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她刀长四十米[七零] 第2节
  也是这桩婚事里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潘家的大儿子幼时烧坏了脑子,智力有点问题,如今潘家提出,君君想进他家门,得给他家大儿子带个媳妇过去,要手脚勤快,智力健全的好姑娘。
  君君自己占了个好的,剩个傻子介绍给谁?谁又能愿意,不骂他个祖宗十八代才怪。
  可那是高干家庭啊,他丁志钢做梦都攀不上的阶层,如今现成的机会摆在面前,不抓住,实在不甘心。
  思来想去,最终想到了下乡的大妮儿。
  这个大闺女自小不在身边长大,说感情么,肯定有,毕竟是亲的;可要说有多深的感情,那不见得。
  属于在身边时没觉得多稀罕,离开家这么些年也没多想,仿佛只占了个他‘女儿’的名头。
  让亲闺女嫁给傻子多多少少有些不忍心,但心底想搭上潘家的念头更为热络,灼的他难受。
  哎,要是潘家没提这不合理的要求该有多好!
  丁志钢惋惜地叹着气。
  见男人沉思着又拧起眉头,岳红梅眉眼微微沉了下,捞起旁边的蒲扇有一下没一下扇着,凑近轻声道:“老丁,你可是怨我?大妮儿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肉,这么安排我也心疼,可她那性子你也知道,好人家够不上,寻常人家对咱家没助力不说,进门肯定被婆婆和男人压的死死的,即使受了欺负也不会回来说。
  但她要是嫁到潘家就不一样了,人家那样的高干家庭,婆婆肯定不是那种乡下恶婆婆。再不济,还有君君呢,君君多会哄人高兴啊,有她转圜着,大妮儿这日子孬不了。
  我知道这个决定好说不好听,可你得想想咱家这几个孩子的以后。建国谈的那个对象人家里可是市革委会的,你想两家坐下来谈亲的时候矮人家一头?
  再一个,这也是为了大妮儿好,就她那性子甭管嫁给谁都做不了家里主。潘家不同,等她公婆百年之后那个傻子不由着她搓扁揉圆?他们那个小家还不是她当家做主……”
  丁志钢想到大闺女的性格也是叹了口气:“下乡这几年真是一点长进没有。”
  他说完重重拍了下膝盖,仿佛这个动作能坚定他的决心一眼,笑道:“去买点肉给大妮儿做顿好吃的,晚上你们母女俩好好谈谈心,多关心两句。你不知道,你关心一句,夸她一句,这孩子能高兴半天,她稀罕你着呢。”
  大约是从小没有妈在身边疼着,感情上欠的慌,这孩子在城里那几年就老爱在岳红梅面前表现,喜欢往她妈身边凑,得到她妈一句认可,激动的脸都是红的。
  丁志钢想到这些,失笑着摇了摇头,母女连心,真不是说说的。
  为了接大闺女,今天他请了假,下午也不去厂里了,道:“我帮你一起忙活,好好给她补补,看瘦的……”
  岳红梅松了口气,忙起身去拿钱和票,脸上满是笑:“是该买点肉,君君今天也回来,上周见她我瞧着都瘦了。”
  “是吗?这孩子是苦夏呢,那我给君君烧个海带汤,把掉的肉给她补回去,养白白胖胖的!”丁志钢爽朗地笑。
  岳红梅过来闹他:“走走走,陪我一起去买菜。”
  夫妻俩双双笑着出门,背影透着和谐。
  第2章 (修文,改动不大,不用重复看)系……
  那对夫妻一出去丁果就睁开了眼,揉了揉掐过的地方,微微嘶气。
  穿书确定!
  “这倒霉事儿怎么就让我摊上了呢!”
  穿书因素是什么?是她打的负分还是因为跟书里某角色重名?
  丁果自觉是后者。
  她在评论区说自己跟某角色重名时还有姐妹盖楼:穿书警告,建议背诵全文。
  这种玩笑很常见,她一笑置之,并不当回事。
  可谁能想到她居然真穿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个角色。
  怎么说呢?
  书里的‘丁果’,刚满月就被亲妈岳红梅送回乡下交给婆婆带,却抱了个别人家的女婴回去抚养。
  对外声称是一个对她有恩的干姐妹难产去世,男方家里嫌是个丫头片子,想送人,她为了报答这份恩情,决定抚养这个女孩。
  呸,狗屁的干姐妹,明明是岳红梅白月光的孩子。
  对方并未去世,而是因为犯事下放劳改去
  了。
  那男人的妻子陪着吃了几年苦,后来跑了,书里没有下文,不知道是作者忘了,还是丁果看的没那么仔细,忽略了这个不起眼的角色的结局。
  总之,那男人就是岳红梅的执念,以至于不惜冒险抚养对方的女儿,对其宠爱有加,并取名‘念君’。
  也是有够痴情的!
  说回女配‘丁果’。
  十三岁,奶奶去世,‘丁果’被接回城。
  此时家里哪还有她的立足之地。
  大弟、二弟以及父母后添的一双儿女只认养女这个姐妹。
  对原主则是各种嫌弃,称呼‘乡下来的’‘那个土包子’‘乡巴佬’等等。
  父母也嫌她行为举止太乡气上不了台面,时常呼来喝去。
  ‘丁果’知道家里人不喜欢她,她藏起心底的伤感,包容着弟弟妹妹们的无礼,低眉顺目的给一大家子当牛做马,包罗了全家人的衣服、卫生以及一日三餐。
  她想用勤劳来获得认可,殊不知却让她的付出变得愈发理所当然。
  16岁时,街道来家里动员上山下乡,彼时家中符合下乡资格的有四人,‘丁果’、比‘丁果’晚出生十分钟的大弟丁建国、养女丁念君,以及比‘丁果’小一岁的二弟丁建设。
  街道上催得紧,让他们赶紧表态,好歹得先走一个。
  都不需要费劲劝说,父母只简单表示‘你是家里长女,又是弟弟妹妹们的姐姐,应该做个表率’,并以一种殷切的、委以重任的目光注视着她,‘丁果’便有产生了一种自己被家人需要的责任感,忙不迭点头报名下乡了。
  送走‘丁果’,家里能量突然强大了!
  也不知丁志钢两口子怎么运作的,大儿子、二儿子先后安排了工作,连养女都被‘丁果’父母塞进本市的纺织厂,还当了一名小干事。
  一家人继续和和美美过日子,只有女配在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
  后来,养女谈了个高干子弟,家世很好,属于丁家踩着梯子都够不上的那种。
  可男方父母看不上丁家,奈何儿子又喜欢,无法将两人拆散,便出了个难题:丁念君想进他们家门,就得给他们另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儿子带个媳妇过去。
  丁志钢两口子不想放弃这门亲事,遂想起了在乡下当知青的大女儿,商议过后把人接回城,稍微打了点亲情牌,‘丁果’就一脸奉献精神地点了头,随养女一起嫁去了首都,她嫁给傻子,丁念君嫁给了一表人才的如意郎君。
  ‘丁果’贯穿全文的口头禅是:‘只要家里好,我咋着都行’或者,‘只要xx好好的,我无所谓,咋着都行’,仿佛是没有自我的提线木偶,一生都被得不到的亲情牵绊着。
  嫁人后,‘丁果’伺候傻子丈夫,伺候公婆,包揽了所有家务。
  男女主前几年只负责卿卿我我、恩恩爱爱,后面开始联手创业,生的孩子都是‘丁果’在照顾。
  后来娘家这边小侄子、小侄女陆续出生,她成了专职带娃保姆,最后却养出一堆小白眼狼……
  不光配角让她看的肝疼,连主角和主角一家她也不喜欢。
  尤其是岳红梅,对白月光爱的延续太过偏执。
  除了牺牲大女儿当陪嫁,还从小就给几个儿子、小女儿灌输‘丁念君是全家的宝,当哥哥的要爱护妹妹,弟弟妹妹要保护姐姐’这种思想,总之一切以丁念君为尊。
  连丁志钢都中了她的邪,将丁念君这个养女当眼珠子疼。
  被偏爱的有恃无恐,过度宠溺下长大的丁念君就有些恃宠而骄,自私自利。
  ‘丁果’嫁给傻丈夫,一生无子,她甚至不觉得自己亏欠‘丁果’什么。
  因为,是父母把人从乡下接回来、是父母劝她嫁的,她从未亲口对‘丁果’说过什么。
  她是没明着说,可她给丁志钢和岳红梅描绘了一张蓝图,接着又问起在乡下的丁果……
  全程没提让丁果陪嫁这话,却字字都在表示这就是最合适的人选。
  而且后来还表示,‘丁果’不喜欢可以不嫁,刀又没架在脖子上逼她!
  这是书里后期某个情节中她理直气壮的话。
  若不是一直期待这个跟自己重名重姓的傻大妞能出现令人乳腺通畅的翻转,丁果早就弃文了。
  结果看到最后,丁念君因为事业有成,成了两边最有凝聚力的那个,周围亲人环绕,长辈们与有荣焉,小辈们承欢膝下……
  而这个配角呢,望着这一幕竟然欣慰的笑了,随后转身进厨房给女主煮燕窝去了,依旧在付出。
  “她欣慰个毛啊!”丁果整个人都不好了,怒刷负分,还骂了作者。
  哪成想竟得到了穿书报应,好,很好,让她过来亲手毁剧情是吧?
  丁果冷笑!
  她抬起手,摸上脖子,脖子上传来的粗糙质感让她顿了顿,将那只手放到眼前打量。
  一只满是老茧的手。
  糙的能直接当搓澡巾了。
  丁果重新掐住脖子,面无表情,语气阴恻恻地威胁:“我不管是哪个祖宗十八代死绝的玩意儿把我弄过来的,竖起你招风的狗耳朵给我听好了,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我就自杀!劳资蜀道山,三、二……”
  【别骂了别骂了,‘外耗’系统正在激活中,请宿主耐心等待……】
  管他什么外耗内耗系统,有就行。
  丁果撤回‘搓澡巾’,闭眼休息。
  这副身体坐了两天两夜火车,到家后被嫌腌入味儿了,又匆匆忙忙去洗了个澡,饭没吃上一口,水没喝上一滴,就被迫听亲妈在那儿叨逼叨,没怎么休息,这会儿累了,睡会儿。
  她睡着了,正在激活的系统松了口气。
  系统:……别说,你还真别说,还真没选错人。
  这宿主是一点不内耗啊,有火气她是真发。
  *
  傍晚。
  一辆辆二八大杠汇成的车流从钢厂涌出,走过一段长街,骑过一座石拱桥,穿过家属院门前那条长长的土路,呼啦啦涌进家属院,车把一拧,拐向不同的方向。
  丁念君不是钢厂工人,从她单位一路回来正赶了个车流末尾,却也正好让放学回来的一对双胞胎兄妹一眼就看到了她。
  “大姐,大姐你等等我们。”
  十二岁的丁建党将帆布斜挎包抡的飞起,跑得一脑袋汗,追上了前面的丁念君。
  丁念君从车上下来,转头笑地温柔,拿出手帕给丁建党拭着额头上的汗,嗔道:“瞧你跑这一脑袋汗,还有啊……”她点点丁建党的鼻尖,嗔说道,“要叫二姐了,咱们大姐回来了,可不许再调皮。”
  “我才不要喊那个土包子大姐,我的大姐只有一个,就是你。”丁建党扬起黝黑的笑脸,一脸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