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陆虞过去看了一眼,这个姓周名正的诉讼师字写得很公正整洁,叙事简洁有力,丝毫不拖泥带水。遂点了点头。
  又将皇上赏给沈家的匾额送了上来。
  随着匾额一起来的还有无数的跟着围观的人群。
  原来,匾额并非陆虞和孙滢拿着,而是让礼部的人捧着,上面挂了红绸,敲锣打鼓地吹着喇叭唢呐给送过来了。由礼部员外郎念了表彰的话,众人才明白过来,这个匾额是表彰沈家父子在雪灾的时候将自己囤着明年准备做商途的四十万两白银买来的粮食,全部捐给了忍饥受冻的灾民。
  这个匾额沈家拿得问心无愧,从望所归。
  沈家老爷子带着众人跪着接了匾额。
  都说做好事不留名,傻瓜才不留名。有了这样的宣传,等于沈家在京都的生意有了保障。
  早朝的时候皇上表彰了陆虞,声称这次雪灾没有民众死亡全是陆虞的功劳,陆虞就笑道:“臣不过是凑巧遇见了沈老爷子,知道他要行善而已,若真的要赏,皇上还是将赏赐直接给沈家吧。”
  “依陆爱卿看朕赏什么比较好?”
  赏钱,沈家就是富豪,根本不缺钱;赏个官做,轻了不好意赏,重了皇上舍不得;赏奇珍异宝,皇上更是舍不得。但又不能不赏,如果不赏,就寒了这些有善心之举人的心。所以他将难题仍旧交给了陆虞。
  陆虞道:“沈家别的东西也不缺,他们缺的是皇上的表彰。不如就由皇上手书一块墨宝赐于沈家,也让世人记得沈家的善举。”
  皇上大喜,四个字换四十万两银子,这买卖值!
  然后才有了礼部员外郎送匾额之举,偏生陆虞又弄得这么大的声势,这下沈家在京都的义举妇孺孩童尽知。
  诉讼师一见陆虞,愣了一下,
  想上前去打招呼,可最终还是没敢前去。
  他此时还不知道沈家和陆家的关系。
  “有了这块匾额学生平空生出许多勇气来。”周正说道。
  之前他还有些担心沈家和孙家打官司,沈家是商,孙家是官,又有一个做次辅的女婿,这官司沈家可谓毫无胜算,这下好了,这个孙家的女婿也是沈家的女婿!
  光光电石之间周正已经弄明白了陆虞会帮谁,不由向他投去敬佩的目光。
  这位周先生也是个会来事的主,他在和沈氏去递状子路上就悄声道:“沈娘子可否将事情闹得人尽皆知,满京都的百姓都知你受了冤屈?”
  沈氏重重的点头,“自我恢复记忆以来,每每忆起往事,得知我的孩儿被孙家不知道将送往何处,就痛苦得彻夜难眠。不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我将死不瞑目。”
  俗话说得好,女子本弱,为母则刚。现在得知自己的孩儿在孙家被换成小猪仔的事,泥巴捏的人也会有点心性,何况沈氏这种死过一次的妇人。
  “周先生,你先告诉我如何做,我必定会力配合。”
  周正:“击登闻鼓喊冤!皇宫大门的左侧就有一只,想告状的人可以击此鼓喊冤,鼓声一响闻登鼓院官员必须升堂受理。如果确定是冤案,由通政司奏请昭雪,如果不是冤案,送刑部加一等治罪。”
  沈氏听完之后,当即表示要击鼓喊冤。
  孙椿,如果此事闹得你孙家臭名远扬,那也是你孙家欠我的!报应虽然来得有些晚,但苍天不会轻易饶过你这个抛妻弃子的烂人。
  是以几十年没有响过的皇宫门口的大鼓在上午阳光照耀着大地的时候响了。
  惊得闻登鼓院一干无事做的老学究全都跑了出来,当即就接了状子受理了此案。
  闻登鼓院的院长姓吕,是个五十有余的老者,一目三行地浏览了状子,又细细地看了一回。
  问道:“堂下何人?”
  “金陵沈氏。”
  “被皇上赐了‘积善人家’的沈氏?”
  不仅是被皇上赐了匾额,而且在孙家女儿出嫁的时候给陆四爷的妻子送了十几万两嫁妆的沈氏。这些事吕大人也早就耳熟能详。
  “可有证据?”
  沈氏呈上了论婚论嫁之时的聘礼书、请帖和礼书。
  吕大人自己小心的看过验过真假之后,又给院里一干陪审的大人看过,这些人就寻思开了。
  看来,沈家人提前就做了准备,非赢不可了。陆大人虽没出面,但沉默的本身就是一种默许。
  吕大人以极快的速度让人将孙椿带到了大堂上。
  问他娶赵氏可有婚书。
  孙椿暗道一声“完了”,若说没有,官府有备案况且他和赵氏在一起十年,早有夫妻之实,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更做不得假;若说有,那就犯了重娶罪,如果用重刑,肯定会放到极苦之地流放一年。
  就是自己不肯承认,这一干人肯定会去调查。
  吕大人拍着惊堂木问道:“有还是没有?”
  “有。”权衡再三,孙椿还是硬着头皮说了出来,他心里也隐隐有了结果,就是他不承认,他们很快就能知道他在说谎,与其被他们嘲讽,用刑什么的,还不如他早些说好少受一些皮肉之苦。
  “有。”孙椿十分沮丧地答道。
  “沈氏告你欠沈家白银三十万两可有此事?”吕大人又问道。
  “无。绝无此事!”当年是沈氏求着他借的银子,再说他也没看到银子在哪,说是捐了官,此事天知地知只要他不认谁还能拿他怎么样?
  沈氏笑了起来,“大人,民妇这里有借据一张,是被告的亲手手书。”
  孙椿气得涨红了脸,“毒妇,这是你当年骗着我写下的,男人床尚的话哪能当真?”
  沈氏凄凄一笑,“当年是谁说的只要我沈家捐三十万两的银,永无二心,仅此一人,是谁说的?”
  往事已经太久了,这个蠢妇,哄她的话到现在还记着呢。
  孙椿心中一动,“芯芯,你撤了状子,我娶你进门,绝不再纳妾。”
  第106章 义绝
  呵呵……
  沈氏嘲讽地笑了,“若你能让我的儿子活过来,生龙活虎的出现在我的身边;去拿着刀将赵氏那个贱人剁碎喂鱼;将借我沈家的在三十万两还来;我就同意。”
  孙椿想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沈氏提出的这些条件,他哪一样都不可能做到。
  “我知道你讨厌赵氏,她在庄子上关着,我这就让她给你道歉。”孙椿的哈腰说道。
  就这么个男人害的她丢了性命,丢了孩子,不知道当年到底看中他哪一点了。
  现在看到孙椿,沈氏有一种想呕吐的冲动。
  吕大人拍了下惊堂木,道:“沈氏手里有你亲手写下的借据,你可还有话说?”
  沈氏道:“这借据确实系孙椿所书,民妇有证人,当日所书之时二叔孙天佑也在场。”
  当日,是个晚上,沈家大舅哥答应了借银子,却要求自己打一张欠条,要求有个中人,沈氏还不太乐意,他心里也有点烦,但考虑到自己的前程,也就同意了。当时只想着既然二叔做了见证,那族里都知道沈家这位千金女已经是他囊中之物,他会得到族中更多的支持,也就没多想,沈家这些年也没开口问过银子,现在一开口要这么多银子,他哪里拿得出来?
  很快将孙天佑带了过来,证实了沈氏所言句句属实。
  大夏律规定其负欠私债违约不还者,五贯以上违三月,笞十杖,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四十;五十贯以上违三个月笞三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杖六十,并追回本利给主。
  周正道:“孙家这银子已经借了十余年了,分文未还。大夏律法有规定,百日不偿,合徒一年,更若延日,及经恩不偿者,皆依判断断及恩后之日科罪如初。”
  言下之决,当追偿,若还不完,就判服劳役一年,然后还要归还所欠的银子。
  沈氏道:“赵氏趁我生产时将幼婴换做猪仔,孩子抛弃,是以民女告赵氏有杀婴罪。”
  又将赵氏提来过堂。
  赵氏看到沈氏那一刻直接跪了下去,口中犹道:“求求你放了我,你已经死了,还纠缠我做什么?”
  她头都磕破了。
  沈氏却问道:“赵氏,我的儿子呢?”
  “哪里来的儿子,明明是你自己忍不住寂寞,帮猪私通,生下了个孽种猪仔,你不记得了吗?”
  现在赵氏,早已经不再有当初的亮丽光鲜,就像一个讨饭的花子,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身上散发出阵阵恶臭。
  “生的不是猪仔,是个男婴。”杜鹃看到赵氏那颠狂状,知赵氏这是无力回天了。自己主动站出来做了人证。“赵氏让我把男婴扔到河里溺死,我不忍心,放在了闹市,那男婴手上有个像指肚大小的褐色胎记。”
  董姨娘也站出来说道:“没有生猪仔,是男婴,赵氏让奴婢在老夫人面前做的伪证,谎称小公子死了。”
  孙椿听到这里,照着自己的脸就是几个耳光。然后扑过去对着赵氏就是一顿拳脚相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