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最开始有些混沌,分不清我到底是李奕河还是落芳,但现在已经渐渐好了……”落芳的声音猛地停住,正在北渚以为她会说出什么惊天之语时,落芳只是用一种不可思议又嘲讽的语气道,“叶秉烛?”
  “怎么了?”北渚不解。
  “他说,他是叶秉烛?”落芳的眼睛在黑暗中也熠熠生辉,像是两团幽火。
  北渚后退了半步,防着这女人突然发疯:“他本来就是叶秉烛!”
  “哈哈哈哈!”落芳骤然爆发出一阵笑声,好似听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情。
  “你在笑什么?”
  “我在笑,叶秉烛早就死了——他一个乞丐,却说自己是叶秉烛!”
  这回,轮到北渚呆在原地了。
  第103章 小村旧事
  桃花村是一个很小的村庄。也不知道取名字的人如何想的,竟然以一个村子里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为名。不过听传说,似乎村子里最开始的确是种着桃花的。
  这个村落临近北戎,除了十多年前那场几乎快将北方十二城全给淹没的大水天灾,它也一起受过灾,几乎没有任何起眼的地方。连旁人说起建木神女临凡救世,也会忽略这个村子也曾受过神女的恩泽。
  村子里的人,能搬走的,自然搬走了。留下的,大多是老人小孩儿,或者是守着一个破屋等参军的夫君回家的女人。还有些,是舍不得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不愿意背井离乡的人。
  都说安土重迁,人族总对自己脚下的土地有莫名的感情。即使桃花村有一千个、一万个不好,总有人不愿意离开。哪怕北戎人时不时会来侵扰,但他们也总归不会太为难这个穷困的村子。两国之间有过节,但两国之间的人却并没有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落芳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她长到十四岁时,已经是很有名的美人了——即使村子里年轻的女孩子并不多,她能参照对比的人也并不多。但总行走于粟城和宜城之间讨生活的齐阿婆总夸她是美人,比两座大城中所有的妙龄姑娘加起来还要美。
  “咱们落芳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的,咱们这个村窝窝,可留不住这样的大美人!”齐阿婆笑着打趣。
  落芳听了,却不觉开心。她并不认为对一个女子的外貌进行赞美,是值得高兴与得意的事情。人总会有老去的一天,美貌停留的时间太少了。一个女子与其貌美,不如有一技之长,能自食其力。
  就比如村东住着的叶婶子,她虽貌美,却还是被男人给抛弃了。
  虽然叶婶子已经三十多岁,但依然每日装扮精致得体,像大户人家的小姐——好吧,落芳也没有见过大户人家的小姐,只在话本子里听过。而且,叶婶子从不许旁人称呼她为“婶”,而是强调为“叶夫人”。
  真怪,在这个小村子,却住着一位夫人。落芳虽然心里不屑,但每每见到她,都会唤一声“叶夫人”,以换取对方一个温柔的微笑,偶尔还会有酥饼。
  叶夫人,姑且这么称呼她吧,带着她的儿子叶秉烛,独自住在村东的破屋里。在一众狗剩、黑蛋儿、二牛的贱名之中,叶秉烛的名字就显得格外突兀了。
  所以,村里的小孩儿也不爱与叶秉烛玩耍,一看到他便纷纷散去。当然,其中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叶夫人曾私下里勒令过这些小孩儿,不许带坏了叶秉烛。因为叶秉烛是个了不得的大将军的孩子,总有一天会认祖归宗。
  这些话原本还有人信。因为叶夫人生得实在美貌,皮肤白皙,眼睛又圆又亮,根本不是庄稼人的样子。而且她刚来桃花村的时候,带了不少金银首饰,也过了一段阔绰日子。
  可叶秉烛一天天长大,一晃便是七八年,叶夫人自己也熬得肉眼可见地老了,也依然没有什么人来邀请叶秉烛认祖归宗。
  于是,村子里渐渐有了风言风语。从宜城回来的阿婆和婶娘们说,叶夫人原先不过是个丫鬟,因为勾引主子才被赶出了府,连带着她生下来的孽种,也是没人要的。
  后来,叶秉烛便更没人搭理了。曾有小孩子放话说:“我们不跟没爹教的野孩子玩!”
  虽然后来叶夫人上门要求那小孩道歉,但并没有改变叶秉烛是个野孩子的事实。
  也曾有人大着胆子,为叶夫人说媒。她长得好看,虽然年龄不小,还生过孩子,但依然有人愿意娶她做妻子。
  可她却不愿意,只说总有一日会被将军接回去,过荣华富贵的好日子。
  真可怜啊。
  但这样的世道,并不允许落芳有太多同情心给别人。
  这日,落芳拿了绣品,随村子里的婶娘们去粟城卖钱,换些生活必需。几人刚出村,便见一个小乞儿倒在路边,生死不知。
  他的头发乱成了鸟窝,蓬蓬地遮住了上半张脸,只露出一个瘦削尖细的下巴。衣衫褴褛,打满了补丁,露出了遮不住的皮肉。落芳只是乍一看,便瞥见那小乞儿红肿流血的皮肉。
  在边关,这样无父无母,无依无靠,也无处可去的孩子太多了。同情也同情不过来。他们或许今天,或许明天就会死去。
  落芳收回目光,继续赶路。
  从村子到粟城其实并不远,但是要走一段土路。此路本是北戎与大绥的边境,后来有人发现从此路到粟城,要比官道近得多,渐渐也有人走了。
  落芳回村的时候,正与几个婶娘聊得开心。她的绣品都卖了出去,换了好些吃食,还剩了几个碎钱,可以存下来。