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早晨空气好,李冥初陪着老太太在小院里坐着,潘玉清闭眼躺在藤椅里头,毛毯一半耷拉在在脚边。
  见两人进来,李冥初在老人家耳边轻语了声,抬手指了指:奶奶,她们来找你聊天的。
  潘玉清睁了睁眼,岁月在老人家脸上留下浓墨重彩。皮肤皱巴巴的,眼角堆叠出沟壑,一口牙齿掉干净了,说话时会漏出黑洞洞的牙龈坑,嗓音沙哑低沉,不大能听清。
  向晓嘴甜,见老人家睁眼,忙笑盈盈凑上去叫了声:潘奶奶好~
  李冥初脖子一梗:我太奶奶不姓潘啊。
  啊?向晓一惊,拧头怔怔然看李冥初一眼,看沈苓一眼,又看老太太一眼。
  老人耳背,不晓得她们年轻人咿咿呀呀地说些什么,不过一味喜欢热闹,只咧着没了牙的嘴巴笑,藤椅被她晃得嘎吱作响。
  我太奶奶姓李,叫春庭,李冥初将手搭在藤椅靠背上,抬眼和沈苓对上视线: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
  李春庭......沈苓见过一封潘玉清写的书信,头一句便是:春庭如晤,长忆相聚,愿君眠食诸希珍重......
  同向晓交换个眼神,沈苓上前蹲在老太太旁边问:老人家,您可认得潘玉清?
  玉清啊,李春庭弯一弯眉毛,哑着嗓子笑了笑,浑浊的眼底变清澈了些:当然认得。
  而后,李春庭眼角褶皱一动,朝向晓抬抬手:你,我也认得你,玉清的闺女嘛!
  沈苓眼睛一动,眉心微不可闻的颤了颤。若她没记错,潘玉清嫁给沈民生以后只生了个儿子,哪来的女儿?
  她虽疑惑,面上却毫不显山露水。
  李春庭笑着攀住向晓的手握在掌心里,一下一下摩挲她的手背,一面盯着她一面说:哎呦乖乖,都长这么大了?真俊啊,和你母亲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向晓触电似的愣住了:我母亲?
  可不?李春庭望着她,眼里淌露不一般的慈祥:当年,玉清的男人死了,改嫁沈民生那是万般的不得已,只是苦了有你这么个女儿无人看顾。
  我受她所托,将你放在申沪西南密林口,待沈民生路过,守着你被他捡了去,好让你名正言顺进沈家,与你母亲团聚。
  李冥初听罢插了句嘴:奶奶,那都多少年前的事儿了?人还在不在世都不一定,向晓怎么可能是她女儿?
  向晓......向晓......李春庭嘴里喃喃念叨,笑着展开向晓的手心,眯着眼看一会儿:我记着那孩子手心儿有个胎记,你的胎记呢?
  奶奶您糊涂啦?似是不满老太太胡搅蛮缠,李冥初郑重其事又介绍一遍:她是我朋友,不是什么玉清的女儿。
  罢了,老太婆老眼昏花......李春庭拍了拍向晓的手背,脸上堆起褶皱:那孩子命苦啊,捡进沈家做了仆从,一辈子都没和她亲娘相认
  向晓浑身僵直了似的,揉搓着手心里那颗小痣,嗓子竟发不出一丝动静。
  沈苓见状,自背后抚了抚向晓,又问李春庭:您可听闻过,沈家大小姐过世之事?
  李春庭抬眼略略一愣,盯着沈苓看了好一阵,姑娘一副清汤寡水儿的模样,生得俊俏极了。她瞧着眼熟,一时却想不出像谁,随即又挤着眼睛笑:沈家小姐死得蹊跷,传言都说她是自缢。
  可若说......玉清她女儿知晓了自己的身世,一时激愤杀了沈小姐也未可知
  世上怎会有这样荒诞的巧合?
  向阿小,潘玉清的女儿,沈家的仆从,杀了沈小姐也未可知......向晓愣得实在,睫毛濡湿,骇人的话似长在她心脏上一样令人作呕当年是她杀了沈苓。
  是我杀了你?向晓眼睛一眨,心潭里像是丢了块千斤重的巨石。
  她该是难过和愧疚的,面上却是笑。她自嘲,她无助,可她在期盼什么呢?
  从前,沈苓看在向阿小的份儿上,总不忌讳地同她亲近,就连亲吻也似个寻常事,今早却没来由地害羞了,而且是因为向晓害羞的。
  脸红一瞬胜过千万句情话,令向晓心底开了朵小花,哆哆嗦嗦长在风里。
  风吹得周围乱糟糟,向晓哆嗦着嘴唇,眼角生出一抹霞色,鼻子一酸,两行晶莹自眼里坠下来。面对向晓的焦灼和羞愧,沈苓悄悄上前勾住她的手指,指尖冰凉柔软,沈苓不作声牵得紧了些。
  不晓得是自言自语,还是说给旁人听,向晓沉吟道:是我害死你的。
  什么?
  是我是我害死你的。
  众人都未反应过来,向晓甩开沈苓的手,自个儿跑开了。
  李冥初眉毛一抖:她咋啦?
  没事,我一会儿去哄哄。沈苓望着向晓的背影,面上仍是云淡风轻,心里一锅水却沸了。
  李冥初适时瞧见她纤长的睫毛一颤,分明昭示着主人的挂心,于是她极有眼色问了句:要不你先忙?
  失陪。
  沈苓朝二人略略点头,踩着高跟鞋小跑去追。
  或许你有没有同老天爷谈判过?
  你说,倘若明儿是个雨天,惹你不悦了,便得要老天在别处多偿还你一些。向晓也说,倘若这件事办成了,沈苓找到真相,报了仇,她便要去恳求上天,让沈苓永远活着,再好好向她告白可现下怕是不成了。
  故事就是这样荒唐,沈苓找见了真相,杀人凶手就是向晓,是她让她死在1945年
  第9章 千帆过尽皆不是(一)
  高跟鞋哪里跑得过向晓?好在沈苓是只鬼,找个没人的地方关掉三魂七魄,兀自化成一缕烟,追上去了。
  寒风打了个趔趄,似是长了眼睛,顺着向晓的脖子灌进去,行将就木的心脏又凉了几分。她哭够了,骨头缝里好似结着冰,迎风抱着胳膊漫无目的地走,她也不晓得该去哪。
  沈公馆出门右拐一直走,便是她们昨天吃汤面的西街。
  这里人还和昨天一样多,向晓好似穿了个透明的壳,游走在人群之外,不愿意多叨扰半分。
  在西街上散步的人大多都笑着,笑着照相,笑着聊天,笑着看小女儿弄掉了一串淀粉肠,又笑着去再买一串,顺便嘱咐店家多撒点孜然粉。
  向晓心里一沉,突然发现习惯一个人的存在,其实用不了多久,因为她刚才下意识想给沈苓买一串尝尝。
  脚步顿了顿,向晓停在昨天沈苓坐着的长椅前头,抬脚便是吃汤面的小店。掀开帘子进去,店里头仍是暖烘烘的,向晓挑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果然人在形单影只的时候才会恍然发现,原来所有餐厅的座位都是双数。
  向晓艰难地回忆自己之前一个人吃饭的样子,又学着当时的语气说:老板,一碗阳春面,不要葱花。
  瞧,习惯有人陪着多简单啊,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她选的座位靠窗,或许是还有一点希望,盼着往来人群里有个身影是来寻她的,想到这儿,向晓自嘲地笑了笑,目光正好落在沈苓坐过的长椅上。
  没来由的失落漫上来,好像有把刀插在她心脏上,进进出出捅了好几个来回。
  向晓在餐厅坐了一下午,直到路灯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卖烤肠的大娘推着小车走了,成双成对的情侣勾着手,说着腻腻歪歪的情话回家去,小店要打烊了。
  晚上十一点,西街关了灯,向晓仍不想回家去,独自在椅子上蜷成一团,四下漆黑寂静,只剩她糯糯的呼吸。
  她一面想,原来晚上的西街是没有醉汉的,只有几个衣衫褴褛的乞丐翻找垃圾箱,向晓走上去,将刚才打包好的春卷给她们;一面想,沈苓这时候在做什么呢?还在沈公馆么?回四九城了么?还是找到当年沈家的后人了?
  风吹树叶的声音听起来像野兽,两侧漆黑望不到头,向晓实在害怕,将膝盖抱得紧紧的,想着想着竟有些困。
  不知道蜷了多久,自己头顶那盏路灯亮了,灯光里面似有暖和气儿,就这么烤着她,像个小太阳一样。
  这个场景熟悉极了,向晓眨眨惺忪的眼:是你吗,沈苓?
  你躲哪儿去了?向晓困得睁不开眼,讲话含含糊糊的:我看不到你
  路灯有节奏地开关一下,似是回答她:我一直在。
  天刚刚擦亮那阵儿,约莫五六点的时候吧,两个环卫工端着热茶路过这里,扯着闲篇儿论起来:这路灯开了一夜啊?坏了?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