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我客观地评价:“喜欢,这是我眼睛的颜色,细节设计也很合我的心意。”
  “这是理所当然的,”他的眼睛里带了几分笑意,真是奇怪,他在向我求婚,但没有向我单膝下跪,只是坐在我身边又微微低头,我想低头这个举动本身已经比要他的命还难,但他为之低头的对象是我,从小到大他到底向我低过多少次头,我数都数不清了。他用一种颇为自然的语气说,“凛真,我了解你。”
  是的,我想。他了解我,所以也一定清楚我不会同意。
  我仍在端详那枚戒指,迟迟没有将其套入指根,云雀恭弥一点儿也不紧张——就像我说得那样,他知道我不会同意。这枚戒指、这场缺乏仪式的求婚,或许本就是我们之间的游戏,一件精心设计的玩具。
  玩腻了,我又打哈欠,把戒指递给他,说:“还你。”
  云雀恭弥表情未变,只是略微颔首,顺畅地将戒指收回天鹅绒小盒。
  这是彭格列的云之守护者大人、风纪财团的老板第一次求婚失败。但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我们俩对婚姻、仪式与契约毫无敬意,求婚或许本该是神圣的、诚挚的、全心全意的,我不怀疑云雀恭弥的真心,我清楚他有多么真挚,他以这种方式向我表达……爱意。拒绝或接受都没关系,这个人如此唯我独尊,非要以这种方式向我传递他那不容忽视的心意。戒指可以退回,然而心却留在我这里,不支持无理由退换,有理由也不行。
  他又开始换新花样:藏在咖啡杯里的戒指、花束里的戒指、被放在枕边的戒指、蛋糕胚里的戒指。
  我平静地从中挑出戒指,面不改色地继续喝咖啡、插花、睡觉、吃蛋糕。
  彭格列十世云守云雀恭弥,我的青梅竹马,不受任何束缚的浮云。他用上述这些方法向我求婚了很多次,然而每一次都失败了。
  起初这总是令我猝不及防,因为没人会想到在吃蛋糕的时候能咬到一枚硬邦邦的戒指,假如我没有凤凰之力傍身,我想我的大牙早就被硌掉了。
  蛋糕求婚是云雀恭弥被我拒绝的第24次。我严厉地劝诫他,下次换个方式,别往食物里塞戒指了。
  他若有所思,低头吻我的指节,呼吸与气氛一同升温,我已经闭上眼睛,鼻尖摩擦过他的鬓发,下一秒手指一凉,我低头一看:“?”
  云雀恭弥为我套上了戒指。
  我:“。”
  我:“恭弥。”
  云雀恭弥从善如流地为我褪下了戒指,就好像他什么也没干、什么也没发生似的,他将我的名字含在唇齿之间,不轻不重地咬着,“凛真。”
  我中了魅魔的拿手好戏——我被魅惑了。
  他长了一张性冷淡的脸,脸上的一贯表情都让人怀疑他毫无世俗欲望,然而事实是,这个人是一只危险的、业务熟练的魅魔。
  我们继续接吻。但云雀恭弥从这个吻里获得了一些小小的灵感。
  于是他改变了策略:拥抱时握住我的手,掌心盖住我的手背,将我送进他的西装口袋——里面果不其然有一枚戒指;
  牵手时转移我的注意力,趁我不备偷偷为我套上戒指;
  在彼此汗湿的时刻要我专注地望着他的眼睛,然后为我套上戒指;
  这不就是色^^诱吗?云雀恭弥?看着我的眼睛!看着我!说话!
  这个人不愧和我是青梅竹马,他真的很了解我……如果不是因为我是一个拥有钢铁意志的坚定女人,说不定真的会头脑一昏答应他的求婚。
  总之,虽然他很努力,但还是失败了。迄今为止,云守大人向我求婚了一百次,而我每一次都拒绝了他。或许终有一日,失败次数会达到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的“∞”。
  连我们名义上的上司——已经华丽蜕变为一名合格的黑手党教父的沢田纲吉都忍不住吐槽:“云雀前辈还真是跟以前一样,锲而不舍……坚定到可怕啊。”
  狱寺隼人紧追十代目的步伐,他已经成熟得多,但还跟十年前一样,仍然是沢田纲吉最忠诚的左右手,我们俩关系不错,可能因为我们都是处女座,来云部——实际上也就是风纪财团——交接的时候他打探情报,问我说,“云雀跟你求婚多少次了?”
  我让他摆正自己的位置,我们云部才是搞情报的,然后回答他说,数之不尽啊。
  他点头,说:“我想也是,我和山本曾经数过,但现在已经数不清了。”
  我哈哈大笑,说男生们闲得无聊,没事就吃溜溜梅。他带着我给一平和蓝波准备的溜溜梅离开了,临走前留下一句刻薄的评价:“除了你,估计也没有人愿意跟那个云雀熬一辈子。”
  “说得恭弥像什么大龄剩男。”我强颜欢笑地谴责他,但笑得很命苦。
  狱寺隼人笑了一下,表情带了点儿揶揄,他抬起下巴,说:“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十世云守是云雀恭弥的光环,但对我来说,我并不需要云守夫人、风纪财团老板娘这样的头衔。
  我不会成为云雀夫人,我有我自己的名,有我自己的姓;他的爱意从非不可言说,为此我拒绝的从来只是婚姻,而非他的爱意。爱是诅咒,诺言是诅咒,共度一生也是诅咒,我心知肚明,并且甘之如饴。
  我不想结婚,就像我没有收养小咪。
  我们没有养小咪,因为我想我不会是一个好主人,我缺乏责任感,我想我也没有能力负担起另一个生命的重量——这绝非金钱方面的;我想或许我很自私,我只是想和小咪玩,我清楚我没有能力照顾好她,因此也没有能力收养她。我想婚姻也是一样,我没那个责任心。但问题与选择当中最重要的一点从来都是我个人的意志,我不想结婚,跟责任感没什么关系,我的想法才应该摆在最前面,重要的是我想与不想,而不是我是否适合。
  我对婚姻、对这座人生的坟墓毫无兴趣。婚姻就是狗屎啦!
  说好的浮云呢?云守不应该永远孤高、永远来去自由吗?我要告彭格列诈骗,这算哪门子的云之守护者?
  第一百零一次求婚,我想,我知道他孤高,我知道他自由。
  第一百零二次求婚,我想,但我也是一样,云从不被束缚。
  第一百零三次求婚,我想,这只是我们之间表达爱意的游戏,而戒指只是玩具。
  我乐于接受他的爱,接受他的诅咒,与他的一生牢牢捆绑在一起。我们的爱不需要枷锁——爱不是枷锁,不是契约,只需从生到死。
  云雀恭弥说:“你愿意吗?”
  我说不。
  我问他爱是什么?他说爱让人软弱。
  我调笑他说:“那怎么还非爱不可?”
  我让他变得软弱了吗?他让我变得软弱了吗?
  但他爱我。
  他说:“因为我想这么做。我想做就非做不可。”
  第∞次求婚,依旧以失败告终,但我们俩永远兴致勃勃,我说这很幼稚,他说那就幼稚到死。
  我不会死的,他知道。所以期限是他的一辈子。
  直到生命尽头,我那幼稚的幼驯染都将这样幼稚地表达他的爱意。
  第53章
  古贺凛真死去了。这在八兆亿个平行宇宙中似乎并不是一件令人意外的事。相反,这很寻常——并非每个宇宙的她都是凤凰的眷属,于是死亡总是如影随形。
  但这条世界线似乎不太一样。
  死去的青梅脸上浮现出一缕静谧的微笑,神采奕奕,打招呼的样子怡然自得,她的面庞那么美好,微微侧脸时显出分明的颌角,每一根线条都令他无比熟悉,和活着时没什么两样,就像她从未奔赴死亡。
  “嗨,恭弥。”
  她说。
  有那么一会儿,云雀恭弥几乎以为是六道骸在向他挑衅。但彭格列的雾之守护者应当没有这个闲心,另一位雾之守护者也不会允许他做这种事,凛真在库洛姆心中很重要。
  况且这世上很难再有能骗过他的幻觉。
  古贺凛真本就是摆弄幻术、操纵人心与人脑的高手。拜她所赐,世间的大多幻术在他面前都有如易散的云雾。
  除了面前的这个。
  她显然不是易碎的琉璃。幻觉?不,她抱住了他——有形幻觉?云雀恭弥没有抬眉,依然垂眸,然而身体却在她依过来的一瞬间,下意识地、不受控地贴近,他抬手拢住这个已死之人的幻影,就像他曾经做过千百遍的那样,一切一如既往,除了当时他怀中的幼驯染是个活人,而今的这个如梦似幻。
  然而,触感、气味、呼吸,都与凛真如出一辙。他是说,活着的那个。他几乎无法欺骗自己——云雀恭弥从不欺骗自己,他没有那么软弱,不会自欺欺人。
  谎言究竟是什么?“这是凛真”,还是,“这不是凛真”?
  然而,死了就是死了。就像凛真曾说过的那样。她总是说:恭弥,人固有一死。
  她还说: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现在好了,真的长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