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学长将小狗照顾得很好,比起江逾白刚捡到它那会儿,小狗大了很多,而且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小胖墩,一只手都快抱不起来了。学长还给它取名叫“土豆”。
  江逾白看着很喜欢,就给小土豆拍了张照片,没想到居然会被钟毓点赞。
  没白捡那小家伙。
  “这是不是说明钟毓可能喜欢小狗?”江逾白边说边将手机递给室友们,“快看,钟毓给我的赞,但你们小心点,别把我的赞点没了。”
  他现在就跟捡了张中了千万大奖的彩票似的,既忍不住炫耀的心,又生怕别人跟他抢彩票或者不小心把彩票撕了,兴奋得不行,又小心翼翼得不行。
  徐瑾然看他的眼神意味深长:“你是白痴吗?”
  江逾白傻乎乎地笑:“我不是。你们别看我啊,看我的赞。”
  “瞧你那点出息,不就是一个赞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哥几个不知道给你点过多少赞,怎么没见你高兴成这样。”周皓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你这个重色——哎哟卧槽——”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然后揉了揉眼睛,先是看看手机屏幕,又看江逾白,“那什么,老四,你确定自己没眼花?”
  “什么?”
  “就……这回你千万别激动,但是……”周皓看他的表情带着点同情,“你的赞好像真的没了。”
  江逾白:“……?”
  江逾白:“!!!”
  “……怎么会这样呢,我那么大的一个赞去哪儿了呢。”江逾白靠在墙上,抱着枕头唉声叹气。
  从之前在课上看到钟毓的点赞没了之后,他就一直是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祥林嫂似的不厌其烦的念叨,简直把周皓他们烦得不行。
  徐瑾然受不了了,趴在床栏杆上使劲拍了几下:“没了就没了呗,一个赞而已,实在不行哥哥我拉我们同好群所有小零给你点赞,助力你成为我们学校朋友圈点赞人数最多的男人。”
  “哎。”江逾白叹了口气,说,“那不一样。”
  “我的赞呢,我们大、那么红、那么夺目的一个赞呢,哪儿去了……”
  徐瑾然:“……”
  徐瑾然面无表情:“那你死去吧。”
  江逾白果然侧过身,拿头哐哐撞大墙。
  徐瑾然:“…………”
  真的病得不轻。
  他实在想不通,他们好好的兄弟两个,怎么都栽在同一个男人身上了,姓钟的祸水简直是他们的克星。
  早知道那天江逾白要带他们去买包包的时候他就不应该说算了,应该狠狠宰这家伙一顿!
  “你先别死,先听我说。”
  江逾白停下来。
  “你有没有想过,那个赞可能是他刷朋友圈的时候手滑不小心点了,然后及时取消了?”
  江逾白:“……?”
  江逾白撞得更厉害了。
  那之后的半个月,江逾白还是没有去【荼蘼】,下雪那晚钟毓让他不要再去酒吧找自己,江逾白当然没答应,后者勉为其难做了让步,让他一个月别出现,自己好好想清楚。
  所以电影院的意外碰面已经是天降的惊喜。
  但这期间,江逾白每天都会让人往【荼蘼】送一份小吊梨汤,各种颜色各种款式的羽绒衣服也隔三差五的送过去,就是怕钟毓把衣服穿回去又不带过来,第二天又只穿着旗袍回去。
  沈家欢会三不五时地跟他说钟毓的情况,比如【感冒好得差不多了,只是还有些咳嗽】,比如【看起来挺喜欢那身黑色的长款羽绒服的,连着穿了两个晚上了】,比如【老板叫你别再送汤了,否则就滚】,再比如【老板好像胖了一点】,【老板还是把汤喝了】……
  每每看着这些信息,江逾白都会情不自禁地想,那或许不是他自作多情的错觉,他对于钟毓而言或许真的和那些跟他睡i过的一夜i情对象不一样,起码钟毓并不讨厌他。
  因为意识到这点,江逾白更想那个人。而且把钟毓喂胖了这件事让他十分有成就感,他想亲眼看一看。
  开学第二周的周末,江逾白加入的那个骑行社组织了本学期的第一次活动,因为只有周末两天,一行人没有去太远的地方,还是选择了市区52公里的骑行小环线。
  他们从校门口出发,迎着初春的微风骑行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从喧嚣热闹的步行街到偏僻的胡同巷尾……
  每经过一个地方,江逾白都会拍下一张照片,淮南西路饱经风霜的上世纪建筑、某位名人的故居新修的图书馆、北环广场、文化名人街……
  江逾白默默地将这些照片传给微信置顶的那个人,却不说什么话,而钟毓也不曾有过回复。
  江逾白不确定对方有没有看他发过去的那些照片,也没跟沈家欢求证,因为那其实并不重要,他只是单纯地想将路上漂亮的风景分享给对方。
  钟毓不相信他对他的感情,说他只是看上了自己的皮囊,但江逾白很想告诉他,并不是这样的,他当然喜欢他的皮囊,但更喜欢他这个人本身,了解得越多就越喜欢。
  那些钟毓眼里不堪的过往并不能让江逾白退却,反倒让他更加心疼钟毓,想对钟毓好。命运亏欠钟毓的,他都想补偿给对方。
  时间也并不能将这样的情绪冲淡,哪怕已经快半个月没见,他还是很想他,那种想念和喜欢没有分毫的减轻,反而愈演愈烈。
  而时间也终于在江逾白的疯狂思念中一点点缓慢的流逝,到周三这天,总算是整一个月了。
  当天,江逾白准时到【荼蘼】报道。他过去时沈家欢又在做新的尝试,只不过看着好像又失败了,颜色看起来简直有毒。
  “来了?”沈家欢对他的出现一点都不意外。
  “嗯。”江逾白应了一声,视线四处瞄着,一看就知道是在找人。“咳嗽好了吗?”
  “差不多了。”沈家欢说,“天天喝小吊梨汤,能不好么。”
  江逾白高兴地说:“那就好。”
  “不过你最近在忙什么,怎么这么久都不过来?”
  要不是每天的外卖不断,沈家欢都要以为这小鬼是终于放弃了。
  “他不让我过来。”江逾白说。神色说不出的委屈。
  “啧。”沈家欢语气里带着点幸灾乐祸,“为什么,不会是因为那个臭煞笔吧?”
  江逾白抿着唇,心说,不然呢,都怪臭煞笔。
  “弟弟。”沈家欢将一杯酒推到他面前,“这回哥挺你,相比那个臭煞笔而言,你简直像个小天使。”
  江逾白无法判定这句话到底是不是在夸他,反正挺不爽的:“别拿我跟煞笔比。”
  沈家欢愣了下,继而大笑起来:“没错,煞笔不配跟人比,弟弟,今天这酒我请客。”他问江逾白,“那老板跟那个人的事你都知道了?”
  “嗯。”
  那是钟毓亲口同他说的,就在那天晚上。在他回宿舍之后,半夜睡不着给钟毓打电话,他躲在阳台,听男人剥开血淋淋的伤口,将那些痛苦的过往呈现在他面前。
  天知道当江逾白听到那些事情的时候是何种心情,钟毓的语气越平静,他心里想刀人的念头就越重。
  他后悔得不行,之前那个家伙跑走的时候他就该上去补两脚。
  也是在那个晚上,江逾白知道钟毓一开始其实不喜欢穿旗袍,只是因为他第一次见到容先生的那天被换上了旗袍,容先生觉得旗袍适合他,那身旗袍就脱不下来了。
  而客人们也喜欢看他穿女装的样子。
  久而久之旗袍就成了他的一副盔甲,穿上旗袍他是刀枪不入的钟老板,脱下旗袍,才是真正的钟毓。
  江逾白很难想象在那些轻描淡写的一番话里,钟毓究竟度过了多少难熬的夜晚,母亲的打骂、父亲的抛弃、被最亲的人背叛、被高利贷追债、被客人羞辱……仿佛世间所有的恶意都加诸在他一个人身上。
  如果没有【荼蘼】背后的那位大老板。
  如果没有,江逾白不敢想自己还有没有机会见到钟毓。
  也许在钟毓被卖入会所的那个晚上,在他们没来得及遇见的时候,他就已经要失去这个人了。
  但那位容先生同样也只当钟毓是一样美丽的物件,将他摆在自以为合适的位置上。
  第42章
  也是直到那时候,江逾白才明白,为什么那人的眼神总是空洞又疏离。
  明明是人群中最耀眼夺目的发光体,引得无数人为之疯狂,却总给人一种强烈的距离感,仿佛永远和别人划出一道屏障,没有人能越过雷池。
  就像热舞之后那个孤身一人的吧台,没有人能靠近。
  那天最后,钟毓主动问他:“现在你还要说喜欢我吗?”
  在酒吧的后巷,男人对那些事绝口不提,仿佛铁了心要将江逾白赶出自己的世界,因为被那样的人伤害过,所以本能地抗拒所有类似的人,他的世界不欢迎江逾白。
  但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个电话里,男人忽然又改了主意,将那些难堪的过往剖开来给江逾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