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舅舅当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更是将他好不容易在血海之中寻得的十二品业火红莲拿出来,作为自己的安身之所。
要知道这可是洪荒之中有数的极品先天灵宝了,偌大的血海也不过只孕育了这么一件。
以自己特殊的状况而言,舅舅当时甚至都已经做好失去这件极品先天灵宝的打算了,幸好最坏的情况并没有出现,甚至红莲之中还孕育出了一颗莲子!
当然,关于业火红莲的事情,文梓当时并没有察觉出什么,等到真正醒来后变成了现在的样子,经过舅舅的讲述,才知道自己是穿越到了洪荒,而且还变成了一只蚊子。
是的,作为一名穿越客,文梓脑海里并没有传承记忆,对于洪荒的认知也都源自于前世看过的小说。
冥河对于这种状况虽然很意外,但还是将自己关于洪荒常识以及修行大道的记忆毫无保留地传输给了文梓,只是以文梓的体质,同冥河老祖的大道并不完全契合。
不过,伴随着一些修行常识的掌握,文梓还是发现了自身的不凡之处。
自己之前吸食的灵根、灵果汁液,竟都凝缩为浓郁的先天造化生气,在体内开辟了一处造化空间。
空间内,先天造化生气更是汇聚出了一方湖泊,湖中还滋生了一棵水烛。
文梓看到这棵水烛的第一时间,就隐隐出现一种认知,紫霄宫中的六个圣位蒲团应该就是此物编就的。
当时不过金仙境的他,竟萌发了一个要帮舅舅谋取一尊圣位的大胆想法。
毕竟,根据前世小说里的描述,冥河老祖对于成圣的追求应该说近乎于一种执念了。
女娲造人成圣,他便与血海中创造阿修罗一族;其余人立教成圣,他便立下阿修罗教;而后更是在轮回开辟之后,占据六道之一完善轮回。
可以说,他试尽了各种方式,就只为证得那一尊圣位,只是没有鸿蒙紫气的他,最终也未能成功。
如果自己能够在紫霄宫中为舅舅谋划一道鸿蒙紫气,那么舅舅成圣之事就大有可为了。
虽然前世的故事里,红云老祖得到鸿蒙紫气后仍旧落得个身殒的下场,但是,舅舅和红云的情况并不相同。
一来红云同西方二圣的因果牵连太大,更有鲲鹏怀恨在心,二来红云本人交游广阔、喜好游历,对于成圣执念不深,身怀鸿蒙紫气却并不珍惜。
而舅舅却与其恰恰相反,除了前往紫霄宫听道之外,常驻血海,鲜少外出,如果能够得到鸿蒙紫气,他肯定能够做到成圣之前不出血海。
文梓这样想着,越发觉得此事可行,欲往洪荒大陆搜集灵根,尽快催化出足够编制蒲团的水烛。
只是当时正值龙、凤、麒麟三族争夺天地气运,洪荒大地纷争不休,冥河无论如何不许他离开血海。
文梓再三提及,血海生机不显,于自身大道有碍,他修行需要大量灵根、灵果。
冥河也只是自己多跑了几趟洪荒大陆,为他搜集灵根,断然不肯放他外出,终究进境缓慢。
文梓甚至打起了十二品业火红莲那颗莲子的主意,只是莲子壳硬,他吸食不得,索性将莲子收入造化空间,却在湖中萌发出一株业火红莲来,对水烛生长无半点促进,倒是又添了一个先天造化生气的竞争者。
好不容易等到三族之争平息,文梓第一时间就离开血海,前往洪荒大陆游历。
冥河为他在洛水中的一处小岛上布下了阵法,作为他的落脚点,又开辟了一座连通血海的门户。
不过千年时间,他不仅滋养出了足够编织蒲团的水烛;还将那一株业火红莲繁衍出一片莲池,品相最好的已达六品;更是将自身修为提升到了太乙金仙,造化空间也拓展到百里方圆。
只是为了滋养水烛,文梓并未在空间中添置任何灵根,倒是突破太乙金仙之时,空间内自行长出了一株茶苗,现今不过五米来高。
文梓挑选最强劲的蒲叶编织了一个蒲团。
为了确保它的品质能够承受紫霄宫的威压,他将自己出世时,天道降下的天道功德分出一半,炼化进了蒲团。
炼就之后,蒲团还一直放在空间内用造化生气蕴养。
万幸,所有准备都没有白费。
第3章 三清门下
随着道祖讲道逐渐深奥,已经超出了文梓的领悟极限,任他如何去听,都如同天书一般。
对于不能领悟的内容,越是用心去听,越是头痛欲裂,想要靠着死记硬背,日后慢慢消化,根本就不可能。
文梓无奈,从听道状态中醒了过来。
他回头向后面看去,后面也有不少人已经退出听道状态了。
看来紫霄宫中听道的这么多人中,自己虽然是最早退出的一批,但好歹不是最早的一个。
文梓略感安慰,又用羡慕的目光看向前排的大佬。他们仍旧沉浸在道祖讲道中,一个个神色各异,身上泛着强烈的法力波动,想来是大有所获。
文梓偷偷观察着坐在舅舅前面蒲团上的六个身影,不出意外的话,这就是未来洪荒天地间的六尊圣人了。
现在记下样貌,不说抱不抱大腿,至少以后遇见了不要冒犯才是啊!
紧挨着舅舅的那个蒲团上端坐着一位面黄身瘦的道人,应当就是准提道人;坐在他前面的那位面色疾苦的老者就该是接引道人了;而前面那位唯一的女修,不必说就是未来的人族圣母——女娲娘娘了;再往那位身着青色道袍,腿间横着一柄宝剑的青年道人应该是三清之一的通天教主了……
“咦,那柄宝剑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文梓有些怀疑是不是感知出了错,自己怎么会和通天教主的宝剑扯上关系呢!
众所周知,通天教主有一把青萍剑,正是他的成道法器,正所谓‘一道传三友,红花绿叶白莲藕’,青萍剑就是那绿叶,也就是荷叶,荷叶……
想到荷叶,文梓心里‘咯噔’一下,自己不久前不就收了一片荷叶,结果半点儿好处没捞上,反倒贴上来一位便宜师父。
他有些不敢相信地又看了一眼蒲团上的身影……所以自己竟然把通天教主的成道法器收进空间了!多冒昧啊!
不过想到刚拜的师父竟然是通天教主,未来的圣人之一,这不就是送上门来的大腿吗?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之前倒也想过能不能拜一位未来圣人为师。
但考虑到自己有一位身为血海之主的舅舅,他们成圣之前应该不敢收,成圣之后又该看不上,遂又打消了这个想法。
虽然前世封神演义的故事里,通天教主立下的截教下场有些凄惨,但那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怎么也是圣人门下,比一般人强多了。
更何况,能拜通天为师,那就是和三清扯上了关系,也能为舅舅的成圣之路增添几分保障不是!
这位师父的大腿,必须要抱紧了,文梓立马将之前准备让舅舅帮自己找回场子的想法抛到爪哇国去了,这是我嫡亲的师父啊!
这厢文梓还在胡乱想着,高台上道祖的讲道却不知何时已经停止,随即殿内的所有人也都从悟道状态中退了出来。
“本次讲道已过,千年之后,开启第二次讲道。”道祖说完,高台上的身形随即隐去了。
随着道祖的离开,殿内众人也都自行散去了。
“乖徒儿。”通天回过头看向文梓,面带戏谑地喊了他一声。
“先前徒儿那般着急离开,竟是为来紫霄宫听讲,向道之心果然可见一般。若早知徒儿所言要紧事就是来听道祖讲道,何不告知为师,有为师护你通行,也不至搞得前番那般狼狈。”
话虽如此,之前见文梓以太乙金仙之境独上紫霄宫,虽形象稍显狼狈,但满殿之内谁不赞叹,看向冥河的的眼神都多了几分羡慕。
若非道祖驾临,通天当时恨不得立即告诉别人这是自己新收的弟子。
文梓早已站起身,冲着通天躬身一礼,恭谨道:“弟子拜见师父。”
转身又对冥河老祖解释道:“舅舅,这位是孩儿的师父。之前孩儿游历洪荒,无意间曾冒犯到师父,师父却并未怪罪,又言欲收我为徒。孩儿见师父豁达大度,境界高深,便拜入师尊门下,只未来得及禀告舅舅。”
冥河听得文梓所说,自然也知其言语多有不尽不实之处。
只是他虽长居血海,但对三清的名号也多有耳闻,且自己所修法门与文梓所行大道不合:“能拜入通天道友门下,实为你的造化,你当尽心侍奉,聆听教诲,不可如先前那般顽皮。”
通天却对这些场面话不以为意,直言道:“冥河道友不必过于约束,这孩子的性格我是极喜欢的。之前一见他的资质,便起了爱才之心,只是不知是道友膝下,倒是贫道僭越了,万望道友不要介怀才是。”
转而介绍自己的两位兄长,彼此寒暄了几句。又对文梓说道:“快来见过你二位师伯。”
要知道这可是洪荒之中有数的极品先天灵宝了,偌大的血海也不过只孕育了这么一件。
以自己特殊的状况而言,舅舅当时甚至都已经做好失去这件极品先天灵宝的打算了,幸好最坏的情况并没有出现,甚至红莲之中还孕育出了一颗莲子!
当然,关于业火红莲的事情,文梓当时并没有察觉出什么,等到真正醒来后变成了现在的样子,经过舅舅的讲述,才知道自己是穿越到了洪荒,而且还变成了一只蚊子。
是的,作为一名穿越客,文梓脑海里并没有传承记忆,对于洪荒的认知也都源自于前世看过的小说。
冥河对于这种状况虽然很意外,但还是将自己关于洪荒常识以及修行大道的记忆毫无保留地传输给了文梓,只是以文梓的体质,同冥河老祖的大道并不完全契合。
不过,伴随着一些修行常识的掌握,文梓还是发现了自身的不凡之处。
自己之前吸食的灵根、灵果汁液,竟都凝缩为浓郁的先天造化生气,在体内开辟了一处造化空间。
空间内,先天造化生气更是汇聚出了一方湖泊,湖中还滋生了一棵水烛。
文梓看到这棵水烛的第一时间,就隐隐出现一种认知,紫霄宫中的六个圣位蒲团应该就是此物编就的。
当时不过金仙境的他,竟萌发了一个要帮舅舅谋取一尊圣位的大胆想法。
毕竟,根据前世小说里的描述,冥河老祖对于成圣的追求应该说近乎于一种执念了。
女娲造人成圣,他便与血海中创造阿修罗一族;其余人立教成圣,他便立下阿修罗教;而后更是在轮回开辟之后,占据六道之一完善轮回。
可以说,他试尽了各种方式,就只为证得那一尊圣位,只是没有鸿蒙紫气的他,最终也未能成功。
如果自己能够在紫霄宫中为舅舅谋划一道鸿蒙紫气,那么舅舅成圣之事就大有可为了。
虽然前世的故事里,红云老祖得到鸿蒙紫气后仍旧落得个身殒的下场,但是,舅舅和红云的情况并不相同。
一来红云同西方二圣的因果牵连太大,更有鲲鹏怀恨在心,二来红云本人交游广阔、喜好游历,对于成圣执念不深,身怀鸿蒙紫气却并不珍惜。
而舅舅却与其恰恰相反,除了前往紫霄宫听道之外,常驻血海,鲜少外出,如果能够得到鸿蒙紫气,他肯定能够做到成圣之前不出血海。
文梓这样想着,越发觉得此事可行,欲往洪荒大陆搜集灵根,尽快催化出足够编制蒲团的水烛。
只是当时正值龙、凤、麒麟三族争夺天地气运,洪荒大地纷争不休,冥河无论如何不许他离开血海。
文梓再三提及,血海生机不显,于自身大道有碍,他修行需要大量灵根、灵果。
冥河也只是自己多跑了几趟洪荒大陆,为他搜集灵根,断然不肯放他外出,终究进境缓慢。
文梓甚至打起了十二品业火红莲那颗莲子的主意,只是莲子壳硬,他吸食不得,索性将莲子收入造化空间,却在湖中萌发出一株业火红莲来,对水烛生长无半点促进,倒是又添了一个先天造化生气的竞争者。
好不容易等到三族之争平息,文梓第一时间就离开血海,前往洪荒大陆游历。
冥河为他在洛水中的一处小岛上布下了阵法,作为他的落脚点,又开辟了一座连通血海的门户。
不过千年时间,他不仅滋养出了足够编织蒲团的水烛;还将那一株业火红莲繁衍出一片莲池,品相最好的已达六品;更是将自身修为提升到了太乙金仙,造化空间也拓展到百里方圆。
只是为了滋养水烛,文梓并未在空间中添置任何灵根,倒是突破太乙金仙之时,空间内自行长出了一株茶苗,现今不过五米来高。
文梓挑选最强劲的蒲叶编织了一个蒲团。
为了确保它的品质能够承受紫霄宫的威压,他将自己出世时,天道降下的天道功德分出一半,炼化进了蒲团。
炼就之后,蒲团还一直放在空间内用造化生气蕴养。
万幸,所有准备都没有白费。
第3章 三清门下
随着道祖讲道逐渐深奥,已经超出了文梓的领悟极限,任他如何去听,都如同天书一般。
对于不能领悟的内容,越是用心去听,越是头痛欲裂,想要靠着死记硬背,日后慢慢消化,根本就不可能。
文梓无奈,从听道状态中醒了过来。
他回头向后面看去,后面也有不少人已经退出听道状态了。
看来紫霄宫中听道的这么多人中,自己虽然是最早退出的一批,但好歹不是最早的一个。
文梓略感安慰,又用羡慕的目光看向前排的大佬。他们仍旧沉浸在道祖讲道中,一个个神色各异,身上泛着强烈的法力波动,想来是大有所获。
文梓偷偷观察着坐在舅舅前面蒲团上的六个身影,不出意外的话,这就是未来洪荒天地间的六尊圣人了。
现在记下样貌,不说抱不抱大腿,至少以后遇见了不要冒犯才是啊!
紧挨着舅舅的那个蒲团上端坐着一位面黄身瘦的道人,应当就是准提道人;坐在他前面的那位面色疾苦的老者就该是接引道人了;而前面那位唯一的女修,不必说就是未来的人族圣母——女娲娘娘了;再往那位身着青色道袍,腿间横着一柄宝剑的青年道人应该是三清之一的通天教主了……
“咦,那柄宝剑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文梓有些怀疑是不是感知出了错,自己怎么会和通天教主的宝剑扯上关系呢!
众所周知,通天教主有一把青萍剑,正是他的成道法器,正所谓‘一道传三友,红花绿叶白莲藕’,青萍剑就是那绿叶,也就是荷叶,荷叶……
想到荷叶,文梓心里‘咯噔’一下,自己不久前不就收了一片荷叶,结果半点儿好处没捞上,反倒贴上来一位便宜师父。
他有些不敢相信地又看了一眼蒲团上的身影……所以自己竟然把通天教主的成道法器收进空间了!多冒昧啊!
不过想到刚拜的师父竟然是通天教主,未来的圣人之一,这不就是送上门来的大腿吗?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之前倒也想过能不能拜一位未来圣人为师。
但考虑到自己有一位身为血海之主的舅舅,他们成圣之前应该不敢收,成圣之后又该看不上,遂又打消了这个想法。
虽然前世封神演义的故事里,通天教主立下的截教下场有些凄惨,但那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怎么也是圣人门下,比一般人强多了。
更何况,能拜通天为师,那就是和三清扯上了关系,也能为舅舅的成圣之路增添几分保障不是!
这位师父的大腿,必须要抱紧了,文梓立马将之前准备让舅舅帮自己找回场子的想法抛到爪哇国去了,这是我嫡亲的师父啊!
这厢文梓还在胡乱想着,高台上道祖的讲道却不知何时已经停止,随即殿内的所有人也都从悟道状态中退了出来。
“本次讲道已过,千年之后,开启第二次讲道。”道祖说完,高台上的身形随即隐去了。
随着道祖的离开,殿内众人也都自行散去了。
“乖徒儿。”通天回过头看向文梓,面带戏谑地喊了他一声。
“先前徒儿那般着急离开,竟是为来紫霄宫听讲,向道之心果然可见一般。若早知徒儿所言要紧事就是来听道祖讲道,何不告知为师,有为师护你通行,也不至搞得前番那般狼狈。”
话虽如此,之前见文梓以太乙金仙之境独上紫霄宫,虽形象稍显狼狈,但满殿之内谁不赞叹,看向冥河的的眼神都多了几分羡慕。
若非道祖驾临,通天当时恨不得立即告诉别人这是自己新收的弟子。
文梓早已站起身,冲着通天躬身一礼,恭谨道:“弟子拜见师父。”
转身又对冥河老祖解释道:“舅舅,这位是孩儿的师父。之前孩儿游历洪荒,无意间曾冒犯到师父,师父却并未怪罪,又言欲收我为徒。孩儿见师父豁达大度,境界高深,便拜入师尊门下,只未来得及禀告舅舅。”
冥河听得文梓所说,自然也知其言语多有不尽不实之处。
只是他虽长居血海,但对三清的名号也多有耳闻,且自己所修法门与文梓所行大道不合:“能拜入通天道友门下,实为你的造化,你当尽心侍奉,聆听教诲,不可如先前那般顽皮。”
通天却对这些场面话不以为意,直言道:“冥河道友不必过于约束,这孩子的性格我是极喜欢的。之前一见他的资质,便起了爱才之心,只是不知是道友膝下,倒是贫道僭越了,万望道友不要介怀才是。”
转而介绍自己的两位兄长,彼此寒暄了几句。又对文梓说道:“快来见过你二位师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