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我点头,继续道:“跟库洛姆和骸那种不太一样,他的特殊之处似乎在于匣子。所以要小心哦——而且,他的剑术也挺强的。”
话是这么说,但我当然懂得今非昔比的道理,十年前云雀曾在幻术师手中吃过亏,十年后必当不会。他的成长速度惊人,也懂得如何抹去自己的弱点,幻术于他而言不再是一个麻烦,闻言果然低笑:“那就让我见识一下吧,我稍微有点期待了。”
球针开路,我继续飘来飘去,我们在敌人的基地中横冲直撞,有如闲庭信步,就好像我们是在某处庭院中漫步,而不是深入敌方腹地。
我们终于见到了幻骑士。铜墙铁壁被球针蛮横地破开、撞裂、碾碎,皲裂破碎的声响令人牙酸齿寒,却在舌根升起细微的痒意,昭示着战斗即将开始。
山本君倒在地上,被我轻松地用思维触手卷过来。幻骑士本不该看得见我,目光却还是锐利地落到了我身上。不是延伸的思维触手,而是真真切切的,我的意识投影。
他也是一名惯用幻术的好手,而我的能力与幻术一贯相似,甚至还有点犯冲。
青年淡薄无波的目光凝在我的脸庞,有些冷,视线次第扫过我和云雀,良久勾起一个无甚情绪的冷笑:“彭格列的云之守护者,听说你被誉为‘最强啊’。不过,你带一个小女孩来是什么意思?看不起我?还是看不起密鲁菲奥雷?”
云雀对他语气中的针锋视若无睹,只是利落地一挥浮萍拐,语气同样平静,嗓音没过一丝很淡的冷意,“我没功夫跟你闲聊,我只有一个问题:那个白色装置在哪里?”
但我想得是:幻骑士你咋穿紧身衣呢?
啊,他开匣了。基地化作一片苍翠的密林,就像我说得那样,幻骑士确实拥有构筑幻觉的能力,云雀的唇角为此轻轻一翘,那弧度不带笑意,更多是一种燃烧到极点的杀意与战斗欲,凛冽如刀割,随后点燃了戒指,死气之炎肆意地熊熊燃烧。他讨厌幻术师,但绝不介意让幻骑士拜倒在他的双拐之下。
幻骑士也不介意先解决我——我没有佩戴指环,看起来更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未成年女孩儿,换句话说,在他眼里我是最好的靶子。
他的幻觉构筑出的刀锋被我毫不费力地挡下,因此不禁挑眉,一丝错愕极快地滑过眼底。幻觉被我吞噬、吸收,无形的屏障挡在我、拉尔和山本君面前,那屏障无限接近于透明,却堪称牢不可破,内中蕴含的能量波动与死气之炎毫无关系。我是不是忘了讲?「」给我的新礼物(gift)是吸取能源,通过吞噬以反哺自身。我从高攻低防的脆皮法师变成高攻高防的六边形战士了。那么请问,幻骑士能伤到我吗?
答案当然是“no”。
我把他的死气之炎吃掉了。雾是苦涩的。
他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浮萍拐掀起的冷风便呼啸着擦过他的脸颊,那并非多么尖利的兵器,却在云雀掌中有如削铁如泥的宝刀,可堪撕裂空气,斩断金玉。
“我劝你最好别分心,尤其是在跟我战斗的时候。”我的幼驯染语带愉悦地说,嘴角扬起的弧度残忍而美丽,这头渴血的凶兽已然苏醒,迫不及待地想要将猎物撕成碎片。在他眼中,我看到了烧红针尖般尖锐滚烫的火光与淋漓的快意。他很满意幻骑士这个对手。
他说:“我给你一个忠告吧,在这种时候分心——会死哦。我的行程很满,但还没有玩够。”
我的评价是:好一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美男子,比之清光永存的古代刀剑更为美丽,而他并不适宜像那些古董文物一样被封存在玻璃柜子里,这个人的色彩过于鲜明,更适合肆意展示那永不摧折、不曾褪色的棱角。
我一定说过很多次:他的美丽,他的风情,实则正在于他的锐利与尖刺。正如鲜红怒放的玫瑰,过路的旅人惊叹于他的美丽,为他那浓郁的颜彩感到惊艳,行人动心起念,想摘下这朵玫瑰、将其拢入掌中,却只会在伸手的瞬间被荆棘刺破手指,血流如注。
阳光太炫目,而他太锋利,但美丽本身从不是一种罪责。在自然界中,危险与美丽似乎从来都两面一体。越是强大、不容接近,越是美丽得引人心醉。然而值得庆幸的是,云雀从未刺破我的手指。
第37章
三流指环一枚接一枚地破碎,消散于云雀恐怖的炎压,用我的话说,他有一种强度的美,放在游戏里绝对是人权卡级别的ssr。
这对幻骑士而言是一件好事:幻术无法困住云雀的脚步,他所构筑的幻境正一寸寸地瓦解、消融,幻影褪去,显出这座基地的原形。但现在,对手的指环所剩无几。
这对我们而言也不是一件坏事:谁说云雀是靠戒指和火焰打架的?这最多只是辅助工具,他本人的体术和战斗能力绝不会因此黯然失色。倒不如说,三流戒指限制了他的实力。
而且,谁告诉他云雀的戒指都用光了?当我的a级指环是装饰品吗。
煌煌的猛火摇曳着燃起,纯粹的浓紫的云之火焰,它那咆哮的温度一定足以熔化黄金。火光映着幻骑士神色愕然的面庞,云雀垂眸打量着手上的瓦利亚指环,挤出一声很轻的笑,他说:“……哇哦,真让人期待,我都稍微有点羡慕了。”
哎哟,打架的时候搞得这么帅干嘛,别随便散发荷尔蒙嘛。我不太正经地想着。不过,羡慕?羡慕我的戒指?那你也去给瓦利亚批文件啊,天天翘班把工作都扔给我的人在说啥呢?
有了瓦利亚a级戒指的云雀堪称如虎添翼,若非被指环等级所限制,我想他根本不需要在幻骑士这儿蹉跎这么长时间。他们只以各自最引以为傲的体术与剑术交锋,我的能力无间断地发挥作用,这让幻骑士无法再使出任何幻术,只能挥剑迎上浮萍拐的锐影。
倘若他不是一名幻术师,我想战斗一定会结束得更快——我将在见到他的瞬间就把他的大脑碾成压缩饼干。不过云雀打得也很开心,所以这并不令人遗憾。
解决掉幻骑士,云雀漫不经心地以手背蹭过脸颊的伤痕,他为幻骑士的剑光所伤,那血线横陈于白皙的肌肤,反而生出几分秾丽的艳。他摘下属于我的那些戒指,将我的匣兵器一并归还——只是放在地上,我是一尊投影,我戴不上。我的精神体飘过去察看他的伤处,却听见他突兀地开口:“时间差不多了,凛真。”
时间……?
我困惑地抬眼望他,却只见他低垂的眼睫,唇角一点莫名笑意。幻骑士已被击败,他的幻术应当无法再发挥作用,朦胧的雾却还是缠绵地拂过他的脸庞,缭绕在他身边。
似乎隐隐地意识到什么,我喃喃道:“……恭弥?”
他低头又抬手,指尖抚过我的脸庞,动作很轻。他明知这并非我的实体,明知无法真正地触碰到我。我终于看清他唇沿的笑意,却仍然无法读懂其中的情绪。
雾愈发地大了。
“强力的指环,和对手战斗的机会……以及,我的凛真。”这笑意仍然未散,松弛地抿在唇边,云雀恭弥将我揽得更近了一点,于是我配合地往他那儿飘过去,他如此亲密、如此珍重地对待我的幻影,嘴唇抵上我的额头,“我羡慕的是这个。虽然很遗憾,但我还是不得不这么说……再见了。”
“——我的凛真。”
我感到茫然,紧紧地攥住他的衣袖,然而虚影终究无法触碰现实中的人与物,因此只是徒劳,“等一下——恭弥?为什么要说再见啊?”
烟雾彻底吞没他的身影。在消失之前,他只是微笑。
我愣在原地,一动不动,几乎忘却了该如何唤醒肢体。
直到有人散漫地打了个哈欠,雾影一寸寸淡去、消弭,那个人支起身子,眼中仍有残留的倦意。
十年后的云雀恭弥被对调,换回十年前的那个。
我的幼驯染。
许久不见这张仍然保留着青涩的、更为锋芒毕露的脸庞,我几乎都有点不习惯了。他环顾四周,视线很快锁定我,于是站起身,快步走到我面前。
“哇哦,”十年前的、属于我的时间线的幼驯染从唇角扬起一抹笑,低声道,“你让我找了很久,凛真。”
云雀恭弥向我走来,脚步声盖过我的心跳轰隆。
我傻站在原地,呢喃如梦呓:“熟男吃多了尝尝青涩版的也不错……”
“你在说什么?”他又打了个哈欠,动作自然地想将我拉进怀里,却只碰到一团空气,为此挑眉,“你的身体不在这里。这是什么地方?你消失了三天,你的朋友也说她们没见过你。”
欸!这次是被十年火箭筒击中的,所以身体没有留在过去……我有点汗流浃背地跟他解释这一切:十年火箭筒,未来,彭格列,密鲁菲奥雷。
云雀有他自己的一套逻辑,这些东西被他翻译成:“也就是说,未来有很多等待我咬杀的猎物?”
……不愧是你啊。
我的幼驯染很聪明,很快搞懂了十年火箭炮的原理,甚至还举一反三,问我:“那你为什么没和十年后的自己交换?那些群聚的草食动物也没有。”
话是这么说,但我当然懂得今非昔比的道理,十年前云雀曾在幻术师手中吃过亏,十年后必当不会。他的成长速度惊人,也懂得如何抹去自己的弱点,幻术于他而言不再是一个麻烦,闻言果然低笑:“那就让我见识一下吧,我稍微有点期待了。”
球针开路,我继续飘来飘去,我们在敌人的基地中横冲直撞,有如闲庭信步,就好像我们是在某处庭院中漫步,而不是深入敌方腹地。
我们终于见到了幻骑士。铜墙铁壁被球针蛮横地破开、撞裂、碾碎,皲裂破碎的声响令人牙酸齿寒,却在舌根升起细微的痒意,昭示着战斗即将开始。
山本君倒在地上,被我轻松地用思维触手卷过来。幻骑士本不该看得见我,目光却还是锐利地落到了我身上。不是延伸的思维触手,而是真真切切的,我的意识投影。
他也是一名惯用幻术的好手,而我的能力与幻术一贯相似,甚至还有点犯冲。
青年淡薄无波的目光凝在我的脸庞,有些冷,视线次第扫过我和云雀,良久勾起一个无甚情绪的冷笑:“彭格列的云之守护者,听说你被誉为‘最强啊’。不过,你带一个小女孩来是什么意思?看不起我?还是看不起密鲁菲奥雷?”
云雀对他语气中的针锋视若无睹,只是利落地一挥浮萍拐,语气同样平静,嗓音没过一丝很淡的冷意,“我没功夫跟你闲聊,我只有一个问题:那个白色装置在哪里?”
但我想得是:幻骑士你咋穿紧身衣呢?
啊,他开匣了。基地化作一片苍翠的密林,就像我说得那样,幻骑士确实拥有构筑幻觉的能力,云雀的唇角为此轻轻一翘,那弧度不带笑意,更多是一种燃烧到极点的杀意与战斗欲,凛冽如刀割,随后点燃了戒指,死气之炎肆意地熊熊燃烧。他讨厌幻术师,但绝不介意让幻骑士拜倒在他的双拐之下。
幻骑士也不介意先解决我——我没有佩戴指环,看起来更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未成年女孩儿,换句话说,在他眼里我是最好的靶子。
他的幻觉构筑出的刀锋被我毫不费力地挡下,因此不禁挑眉,一丝错愕极快地滑过眼底。幻觉被我吞噬、吸收,无形的屏障挡在我、拉尔和山本君面前,那屏障无限接近于透明,却堪称牢不可破,内中蕴含的能量波动与死气之炎毫无关系。我是不是忘了讲?「」给我的新礼物(gift)是吸取能源,通过吞噬以反哺自身。我从高攻低防的脆皮法师变成高攻高防的六边形战士了。那么请问,幻骑士能伤到我吗?
答案当然是“no”。
我把他的死气之炎吃掉了。雾是苦涩的。
他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浮萍拐掀起的冷风便呼啸着擦过他的脸颊,那并非多么尖利的兵器,却在云雀掌中有如削铁如泥的宝刀,可堪撕裂空气,斩断金玉。
“我劝你最好别分心,尤其是在跟我战斗的时候。”我的幼驯染语带愉悦地说,嘴角扬起的弧度残忍而美丽,这头渴血的凶兽已然苏醒,迫不及待地想要将猎物撕成碎片。在他眼中,我看到了烧红针尖般尖锐滚烫的火光与淋漓的快意。他很满意幻骑士这个对手。
他说:“我给你一个忠告吧,在这种时候分心——会死哦。我的行程很满,但还没有玩够。”
我的评价是:好一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美男子,比之清光永存的古代刀剑更为美丽,而他并不适宜像那些古董文物一样被封存在玻璃柜子里,这个人的色彩过于鲜明,更适合肆意展示那永不摧折、不曾褪色的棱角。
我一定说过很多次:他的美丽,他的风情,实则正在于他的锐利与尖刺。正如鲜红怒放的玫瑰,过路的旅人惊叹于他的美丽,为他那浓郁的颜彩感到惊艳,行人动心起念,想摘下这朵玫瑰、将其拢入掌中,却只会在伸手的瞬间被荆棘刺破手指,血流如注。
阳光太炫目,而他太锋利,但美丽本身从不是一种罪责。在自然界中,危险与美丽似乎从来都两面一体。越是强大、不容接近,越是美丽得引人心醉。然而值得庆幸的是,云雀从未刺破我的手指。
第37章
三流指环一枚接一枚地破碎,消散于云雀恐怖的炎压,用我的话说,他有一种强度的美,放在游戏里绝对是人权卡级别的ssr。
这对幻骑士而言是一件好事:幻术无法困住云雀的脚步,他所构筑的幻境正一寸寸地瓦解、消融,幻影褪去,显出这座基地的原形。但现在,对手的指环所剩无几。
这对我们而言也不是一件坏事:谁说云雀是靠戒指和火焰打架的?这最多只是辅助工具,他本人的体术和战斗能力绝不会因此黯然失色。倒不如说,三流戒指限制了他的实力。
而且,谁告诉他云雀的戒指都用光了?当我的a级指环是装饰品吗。
煌煌的猛火摇曳着燃起,纯粹的浓紫的云之火焰,它那咆哮的温度一定足以熔化黄金。火光映着幻骑士神色愕然的面庞,云雀垂眸打量着手上的瓦利亚指环,挤出一声很轻的笑,他说:“……哇哦,真让人期待,我都稍微有点羡慕了。”
哎哟,打架的时候搞得这么帅干嘛,别随便散发荷尔蒙嘛。我不太正经地想着。不过,羡慕?羡慕我的戒指?那你也去给瓦利亚批文件啊,天天翘班把工作都扔给我的人在说啥呢?
有了瓦利亚a级戒指的云雀堪称如虎添翼,若非被指环等级所限制,我想他根本不需要在幻骑士这儿蹉跎这么长时间。他们只以各自最引以为傲的体术与剑术交锋,我的能力无间断地发挥作用,这让幻骑士无法再使出任何幻术,只能挥剑迎上浮萍拐的锐影。
倘若他不是一名幻术师,我想战斗一定会结束得更快——我将在见到他的瞬间就把他的大脑碾成压缩饼干。不过云雀打得也很开心,所以这并不令人遗憾。
解决掉幻骑士,云雀漫不经心地以手背蹭过脸颊的伤痕,他为幻骑士的剑光所伤,那血线横陈于白皙的肌肤,反而生出几分秾丽的艳。他摘下属于我的那些戒指,将我的匣兵器一并归还——只是放在地上,我是一尊投影,我戴不上。我的精神体飘过去察看他的伤处,却听见他突兀地开口:“时间差不多了,凛真。”
时间……?
我困惑地抬眼望他,却只见他低垂的眼睫,唇角一点莫名笑意。幻骑士已被击败,他的幻术应当无法再发挥作用,朦胧的雾却还是缠绵地拂过他的脸庞,缭绕在他身边。
似乎隐隐地意识到什么,我喃喃道:“……恭弥?”
他低头又抬手,指尖抚过我的脸庞,动作很轻。他明知这并非我的实体,明知无法真正地触碰到我。我终于看清他唇沿的笑意,却仍然无法读懂其中的情绪。
雾愈发地大了。
“强力的指环,和对手战斗的机会……以及,我的凛真。”这笑意仍然未散,松弛地抿在唇边,云雀恭弥将我揽得更近了一点,于是我配合地往他那儿飘过去,他如此亲密、如此珍重地对待我的幻影,嘴唇抵上我的额头,“我羡慕的是这个。虽然很遗憾,但我还是不得不这么说……再见了。”
“——我的凛真。”
我感到茫然,紧紧地攥住他的衣袖,然而虚影终究无法触碰现实中的人与物,因此只是徒劳,“等一下——恭弥?为什么要说再见啊?”
烟雾彻底吞没他的身影。在消失之前,他只是微笑。
我愣在原地,一动不动,几乎忘却了该如何唤醒肢体。
直到有人散漫地打了个哈欠,雾影一寸寸淡去、消弭,那个人支起身子,眼中仍有残留的倦意。
十年后的云雀恭弥被对调,换回十年前的那个。
我的幼驯染。
许久不见这张仍然保留着青涩的、更为锋芒毕露的脸庞,我几乎都有点不习惯了。他环顾四周,视线很快锁定我,于是站起身,快步走到我面前。
“哇哦,”十年前的、属于我的时间线的幼驯染从唇角扬起一抹笑,低声道,“你让我找了很久,凛真。”
云雀恭弥向我走来,脚步声盖过我的心跳轰隆。
我傻站在原地,呢喃如梦呓:“熟男吃多了尝尝青涩版的也不错……”
“你在说什么?”他又打了个哈欠,动作自然地想将我拉进怀里,却只碰到一团空气,为此挑眉,“你的身体不在这里。这是什么地方?你消失了三天,你的朋友也说她们没见过你。”
欸!这次是被十年火箭筒击中的,所以身体没有留在过去……我有点汗流浃背地跟他解释这一切:十年火箭筒,未来,彭格列,密鲁菲奥雷。
云雀有他自己的一套逻辑,这些东西被他翻译成:“也就是说,未来有很多等待我咬杀的猎物?”
……不愧是你啊。
我的幼驯染很聪明,很快搞懂了十年火箭炮的原理,甚至还举一反三,问我:“那你为什么没和十年后的自己交换?那些群聚的草食动物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