闻言有些迟疑地摇了摇头:
  “事实上,我们也只是才上路而已。”
  山姆解释了一番他们兄弟二人的现状,听到找爸爸这个关键词时,我的眼神有一瞬间的变化。被山姆捕捉到了。他以为我认识,或者说听过他父亲的名号,我赶忙摆手:
  “不,只是想起了一个和你们有类似经历的人……”
  听起来可真耳熟啊,是吧,杰富力士。
  山姆失望地收回了视线,可比他还要失望的是迪恩,看起来兄弟中年长的那个和父亲关系更亲近一些,我想。
  “你们有谁被诅咒了吗?”
  能问出这个问题,两人是真的不擅长“法系”了。不过我也不算特别失望。
  好歹表明我就是那个遭到诅咒的倒霉蛋后,温彻斯特兄弟俩眼神交汇间商量了什么,接着山姆就给我分享了一部分他们父亲的笔记。
  “你可以拍照,也可以等我扫描完毕给你发pdf。”高个儿的男人温和地说,“加个联系方式吧。”
  我点头,报出一串数字,没能第一时间留意到旁边提姆的神态变化。但迪恩注意到了。
  于是当我抽出空来搭理一下我亲爱的男朋友时,提姆正在和迪恩嘀嘀咕咕,迪恩瞧上去鬼鬼祟祟,还略有些“猥琐”,但由于长得漂亮,让我很难说出“偷感”此类评价。
  见我看来,提姆十分敏锐地抬起头。他和我对视,半晌,又做出了那种眼睛下垂的可怜模样。
  我顿了片刻,忽然在这一瞬间了悟——
  提姆并不是不害怕,不担忧,他并非强大到无坚不摧,只是在用“吃醋”这种形式来宣泄情绪罢了。
  往常依靠提姆太多,我都几乎忘记他比我要小个三四岁了。
  没能等到我的回应,提姆收敛了所有表情。再度看过来时,提姆的蓝眼睛里浮上忧虑,他朝我走了两步,站在我身边,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安抚地拍了拍。
  “怎么了?”提姆轻声问。
  我摇了摇头。
  “没什么,你也和我一起听听看吧,山姆在和我说起巫师的事。”
  提姆从善如流地坐下,听山姆讲他父亲遇到过的巫师家族。只是桌底下,他又一次握住了我的手,紧紧地,动作不复以往轻柔。
  我任由他使劲,并不反抗。好在这人还有理智,虽然用力,却不至于将我捏骨折——别怀疑,提姆绝对能做到。
  迪恩重新坐下,他表现得对此类话题并不感兴趣,更在乎面前的鸡翅。当然,迪恩把薯条又重新推到了我这边。
  “一边吃一边听,有助于缓解心情。”
  迪恩严肃地说,但眼睛里闪烁着戏谑的光,很显然是在开玩笑。
  我也故作严肃地说:“肉更能有效抚慰我一点,比方说那盒炸鸡翅。”
  迪恩顿时满脸肉痛。这表情可夸张了,但他做出来既不油腻,也不可笑,反而给人一种竭力配合你的笑话的感觉,竟然有点可爱。
  我将其归结为迪恩有一张好脸,顺便——
  请问看狗都深情的眼睛是某种美国男人的标准配置吗?我自己都数不清有多少人得到过同款评价了,你说是吧迪克布鲁斯?
  桌上的气氛因为我们的小玩笑而缓和了不少,山姆脸上那种自第一次见面起便始终挂在脸上的忧愁都*消散了些许。尽管我仍感觉山姆十分愤怒,不过他从一座活火山变成了休眠火山,从随时可能喷发,变成了待爆。
  ——就像很多娱乐圈待爆帝一样,我寻思他可能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都爆不了了。
  “哪怕是在众多拥有特殊力量的人中,巫师也是十分特殊的一类。”山姆整理好语言,开始了他的科普。
  据山姆所说,在他和迪恩父亲的猎魔笔记中,也曾潦草地记载了一些巫师相关的信息,但并不多。
  “因为现代的许多巫师都融入人群,他们的伪装非常出色,不使用能力时很难发现。”山姆解释,“他们也不太喜欢被人窥伺。”
  我点头,嗯嗯,这是重要知识点,记下来记下来。
  提姆好笑地往我嘴里塞了一根薯条,接又用《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男人们给莫妮卡贝鲁奇点烟的姿势,给我“点”上了番茄酱。我满意点头,声音含糊不清地夸了一句:
  “不错,很识相。”
  坐我们对面的兄弟俩齐齐露出了吃到苍蝇的便秘表情,我就当这是在为我和提姆的爱情喝彩了。
  谢谢啊bro。
  “巫术最初只是人们利用自然力量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不同的施法者和目的而产生了所谓的善恶好坏之分。巫术中的诅咒也是如此。”
  “诅咒的核心在于通过不同的形式,将不幸和厄运带给施咒对象,常见的施咒方式网上随处可见。但你的情况更严重一些,所以我怀疑是进行了某种仪式。”
  “仪式?”我咀嚼着这个词,心中茫然。
  “对,长时间的诅咒对施法者和施法素材的要求很高,你不是说没有掉落贴身物品吗?利用献祭仪式的话,就能抵消掉一部分对施咒者来说的不利条件。”
  山姆虽然说着不了解巫师诅咒的,现在却说得头头是道。
  “我没有学过祛除诅咒的方法,只能给出几个建议——”
  一,从一开始破坏仪式,显然为时已晚。二,寻找教会或别的专业人士进行驱魔净化,我称之为用魔法打败魔法,老爹诚不欺我。第三,也是最为简单粗暴,迪恩五颗星推荐的——
  “杀了那个诅咒你的巫师。”
  还是这对兄弟更加张三,我想。
  我哪里做得了这种违法乱纪的事情啊,老老实实一辈子,连只鸡都没杀过,上来就让我杀人……臣妾做不到啊!
  “这个我就……”我偏过脑袋去看提姆,试图从这位义警男朋友身上得到一些支持,却惊讶地发现他在思考。
  不要,不要思考一些不可能的事情啊!
  “你在想什么呢。”
  提姆好气又好笑地一戳我的脑门,我顺势往后倒去,软趴趴地贴在了卡座富有弹性的椅背上。提姆没有管我,在那儿解释说他已经有了点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