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郑嘉佑左思右想,唯独只想给上一次火锅店的自己挽回一下形象。
他刚开口:“靓……宋总,上次在火锅店——”
但显然,他这话是没法说下去的。
因为郑嘉和迅速接过了弟弟的话——
“上次宋总新店开业,嘉佑是想表达支持,但没考虑到南城与港城不同,行事张扬了些,我代他向宋总说声抱歉。”
郑嘉和一开口,宋明瑜马上就感觉到了,这人和郑嘉佑虽然是兄弟,还长得很像,但性格却完全不同。
如果说郑嘉佑,给人的感觉更像是“富家公子”,那郑嘉和身上的气质,和盛凌冬和她更像一点。
那就是生意人。
郑嘉和态度这么正经,宋明瑜也客气了一些:“没有的事,开门迎客,来者都是客,小郑总不用放在心上。”
郑嘉和轻笑一声,眼神示意弟弟把礼物拿出来。
“作为赔礼,准备了一份薄礼,希望宋总喜欢。”
宋明瑜接过来,礼物盒子很小,入手却是质地极好的天鹅丝绒,拆掉最外头的丝带,轻轻打开盒子。
——里面躺着一支小巧的钢笔。
钢笔在八十年代,是拿来送礼的“常客”,哪怕是厂附小,现在五年级,宋言川他们也要练习钢笔写字的。
但,这支钢笔和宋明瑜见过的那些都不同——它是一支纯金的钢笔!
有一点点沉,但握在手里极为舒服,极为贴合虎口的曲线,显然是大师所做。
更吸引人视线的是,上面还镌刻着繁复的云纹,图案一眼看过去也十分漂亮。
“这是林瑞祥师傅亲手做的作品。”
郑嘉佑可没有哥哥那么矜持内敛,送出手的东西,尤其是宋明瑜还显得有几分兴趣,他就很想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让她知道这份礼物是真心的。
“林师傅平时闭门不见客,这支笔是他最后一次亲手制作,意义非凡,要拿到手很不容易。”
宋明瑜目光动了动:“这礼物,对我来说有点过分奢侈了。”
她神情坦然,“左右我也没损失什么,南城报纸上还为我做了一番宣传,要说起来,还是我该感谢二少。”
南城的报纸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尽管主流的几家社会报纸,都和宋明瑜交情不错,只是含蓄地提了提宋明瑜新店开业。
但还是让南城人对宋明瑜的认知又上了一层楼。
她做个体户,生意做得大,能挣钱,那当然是有点本事。
可要是能和港商攀上关系,那就不是有“点”本事了——这年头的港商,那就是许多人眼里的白月光。
有钱,并且舍得砸钱,吃穿用度一应都是南城绝大部分人根本奢望不起的,南城人这边还在二八大杠,那边港城人还嫌弃南城只有红旗桑塔纳可以买到。
像郑氏兄弟的奔驰,为什么走到哪儿都是人围观,因为三叉星徽的奔驰,在南城根本就买不到,有钱的老板也得去省会锦城问问。
何况他们还是一台w126,锦城也根本弄不到,压根就是从粤省那边运过来的。
港城人的奢侈享受可见一斑。
就靠港商这么一条,大写加粗,也足够宋明瑜的火锅店,在报纸上占据个不小的版面了。
相当于免费给她做了个宣传,宋明瑜当然不生气。
至于那束花么……反正花早就谢了,宋明瑜也没打算把里面的卡片当真,只把它归结于老客户的“好评”。
她跟郑嘉佑又不熟,当真了不是内耗她自己么,她还有那么多工作呢。
郑嘉佑可不想收到这种“感谢”。
明明他是去送花的,去求爱告白的,怎么被宋明瑜说出来,感觉他好像是去围观新店开业的?!
见郑嘉佑神色有些微妙,似乎是还想说什么,宋明瑜提前开口:“如果小郑总坚持要赔罪,我们喝完这杯茶就好,笔就不用了。”
“那我就以茶代酒,感谢宋总体贴。”郑嘉和不动声色,啜了一口茶水。
再抬起头来,笑容仍旧温和。
“不过,这支钢笔还是希望宋总收下——不是赔礼,而是谢礼。”
“若非宋总的手艺,我们兄弟两个可在南城呆不久——这里什么都辣,对港城胃来说还是有些太刺激了。”
“宋总做得一手好粤菜,不仅嘉佑赞不绝口,我也同样非常喜欢。”
郑嘉和说道,“钢笔都是签文件合同时用的,林大师描绘的这副图案又寓意着福运亨通——这份薄礼,只是希望能为宋总带来更多好运,就当回报‘一饭之恩’。”
“而且,今天登门拜访,的确也是有想和宋总商量的事情。”
郑嘉和话说到这份上,宋明瑜也不好坚持再把礼物退回,只能暂时先放在一边,听听郑嘉和要说什么。
“小郑总有什么想法可以直说。”
“刚来南城那段时间,我发现内地这边似乎服装不如港城良多——款式守旧单一,颜色也是千篇一律……不过,有一个品牌却改换了我的想法。”
“一家叫做venus的新服装品牌,设计出来的衣服和之前我见着的南城那些服装完全不同,很让人眼前一亮。”
郑嘉和顿了顿,说道。
“我起先想会不会是国际上的什么新品牌,但后来才知,这家品牌竟然是南城本土的……光看设计,实话说,比港城的丝毫不差,甚至有些款式还要更抓人眼球。”
“若是我没了解错,venus,是宋总的品牌?”
“对。”宋明瑜说道,“小郑总过奖了,谈不上多少设计,仅仅是想做一些更符合潮流的服装,让更多人穿上自己心仪的衣服,仅此而已。”
她自谦,郑嘉和也点到为止,转而问道,“不知道在宋总眼里,venus这个服装品牌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宋明瑜想也不想:“……快时尚。”
这是宋明瑜一开始就给venus做好的定位,她不是要在内地做一个青春版的华伦天奴。
而是做这年头内地根本找不到,无从复制,甚至连港城都还刚刚开始起步的快时尚。
这个概念,在几十年后其实已经满大街都是,十家品牌服装里恐怕七八家都是。
但是在这个年头,这是个绝对新鲜的词汇。
哪怕见多识广如郑氏兄弟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个概念,郑嘉和眯了眯眼睛,下意识咀嚼这三个字。
“……快时尚?”
“没错。”
快时尚,fast fashion,还有一个名字,也叫做speed to market。
这两个词,都非常直观浅显地讲出了快时尚的本质——
“迭代快,零售多,具有时尚风格。”
郑嘉和显然是来了兴趣:“这个概念,从未有人提过,按我的理解,应当是对市场更加敏感,更亲民,更有时效性的路线?”
他会找到宋明瑜,甚至还特地去了解过venus,自然不是对这方面没有做过功课。
可宋明瑜提出的“快时尚”这个概念,却更加吸引他的注意力。
一个品牌,尤其是服装品牌要怎么运作?
多年积累,足够过硬的品质,足够的文化深度,甚至还要天时地利人和统统都合适。
可快时尚,按照宋明瑜的说法,根本不在乎这些,它唯一在乎的就是市场本身。
市场喜欢什么,我们就设计什么,顾客想要穿上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
这是一条与传统服装截然不同的路线,它不是自上而下的,而是自下而上,由消费者需求,倒推品牌设计。
郑嘉和心里微微一动,“那么,宋总有没有考虑过,合作?”
宋明瑜挑了挑眉:“……小郑总的意思是?”
“如果我没记错,venus这个品牌刚刚面世的时候,似乎是有传言它来自港城——”郑嘉和笑容微微深了一些,“那么,为什么不让这个传言,彻底坐实?”
宋明瑜目光凝了一瞬,紧接着,心跳不受控制地变快了。
郑嘉和这话的意思是,他想把venus“送”到香港去?
这对venus来说,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这年头,和外国搭上边就是好,港城这样身处国际前沿的地区,完美符合内地对于“先进”和“发达”的幻想。
如果venus真的能印上“港城”的身份证,那对于它的扩张也好,品牌知名度也好,都完全是坐火箭级别的提升。
有利有弊?不,甚至找不出弊在哪。
天降馅饼,宋明瑜反而更加有了警惕心——为什么?
她不觉得港城这些富豪是什么傻白甜,她充其量就是个南城有点名气和份量的个体户。
和郑家比,那就是蚂蚁和大象,甚至差距更大。
图什么?
总不可能是因为郑家兄弟喜欢吃她做的粤菜吧……?
这种话骗骗小孩子可以,但宋明瑜不觉得在生意的事情上,这些豪门会拎不清轻重。
更别说郑嘉佑今天压根就不是那道“主菜”,尽管他极力掩饰,哪怕坐在宋明瑜旁边,还是在努力显示自己的存在感。
他刚开口:“靓……宋总,上次在火锅店——”
但显然,他这话是没法说下去的。
因为郑嘉和迅速接过了弟弟的话——
“上次宋总新店开业,嘉佑是想表达支持,但没考虑到南城与港城不同,行事张扬了些,我代他向宋总说声抱歉。”
郑嘉和一开口,宋明瑜马上就感觉到了,这人和郑嘉佑虽然是兄弟,还长得很像,但性格却完全不同。
如果说郑嘉佑,给人的感觉更像是“富家公子”,那郑嘉和身上的气质,和盛凌冬和她更像一点。
那就是生意人。
郑嘉和态度这么正经,宋明瑜也客气了一些:“没有的事,开门迎客,来者都是客,小郑总不用放在心上。”
郑嘉和轻笑一声,眼神示意弟弟把礼物拿出来。
“作为赔礼,准备了一份薄礼,希望宋总喜欢。”
宋明瑜接过来,礼物盒子很小,入手却是质地极好的天鹅丝绒,拆掉最外头的丝带,轻轻打开盒子。
——里面躺着一支小巧的钢笔。
钢笔在八十年代,是拿来送礼的“常客”,哪怕是厂附小,现在五年级,宋言川他们也要练习钢笔写字的。
但,这支钢笔和宋明瑜见过的那些都不同——它是一支纯金的钢笔!
有一点点沉,但握在手里极为舒服,极为贴合虎口的曲线,显然是大师所做。
更吸引人视线的是,上面还镌刻着繁复的云纹,图案一眼看过去也十分漂亮。
“这是林瑞祥师傅亲手做的作品。”
郑嘉佑可没有哥哥那么矜持内敛,送出手的东西,尤其是宋明瑜还显得有几分兴趣,他就很想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让她知道这份礼物是真心的。
“林师傅平时闭门不见客,这支笔是他最后一次亲手制作,意义非凡,要拿到手很不容易。”
宋明瑜目光动了动:“这礼物,对我来说有点过分奢侈了。”
她神情坦然,“左右我也没损失什么,南城报纸上还为我做了一番宣传,要说起来,还是我该感谢二少。”
南城的报纸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尽管主流的几家社会报纸,都和宋明瑜交情不错,只是含蓄地提了提宋明瑜新店开业。
但还是让南城人对宋明瑜的认知又上了一层楼。
她做个体户,生意做得大,能挣钱,那当然是有点本事。
可要是能和港商攀上关系,那就不是有“点”本事了——这年头的港商,那就是许多人眼里的白月光。
有钱,并且舍得砸钱,吃穿用度一应都是南城绝大部分人根本奢望不起的,南城人这边还在二八大杠,那边港城人还嫌弃南城只有红旗桑塔纳可以买到。
像郑氏兄弟的奔驰,为什么走到哪儿都是人围观,因为三叉星徽的奔驰,在南城根本就买不到,有钱的老板也得去省会锦城问问。
何况他们还是一台w126,锦城也根本弄不到,压根就是从粤省那边运过来的。
港城人的奢侈享受可见一斑。
就靠港商这么一条,大写加粗,也足够宋明瑜的火锅店,在报纸上占据个不小的版面了。
相当于免费给她做了个宣传,宋明瑜当然不生气。
至于那束花么……反正花早就谢了,宋明瑜也没打算把里面的卡片当真,只把它归结于老客户的“好评”。
她跟郑嘉佑又不熟,当真了不是内耗她自己么,她还有那么多工作呢。
郑嘉佑可不想收到这种“感谢”。
明明他是去送花的,去求爱告白的,怎么被宋明瑜说出来,感觉他好像是去围观新店开业的?!
见郑嘉佑神色有些微妙,似乎是还想说什么,宋明瑜提前开口:“如果小郑总坚持要赔罪,我们喝完这杯茶就好,笔就不用了。”
“那我就以茶代酒,感谢宋总体贴。”郑嘉和不动声色,啜了一口茶水。
再抬起头来,笑容仍旧温和。
“不过,这支钢笔还是希望宋总收下——不是赔礼,而是谢礼。”
“若非宋总的手艺,我们兄弟两个可在南城呆不久——这里什么都辣,对港城胃来说还是有些太刺激了。”
“宋总做得一手好粤菜,不仅嘉佑赞不绝口,我也同样非常喜欢。”
郑嘉和说道,“钢笔都是签文件合同时用的,林大师描绘的这副图案又寓意着福运亨通——这份薄礼,只是希望能为宋总带来更多好运,就当回报‘一饭之恩’。”
“而且,今天登门拜访,的确也是有想和宋总商量的事情。”
郑嘉和话说到这份上,宋明瑜也不好坚持再把礼物退回,只能暂时先放在一边,听听郑嘉和要说什么。
“小郑总有什么想法可以直说。”
“刚来南城那段时间,我发现内地这边似乎服装不如港城良多——款式守旧单一,颜色也是千篇一律……不过,有一个品牌却改换了我的想法。”
“一家叫做venus的新服装品牌,设计出来的衣服和之前我见着的南城那些服装完全不同,很让人眼前一亮。”
郑嘉和顿了顿,说道。
“我起先想会不会是国际上的什么新品牌,但后来才知,这家品牌竟然是南城本土的……光看设计,实话说,比港城的丝毫不差,甚至有些款式还要更抓人眼球。”
“若是我没了解错,venus,是宋总的品牌?”
“对。”宋明瑜说道,“小郑总过奖了,谈不上多少设计,仅仅是想做一些更符合潮流的服装,让更多人穿上自己心仪的衣服,仅此而已。”
她自谦,郑嘉和也点到为止,转而问道,“不知道在宋总眼里,venus这个服装品牌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宋明瑜想也不想:“……快时尚。”
这是宋明瑜一开始就给venus做好的定位,她不是要在内地做一个青春版的华伦天奴。
而是做这年头内地根本找不到,无从复制,甚至连港城都还刚刚开始起步的快时尚。
这个概念,在几十年后其实已经满大街都是,十家品牌服装里恐怕七八家都是。
但是在这个年头,这是个绝对新鲜的词汇。
哪怕见多识广如郑氏兄弟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个概念,郑嘉和眯了眯眼睛,下意识咀嚼这三个字。
“……快时尚?”
“没错。”
快时尚,fast fashion,还有一个名字,也叫做speed to market。
这两个词,都非常直观浅显地讲出了快时尚的本质——
“迭代快,零售多,具有时尚风格。”
郑嘉和显然是来了兴趣:“这个概念,从未有人提过,按我的理解,应当是对市场更加敏感,更亲民,更有时效性的路线?”
他会找到宋明瑜,甚至还特地去了解过venus,自然不是对这方面没有做过功课。
可宋明瑜提出的“快时尚”这个概念,却更加吸引他的注意力。
一个品牌,尤其是服装品牌要怎么运作?
多年积累,足够过硬的品质,足够的文化深度,甚至还要天时地利人和统统都合适。
可快时尚,按照宋明瑜的说法,根本不在乎这些,它唯一在乎的就是市场本身。
市场喜欢什么,我们就设计什么,顾客想要穿上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
这是一条与传统服装截然不同的路线,它不是自上而下的,而是自下而上,由消费者需求,倒推品牌设计。
郑嘉和心里微微一动,“那么,宋总有没有考虑过,合作?”
宋明瑜挑了挑眉:“……小郑总的意思是?”
“如果我没记错,venus这个品牌刚刚面世的时候,似乎是有传言它来自港城——”郑嘉和笑容微微深了一些,“那么,为什么不让这个传言,彻底坐实?”
宋明瑜目光凝了一瞬,紧接着,心跳不受控制地变快了。
郑嘉和这话的意思是,他想把venus“送”到香港去?
这对venus来说,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这年头,和外国搭上边就是好,港城这样身处国际前沿的地区,完美符合内地对于“先进”和“发达”的幻想。
如果venus真的能印上“港城”的身份证,那对于它的扩张也好,品牌知名度也好,都完全是坐火箭级别的提升。
有利有弊?不,甚至找不出弊在哪。
天降馅饼,宋明瑜反而更加有了警惕心——为什么?
她不觉得港城这些富豪是什么傻白甜,她充其量就是个南城有点名气和份量的个体户。
和郑家比,那就是蚂蚁和大象,甚至差距更大。
图什么?
总不可能是因为郑家兄弟喜欢吃她做的粤菜吧……?
这种话骗骗小孩子可以,但宋明瑜不觉得在生意的事情上,这些豪门会拎不清轻重。
更别说郑嘉佑今天压根就不是那道“主菜”,尽管他极力掩饰,哪怕坐在宋明瑜旁边,还是在努力显示自己的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