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给文州太守的信,可已发出去了?”
  安芰点头称是。
  姜孚夹菜,放进口中慢慢咀嚼着,一点滋味也吃不出来。
  他顿了顿,想起周围连个能说牢骚话的人也没有。
  他又想,好吧,他也不该有与他人说那些话的念头。
  一道菜最多吃三口,他不急不慢地轮换着。
  蓍草,蓍草。
  为什么又是蓍草?
  巧合么?
  鹿慈英,画像中衣着艳丽面容姣好的少年,居于山中不问红尘的“神王太子”,究竟是什么人?
  ……
  崇礼二年五月廿八。
  文州太守将官袍穿得整齐利落,腰挎横庭玉带,脚踏云头绸履,率州府中数位得力心腹浩浩荡荡爬上皪山。
  他豁出去了,乌纱不戴在头上,却拿在手中,以示此行若无结果就提头去京里谢罪。
  ——卧薪尝胆五年,总得给圣人个交代!
  本是破釜沉舟的气势,奈何山上风大,露水又重,钟太守深感头冷,不得不把帽子扣回头上。
  身旁长史擦掉竭力劝谏时留下的真诚泪水,转头管下人要了风帽。
  虽是五月里头,将近夏初,可这山间清风着实冻人。
  几个在山下时躲热爱凉没穿内衬的小吏后悔得鼻涕一把鼻涕又一把,凑在一起研究着哪片树叶能当手绢,叽叽喳喳闹的太守心烦。
  正当一行人极有烟火气地往山上爬时,晨雾中迎面浮出两人影,及一头通体雪白的雄鹿。
  一人青色衣衫,装束简单,披了件灰白毳衣,山雾朦胧间可见其容貌清秀过人。
  另一人着杏黄色里衣,湖蓝外袍上以金线绣着云纹,在晓光中泛着流光;
  他头上葛巾中缀了许多白桃花瓣,指间缠着红丝,最惹眼的还是他臂弯垂下的两条水红披帛,随山风猎猎而动——
  这便是鹿慈英了。
  长史心中慨叹:
  往常对着画像时,或是出于恨得牙痒,或是实在嫉妒其神韵,聚会研究慈英太子时众人常攻讦其外形。
  最常说的便是,不知多大年纪的老妖精了,还学小娘子簪花,插得跟个盆栽一样花里胡哨。
  此时定有另一人及时接话道,成天躲在深山里,必然是觉得自己容貌丑陋,不敢见人。
  要知道,人越是没什么,就越好鼓吹什么,这些神像上都画成这样,那真人一定裂口牛鼻……
  天地良心,不是他们不积口德,实在是做文州的官这几年太累太辛苦,前朝余孽的事情不可和外人说,回家还天天能看见墙上贴着这人。
  没个宣泄口发泄出来的话,他们早集体去投礼湖自尽了。
  眼下见了真人,也只好说:
  若是脸长得争气,真是搭什么五光十色的都能好看……
  而太守不愧为太守,关注点与常人都不同,一下就能抓住关键。
  他看着那青色布袍胸前的鸂鶒补子,眼泪险些又喷出来,一时不知道自己是幸运还是不幸。
  天杀的!是谁造谣说沈参军跟着鹿慈英上山时抛了官服官帽的?
  这官服不是立立整整穿在沈大人身上么?
  文州太守朝思暮想的野生朝廷公敌行了个平民的礼数,朝他们盈盈一笑,鬓边碎玉红线风中摇坠:
  “山人鹿慈英,惶恐见过诸位大人。”
  而州府官吏日盼夜望的前在朝朝廷公敌,则拱手深鞠一躬:
  “罪官沈厌卿,敬祝使君万福。”
  “本有意负荆往州府一趟,有事耽搁了,只好在这里见上一面,望各位长官恕罪。”
  第15章
  文州太守忘了自己答了什么,只记得应付了几句,就跟着这二人稀里糊涂地走了。
  山间雾气弥漫,时浮时沉,将远处青绿都掩在白汽里。
  白鹿温驯地跟着队伍。
  随从中本有被牲口尥蹶子重伤过的,见此也不由得心生喜爱,贴近些观察。
  鹿慈英适时回过头来,笑道:
  “可愿意让他摸么?”
  “啊?”
  那人还没反应过来,身前白鹿已向他俯下头,把脖颈伸到他手边。
  他下意识地摸上那缎子似的皮毛,顺了两下,神情陷入恍惚:
  这就是神像上的鹿吗……果然不似凡物……真有灵性……
  太守恨铁不成钢地看着,磨了磨后槽牙。
  还没到目的地,就有人受赂投敌了!
  随从浑然不觉,还在那一味体验着神鹿油光水滑的皮毛。
  待他摸够了,收回手,那鹿也收回前伸的脖子,随后昂起头——
  用下巴在那随从人员的头上摩挲了一下。
  “……?”
  被鹿摸了的小官表情呆呆的。
  手上的触感尚存,头顶又被温热的东西捂了一下,一时间竟忘了走路。旁边人推他,他才回过神来。
  鹿慈英依然笑盈盈的:
  “有来有往,才好做朋友呀。”
  沈厌卿站在他身边,也跟着附和:
  “确实如此。”
  文州太守见了这一幕,心中惨淡非常:
  先不说鹿是否有灵性,依他看,这位圣上派来的钦差,和这位前朝留下的宗室,一唱一和才像是几辈子的好友。
  惨呐!
  一时不慎,不仅没接到人,还推到对面去了。
  沈参军好歹也在京中为官七八年,贴身侍奉陛下那么久,怎么会如此没有原则!
  难道真被陛下伤了心,决定也要给文州添些堵了?
  文州可是无辜的,作为文州太守的他更是平白倒霉呀!!
  他瞄一瞄沈厌卿的眉眼,一点没读出传闻中所谓的倨傲凌人;
  反而觉得这只是个普通而温和的年轻人,看上去甚至有些像好捏的软柿子。
  山上虽冷,可还不至于要穿那么多。
  他一把年纪尚且觉得无碍,沈厌卿竟披着毳衣,又给人种病弱体虚的印象。
  不过,他也不至于就此被表象蒙蔽。
  毕竟,在京城能扎下根的,有几个简单货色?
  虽然沈厌卿如今还是被连根拔起扔出来了,可曾经至少也爬到了离当今圣上最近的位置。
  那么多人嫉恨,那么多双眼睛盯着……
  想要在那种环境中生存下来,单是聪明会写文章可还不够。
  接下来怎么办,怎么说,他虽打好了腹稿,可真到了决定关头还得靠这位沈参军。
  他在这四五年忙碌未见成果,难得有一个变数,自然要抓紧这根救命稻草。
  小插曲过后,一行人接着沿山路往前。
  不多时,有飞檐从山花里探出一个小角,红粉映着绿瓦,煞是鲜艳美好。
  遥遥一望,已让人心生向往——不单是为了美景,更是为了太守等人久坐衙堂,在爬山一途上欠缺了些经验;
  在原住民鹿慈英及鹿的衬托下显得过于狼狈,实在是给我朝丢脸,而给前朝长了威风。
  此时此刻,若有热茶一杯,圈椅一把,再来些名家字画可作赏析;
  也许还能稍显我朝文脉,勉强扳回一城……
  然而太守的一切美好幻想都在看见小亭的匾额时随风飘散了。
  “衮……水……亭……啊,太守,此上所书可是‘衮水亭’三字?”
  长史一向在太守春风化雨般的治下修炼眼色,最是知道太守什么时候想做什么。
  此时一捋胡须,朗然昂首,半是欣赏半是好奇地看向匾上狂草,不假思索地以吟哦声调念出其上内容。
  念完极为谦逊地向上一报问,挺胸站直,翻掌前伸引导目光,以示自己唯领导马首是瞻。
  然而太守的脸色却黑如收松烟的架碗底:
  “长史有心。本太守虽老眼昏花,却还认识些字。”
  长史眨眨眼,一回头看见同僚们都是一副把下辈子的伤心事都想完了才勉强憋住笑的精彩表情,忽然若有所悟:
  太守给慈英太子教众回复的那个大写的“滚”字,还是他磨的墨!
  一“衮”一“水”,合起来不正是那个大字!
  长史顿时恨不能以死谢罪,无奈前朝余孽之首尚在跟前——太守大概也是出于此等考虑才没有当众给他一脚。
  慑于太守眼神威胁,他缩着脖子站到后面去了。
  那白鹿见他靠近,拱了拱他。
  长史偷偷揪了根草,喂着鹿,假装自己也是这山里的千万颗树之一。
  前朝余孽当真狡猾深沉,一交手就吃了大亏,还是这林间山灵纯粹可爱心无雕饰……
  被自己下属狠坑一把的太守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再度开口:
  “不知沈参军可否为我们稍作解释,这匾额为何取这几个字?”
  那缺心眼的下属都问过了,就这么装无事发生也不是个事儿;
  到访什么胜地,问问题字的典故也总是个礼貌。
  不问鹿慈英是因为,一来沈厌卿毕竟是自己人,二来鹿慈英都有胆子拆字放在这嘲讽他,张嘴恐怕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